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三期)及3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二期)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5-12 09:27:37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1年度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三期)及3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二期)项目-2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BFFBZ02277-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此为第2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BFFBZ02277-2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
2.6 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内容围绕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
2.7合同估算价:2691万元
2.8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1年11月
2.9 服务期限3年。服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10招标范围: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环控系统、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低压配电与照明专业系统。维保内容包含全部正线33座车站(附件1)、磨店车辆段(含公安楼)、翡翠湖停车场、文忠路主所、潜山路主所、祁门路主所、所有轨道区间(含区间风亭)及最新版接口划分文件中归属的风、水、电系统及附属设备的维保工作。
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开展风、水、电设备资产清查、设备接管及移交等工作,且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参与并配合自然灾害、大客流、火灾、突发疫情、设备突发状况等应急演练及应急处置。
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开展技术创新、五小等设备技术提升,完善设备功能缺陷,有效开展设备更新换代。
检修内容包括设备的年度计划修(包括日巡检、周检、半月检、月检、季检、半年检、年检等)、故障修,仪器仪表检定校验检测、水质检测、油质检测、噪音检测、空气质量等送样检测、冷水机组附属压力容器与安全阀法定定期检验检测过程中相关配合工作及其他附属设备各类配合监护、各类意外损坏的低值设备恢复及运营分公司安排的其他相关作业等。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住建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电系统(须同时含环控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低压配电与照明专业系统)施工安装业绩;
(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电系统(须同时含环控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低压配电与照明专业系统)维保业绩。
注:城市轨道交通定义:依据《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术语解释,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2)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8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3日00:00至2021年10月28日24: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35、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3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9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谢宇星
电 话:0551-62662870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2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2455166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5496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4001468608059666888-211580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招标文件正文-2标段.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三期)及3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二期)
原项目编号:2021BFFBZ02277
原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三期)及3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二期)-2标段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FBZ02277-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检修内容包括各类意外损坏的低值设备恢复及运营分公司安排的其他相关作业等。请问能否对低值设备和运营公司安排的其它相关作业,做出一个比较明确的界定,方便投标方预估可能的成本?
答: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维保服务范围内未列明的内容,结合自身维保经验考虑该部分成本,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组成中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及“投标(响应)文件其他证明文件”节点打开后显示“此处无需填写内容”是否可以理解为此处无需上传任何文件?
答:是的。
3、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设置了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拟委托的主要人员汇总表、资格审查资料、服务方案、其他资料、投标函(报价文件)、其他资料(报价文件)等节点,请问标书内容是否按照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设置的每个节点独立编制,并在对应节点上分别上传,每个节点无须编制页码(或每个节点分别编制各自的独立页码)。若不是,请问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单独编制连续的页码,并按照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给定的节点拆分开并分别对应上传,报价文件是否也是单独编制连续的页码,并按照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给定的节点拆分开并分别对应上传。
答: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对每个节点的文件页码编制无强制性要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可按照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设置的每个节点上传对应投标文件。
4、请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评审因素索引表以及报价文件封面、报价文件目录如果需要上传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请问分别传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哪几个节点中。
答: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评审因素索引表以及报价文件封面、报价文件目录无需上传。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条组织架构(3)中要求“乙方必须将其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巡检、故障修人员、综合、计划修人员)的具体名单、人员履历表、技术职称、有效原始证件复印件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而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6.2.3条“投标人必须将其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工程师、工班长)的具体名单、人员履历表、技术职称、有效原始证件复印件等内容在投标书中列出。”两处的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为准?
答:项目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料,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提供相关资料。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条组织架构条款及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6.2.3条见本答疑补充部分。
6、招标文件中没有关于页眉页脚、页码以及正文的字体字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请招标人明确是否有详细要求?
答:无强制性要求。
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第三条是“联合体协议书”,但招标文件又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能否在编制目录时取消第三条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依次将第四条“投标保证金”递进为第三条?
答: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无须填写联合体协议书。
8、本项目投标人是否只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即可,无须另外提供光盘或U盘给招标人。
答:本项目投标时无须提供光盘或U盘给招标人。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和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一式四份和一份可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介质)。
9、招标文件中无报价文件格式,请提供报价汇总表以及分项报价表的明细及格式?
答: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报价文件),另本项目无须提供分项报价表。
10、招标文件项目类别:工程服务类,但招标范围中描述的服务内容都为维保类服务,请问是否调整服务类别?
答:无须调整。
11、第二章招标人须知10.8.1中描述本项目执行税率一般纳税人为9%,是否应为6%?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一般纳税人执行建筑服务税率9%,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依据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如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或 者投标人适用优惠税率的,根据投标人实际调整,报价时须明确报价适用税率,最终中标金额以含税总价为评定标准。 税金按国家税法规定执行,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 政策调整,则价税合计金额相应调整,但不含税金额不随增 值税税率的变化调整。 投标报价中须填报税率,未填报税率的投标无效。
12、招标文件第4页,检修内容包括设备的年度计划修(包括日巡检、周检、半月检、月检、季检、半年检、年检等)、故障修,仪器仪表检定校验检测、水质检测、油质检测、噪音检测、空气质量等送样检测、冷水机组附属压力容器与安全阀法定定期检验检测过程中相关配合工作及其他附属设备各类配合监护、各类意外损坏的低值设备恢复及运营分公司安排的其他相关作业等。请问、水质检测、油质检测、噪音检测、空气质量等送样检测具体是指什么检测?检测频率多少?检测点数多少?
