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81-00044
项目名称: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工作条件 1.1 电源要求:220V (+10%~-10%),50 Hz 1.2 环境温度:+10℃~+40℃ 1.3 相对湿度:20~85% 2.技术指标 2.1光学系统: 2.1.1 波长示值误差:±0.1nm 2.1.2 波长范围:(185~910)nm 2.1.3 光谱带宽:0.1、0.2、0.4、1.0、2.0nm五档自动可选 ★2.1.4 光度计:高光通量全反射光学双光束分光系统,单光束/双光束任意自动切换 2.1.5 基线稳定性:零点漂移:±0.0015/30 min;瞬时噪声:≤0.0015 2.1.6转灯灯架:八灯位自动转换灯架,自动准直,可任意选择需要的灯进行预热或点亮,亦可八灯同时预热或点亮;编码灯功能,自动识别元素灯种类,自动化程度更高 (提供证明材料) 2.2火焰原子化器: 2.2.1 特征浓度(Cu):0.02μg/ml/1% 2.2.2 检出限:火焰法测铜:≤0.002 μg/mL 2.2.3重复性:RSD≤0.25 % 2.2.4 燃烧头:金属钛燃烧头 2.2.5 雾化器:高效玻璃雾化器和耐氢氟酸雾化器可选 2.2.6 雾化室:防爆型耐腐蚀材料雾化室 2.2.7 调节系统:全自动PC控制和调节燃气、助燃气流量及燃烧器位置,自动点火 2.2.8火焰安全控制:具有全套安全联锁系统、多种压力监测、自动安全保护功能、乙炔泄漏检测、火焰状态、水封、气体压力、雾化系统压力、废液瓶液面高度等异常可自动熄灭火焰进行保护。 加装空气缓冲罐,突然断电时可提供5s左右空气流量,防止回火(提供图片材料)
2.3石墨炉原子化器: 2.3.1 特征量(Cd):0.3pg 2.3.2检出限(Cd):≤0.2pg 2.3.3重复性:RSD≤0.85% 2.3.4 加热方式:纵向加热全数字化温控(提供证明材料) 2.3.5 安全保护:有氩气欠压指示,冷却水流量不足,过热,过流报警及自动保护功能 2.3.6加热控温范围:室温-3000℃左右;升温速率最大3000°C/s 2.3.7石墨炉可视化系统:进样针位置调整更方便,并可实现实时观测炉内样品升温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8气动石墨炉:气动石墨炉设计,软件一键控制石墨炉开关,更换石墨管更便捷、更好的密封性、保证更低的检出限(提供证明材料) 2.4自动进样器 2.4.1功能:悬挂式单石墨炉用自动进样器,进样针为低吸附石英毛细管玻璃 2.4.2进样位数:≥108位,标准样品、待测样品、基体改进剂、稀释剂可任意选择放置位置(提供图片证明材料) 2.4.3清洗瓶容积:≥2000 ml,废液瓶容积:≥2000 ml,支持自动富集功能,自动清洗功能:每次进样前对样品管进行自动清洗,减少样品残留。 2.4.4样品可直接通过体积比例混合
★2.5 火焰原子化器与石墨炉原子化器为并联式设计双原子化系统、非分体式设计。 2.6 上位机软件: 2.6.1 测量方式:火焰法、石墨炉法、氢化物发生法 2.6.2 标准曲线模式:标准曲线法(1~3次曲线),标准加入法、多标准曲线法;拟合方式:线性曲线,计算截距;非线性曲线,计算截距;线性曲线,过原点;非线性曲线,过原点 2.6.3 重复测量次数:1-99次、计算平均值、给出标准偏差和相对标准偏差 2.6.4自动稀释功能:软件根据设置条件,吸取样品和稀释剂直接注入石墨管,实现自动稀释样品制备和测量(提供证明材料) 2.6.5 测试结果数据导出:支持PDF、EXCEL、TXT等多种导出格式 2.6.6结果打印:参数打印,数据结果打印,图形打印,一键打印完整报告 2.6.7通讯为网线连接,无需手动设置连接
3.配置要求: 1.火焰-石墨一体机主机1套 2.自动进样器 1套 3.软件工作站 1套 4.电脑 1套 5.空气压缩机1套 6.冷却循环水 1套 7.离子色谱柱及保护柱 2套 8.气相色谱柱 1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6时30分至2024年09月0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137号
联系方式:024-87509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明波路11号1-4-1
联系方式:024-82027110
邮箱地址:lnzgjsxmgl@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4020188000147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聪
电 话:024-8202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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