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花山镇“羊城花坞”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2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9-440114-17-01-39603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江先生020-368970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花山镇“羊城花坞”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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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花山镇“羊城花坞”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性质 | 补充公告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9-440114-17-01-396039 | ||
投资项目名称 | 花山镇“羊城花坞”街区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花山镇“羊城花坞”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花山镇“羊城花坞”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补充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围绕“羊城花坞”街区改造(研究范围约 6.61 平方公里,主要为花山旧城区),修缮传统老旧小区及周边建筑外立面387 栋;修复老旧小区破损路面及管线管廊,改造升级洛平路、坪山永安路;完善花山广场、花都大道等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对华侨工业园周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等8个子项目。包括花山镇“羊城花坞”传统老旧小区改造、坪山大街道路改造、花山圩镇入口通道花都大道改造、花山镇两龙南街主街改(其中公共外立面建筑最高高度为30米)、两龙路及菊花石大道两侧赤膊房改造、花山镇圩镇客厅改造、花山镇华侨工业园周边建筑公共区域综合整治、花山镇“羊城花坞”传统老旧小区周边改造升级(洛平路、坪山永安路)。 本项目总投资为 22173.80 万元,包含工程费用 17791.14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740.16 万元,预备费 1642.50 万元。 | ||
招标内容 | 花山镇“羊城花坞”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花山镇“羊城花坞”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5572)已于2024年10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和补充,如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一、招标件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2.3工程建设规模”、“2.5.2招标内容”、“2.7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 修改前:详见原招标公告。 修改后: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招标公告(补充公告修改版)。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人须知-3.1 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修改前:详见原招标文件。 修改后: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招标文件(补充公告修改版)。 3、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设计任务说明书与本补充公告一并发出,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4.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与本补充公告一并发出,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二、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GZZB》以本次补充公告发布的为准,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及相关附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四、本项目对原定的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 ||
工期(交货期) | 425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9886103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4.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国内申请人具体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③工程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0-26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25 14: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25 14: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
开标方式 | 远程不见面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1-25 14:3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花都区花山镇花山大道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江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678826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1852078847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6897092 |
发布责任人 | 陈伟清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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