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G314线乌红线K1622+815克克牙热一桥和K1626+386水电站一桥结构健康监测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50100510900016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玛依努尔•阿德勒0991-528239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蒲梅娥1365996929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G314线乌红线K1622+815克克牙热一桥和K1626+386水电站一桥结构健康监测工 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50100510900016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G314线乌红线K1622+815克克牙热一桥和K1626+386水电站一桥结构健康监测 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车购税和自 治区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G314线乌红线K1622+815克克牙热一桥和K1626+386水电站一桥结构健康监 测工程一标段;
(002)G314线乌红线K1622+815克克牙热一桥和K1626+386水电站一桥结构健康监 测工程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G314线乌红线K1622+815克克牙热一桥和K1626+386水电站一桥结构健康监 测工程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002G314线乌红线K1622+815克克牙热一桥和K1626+386水电站一桥结构健康监 测工程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8日 10时00分到2023年05月09日 10时59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附件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联 系 人:玛依努尔•阿德勒
电 话:0991-528239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西后巷14号新纪元大厦402室 联 系 人: 蒲梅娥
电 话: 13659969296
电子邮件: 22340474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G314线乌红线K1622+815克克牙热一桥和K1626+386水电站一桥结构 健康监测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G314线乌红线K1622+815克克牙热一桥和K1626+386水电站一桥结构 健康监测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资金来自车购税和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阿克陶县境内
(2)项目规模:
一标段:该项目位于阿克陶县境内,克克牙热一桥中心桩号为G314线K1622+815,桥梁全宽10m,桥长1047.7m,桥梁上部结构为26×40m连续T梁,下部结构轻型桥台。公 路等级为二级公路。
二标段:该项目位于阿克陶县境内,水电站一桥中心桩号为G314线K1626+386,桥 梁全宽10m,桥长1627.5m,桥梁上部结构为3×40m+30m+6×40m+3×50m+27×40m连续T 梁,下部结构为单柱墩。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招标范围: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软件开发、集成与调试、试运行、手册等文件编制和2次使用培训、2年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和数据分 析报告(季报、年报)、系统软硬件运行状态巡查、系统硬件定期检查、软硬件故障处理
及修复,省级平台软件安装部署,满足单桥系统接入及部级监测数据平台对接要求等。
二标段招标范围: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软件开发、集成与调试、试运行、手册等文件编 制和2次使用培训、2年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和数据分析报告(季报、年报)、系统软硬件运 行状态巡查、系统硬件定期检查、软硬件故障处理及修复,实现与省级桥梁结构监测平
台对接等。
本批次的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项目序号 | 标段 | 标段名称 |
1 | 一 | G314线乌红线K1622+815克克牙热一桥和K1626+386水电站一桥结构健康监测工程一标段 |
2 | 二 | G314线乌红线K1622+815克克牙热一桥和K1626+386水电站一桥结构健康监测工程二标段 |
服务期:2023年5月20日开工,2023年8月30日完工,随后进入2年的系统运行维护 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 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 MA)。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批次2个标段的投标,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9日10:59,登录“(云采 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标交易平台”(.86ztbb.com)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11: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采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标交易平台”(.86ztbb.com)递交投标文 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5.4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平台首页【操作手册】→查看【账号注册及办理CA 操作手册】,按照流程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操 作手册】→【电子投标操作手册】;平台联系电话:18160636539 ,
18160638067;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益民 大厦A51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5.5投标人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云采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 标交易平台(.86ztbb.com)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 1浏览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采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标交易平台(.86ztbb.com),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xinji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 招标代理: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 发展中心 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联系人:玛依努尔•阿德勒
电 话:0991-5282394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 西后巷14号新纪元大厦402室
联 系人:蒲梅娥
电 话:1365996929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8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一、二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2.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 甲级 资质证书; 3.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一、二 | 近5年内,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特大桥的桥梁结构健康监测(或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工作。 |
注:1、“近5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指单份合同项。2.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近年已完成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发包人)出具的 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须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评审指标或参数,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 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最低资格要求 | 备注 |
一、二 | 项目 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 1项特大桥的桥梁结构健康监测(或桥梁结构安全 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无在岗项目 (指目前未在 其他项目上任 职,或虽在其 他项目上任职 但本项目中标 后能够从该项 目撤离) |
技术 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 1项特大桥的桥梁结构健康监测(或桥梁结构安全 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注: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核实,如果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有关网站或其它渠 道核实有任何人员的证书作假,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2、投标人须按上表要求提供拟投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提 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否则按不 响应处理,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显示该人员姓名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发包人)出具的 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应体现项目规模及在该项目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时间等评审因素或指标。如投标人未 提供相关业绩经历证明材料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 员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 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近5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指单份合同项。
6、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 程等专业职称。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一、二 | 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无其他丧 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 罪行为。(7) 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 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者优先; (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 高信用 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建议书得分高者优先; (4)若以上情况均相同,则按解密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第一个 信封(商 务及技 术文件)〕形式评 审与响 应性评 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 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 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 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2.1.1 2.1.3 | 〔第二个 信封(报 价文件)〕形式评 审与响 应性评 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 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或调价函。 (6)投标人若填写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招标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 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中的大写金 额报价一致。 (7)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
