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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管理类及内训师培训项目竞争性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管理类及内训师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管理类及内训师培训项目已
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现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
有限公司2023年度管理类及内训师培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1.2项目概况:为持续提高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干部职工综合素养
,全面提升集团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以适应现代化公司发展需求为导向,以
推动公司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通过
加大干部职工培养力度,从不同层面开展教育培训,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1.3培训范围:集团公司本部全体员工、内训师。
1.4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党务培训2天:党课学习、二十大专题报
告、红色文化等;(2)法律法规类培训1天:劳动法、经济法、合同法等;
(3)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培训3天;(4)心理素质提升1天;(5)内训技能系
统培训3天;(6)团队建设1天:户外专题拓展训练。上述培训每场人数约为
50人。课程(1)~(5)由采购人提供场地,响应单位提供课程服务,课程(
6)须由响应单位提供全部外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场地、交通、餐费以及其
他相关费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5服务周期: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期满一年之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
购人通知为准),其中内训师培训在服务周期内完成,其他培训课程均须在
2023年内完成。
1.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
求和本项目实际需要。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2.2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完成1项管理类培训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2.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2.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
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近十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2.5其他要求:
2.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
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
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为2023年8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
购人不予受理。
5. 磋商响应补偿
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不给予补偿。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 虹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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