2.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 (2)投标人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
续上表
条款 号 | 条款内容 | 编制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审因素评分值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投标技术方案 50分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 18分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及人员业绩 16 分 履约信誉 6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 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 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 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 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 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 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 差率计算公 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4 位小数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批次招标人同时组织以下2个标段的招标:(1)G314线乌红线K1622+815克克牙 热一桥和K1626+386水电站一桥结构健康监测工程一标段;(2)G314线乌红线K1622+8 15克克牙热一桥和K1626+386水电站一桥结构健康监测工程二标段。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1个标段。 本批次招标各标段按以下原则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排名及项目序号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且优先推 荐各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当同一投标人同时取得两个标段综合得分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按项目序号的顺 序优先推荐该投标人为项目序号较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某一投标人已被授予 某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该投标人必须自动放弃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如出现某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已取得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且不允许在本标段再次被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时,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 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细则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投标人业绩 | 18分 |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5分; (2)除最低要求外,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特大桥的桥 梁结构健康监测(或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每一项加0.5分,本项最高加3分。 本项投标人须提供满足要求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发包人)出具的业 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须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评审指标或参数,否则该项业绩不 予认定。 |
项目负责人 | 1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9分; (2)除基本要求外,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 责人每承担过1项特大桥的桥梁结构健康监测(或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加0 .5分,最多加1分;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显示该人员姓名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发 包人)出具的能体现桥梁规模及在该项目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时间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 则业绩不予认可。 |
技术负责人 | 6分 |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5分;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加0.5分; (3)除基本要求外,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 责人每承担过1项特大桥的桥梁结构健康监测(或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加0 .5分,最多加0.5分; 注:技术负责人业绩需提供显示该人员姓名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发 包人)出具的能体现桥梁规模及在该项目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时间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 |
则业绩不予认可。 | |||
健康监测系统 技术方案 | 50分 | 对本项目的认识 和理解(5分) | (1)对本项目有基本的理解,得4.5分; (2)对本项目目标、意义、重难点有较强理解,得4.6~5分;(3)不提供不得分。 |
项目总体工作思 路(15分) | (1)工作总体思路基本可行,得13.5分; (2)工作总体思路较好,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得13.6~15分;(3)不提供不得分。 | ||
监测系统实施组 织方案(15分) | (1)方案基本可行,得13.5分; (2)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得13.6~15分; (3)不提供不得分。 | ||
数据接口方案(10分) | (1)方案基本可行,得9分; (2)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得9.1~10分; (3)不提供不得分。 | ||
人员组织架构(5分) | (1)人员组织架构满足基本要求,得4.5分; (2)人员组织架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资历较高,得4.6~5分;(3)不提供不得分。 | ||
履约信誉 | 6分 |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信誉最低要求的,得3分; (2)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以下①~④中信用评价方式计算: ①投标人未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时以交通运输部 发布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同时在交通运输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信用评价,但信用评价 结果不一致时,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③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 价结果确定。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按B级对待。 ④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交工程〔2020〕17 号)的规定计算,即以投标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21 |
、2020、2019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加权平均计算,权值分别为 0.5、0.3、0.2。 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Y=y1×0.5+y2×0.3+y3×0.2 式中:Y——信用评价得分; y1——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y2——2020 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y3——2019 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各评价等级的得分值为:AA 级得 3 分,A 级得 2 分,B 级不得分,C 级得-2 分。a.当投标人具有“试验检测企业(机构)”类别信用评价时,以本类别信用评价记录为 准;当投标人具有其他类别信用评价时,本项目信用评价加分不予考虑。 b.投标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同时具有公路建设工程 和养护工程项目的信用评价结果时,采用其信用评价分数低的结果。 | ||
评标价 | 10分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为: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F=10,E1=0.2,E2=0.1 。 投标价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 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 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 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 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 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 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 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 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 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 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 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 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
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
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 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 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 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 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 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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