答:水质检测为环控制冷系统水质检测,检测要求见《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29044-2012),检测频率及检测点:冷冻水在制冷季每个季度检测一次,冷冻水机组冷冻水进水处和补水泵进口处作为检测点,冷却水在制冷季每个月检测一次,冷冻水机组冷却水进水处和补水泵进口处作为检测点;油质检测为冷机润滑油检测,检测标准见下图,检测频率及检测点:润滑油每年检测一次,检测点在制冷机组油循环系统选取;噪音、空气质量检测每年检测一次,如遇维保范围内环境变化需增加相应检测。
润滑油检测质量指标
项目 |
单位 |
指标 |
运动粘度 |
Cst(40℃) |
68 |
凝固点 |
℃ |
39 |
闪电 |
℃ |
250 |
总酸值 |
Mg KOH/g |
≤0.15 |
羟基值 |
Mg KOH/g |
2 |
水 |
(PPm) |
≤50 |
色度 |
|
300 |
注:数据供投标人参考。
13、招标文件92页人员配置巡检、故障修人员及综合、计划修人员。全员取得低压电工证。登高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压力容器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取证应满足维保需求。全员持证是否为不同专业持有相应证书还是要求每个人持有不同证书?登高证,焊工证,制冷证,压力容器证有没有具体数量要求,投标时是否需要附上全部维保人员证件资料,还是中标后再提供维保人员资料?
答:本项目人员配置巡检、故障修人员及综合、计划修人员均须具有低压电工证;
本项目各工种持证比例需满足:登高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压力容器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持证=50%:10%:10%:5%:5%;投标时无需附上全部维保人员证件资料,中标后提供维保人员资料供招标人核查。
14、消火栓箱中的水带、灭火器及灭火器年检等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消火栓箱中的水带、灭火器(不含手提式灭火器)及灭火器(不含手提式灭火器)年检等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5、请提供所有设备的参数明细表。
答:主要设备参数详见本答疑“二、补充部分”附件1、附件2。
16、根据冷水机组、冷水机组群控系统的安装操作维修需求,冷水机组及冷水机组群控系统的保养(性能评定、润滑油更换及补充等)、故障维修(零部件更换、制冷剂补充等)、故障抢修等服务项目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须由厂家售后人员或厂家售后人员许可后进行,禁止投标人私自操作。请问:厂家的服务费由谁支付?
答:维保服务范围内涉及的各种材料厂家的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7、清单中的室内机、室外机仅指分体空调,还是包括其他设备?与2021BFFBZ01610 招标项目的设备是否有重复?
答:清单中的室内机、室外机已经明确,除2021BFFBZ01610招标项目以外的空调设备全部包含;本项目维保设备清单与2021BFFBZ01610 招标项目的空调设备不重复。
18、清单中仅提供了应急照明电源和智能照明系统,是否包括场站内普通照明灯具?
答:本项目包括站内设备区普通照明灯具、场段内高塔灯及路灯维保服务,不包含场段内普通照明灯具维保服务。
19、招标文件第3页2.7合同估算价:2165万元。请问2165万元是否包含此项目单价包干部分金额?如有包含,请明确备品备件开项及限价。
答:本项目为总价包干,维保中所需的备品备件由投标人提供,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0、招标文件第10页3.2.3报价方式:总价:报价已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全过程产生的维保服务、维保备件、器具、耗材的成本、办公费用、交通费用、合理利润以及一切税费等所有的费用与支出。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签约合同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请问维保备件是指那些开项?耗材是多少金额以下?
答:本项目为总价包干,维保中所需的备件、耗材相关由投标人提供,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1、招标文件第135页 二、其他资料(报价文件) 投标人对照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有)。请提供经济报价格式及开项!
答: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报价文件),投标人仅需填报投标总价,无需提供分项报价表。
22、招标文件16页,“20%余款在服务期结束后,通过招标人所有服务验收,经与招标人办理完成全部项目结算,并在审计完成双方无争议后一次性支付完毕(无息)。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招标人进行的服务验收、项目结算、审计等需要多长时间?结算及审计的内容包括什么?
答:服务期结束由招标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书;中标人需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提供竣工结算资料,由招标人审计部门进行审计,项目结算、审计由项目实际进度及履约情况决定。结算及审计的内容主要是合同履行完成后,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合同履约情况及合同价款的审核。
第二部分:补充部分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6.2.3条“投标人必须将其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工程师、工班长)的具体名单、人员履历表、技术职称、有效原始证件复印件等内容在投标书中列出。”修改为:“投标人必须将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附录4)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名单、人员履历表、技术职称、有效原始证件在中标后提供供招标人核查。”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条组织架构(3)“乙方必须将其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巡检、故障修人员、综合、计划修人员)的具体名单、人员履历表、技术职称、有效原始证件复印件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修改为“乙方必须将项目负责人的具体名单在合同中列出。”
3.原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
序号 |
岗位 |
资格 |
人员 配额 |
经历及业绩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数 |
55人 |
|||
注: 1.附表人员在本项目服务期间要求常驻合肥市,直至全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 2.中标人中标后需按照上表中人员要求配置。项目负责人作为初审指标,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如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项目负责人外,上表2~4条内容,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提供承诺,详细评审中有相关要求的,按详细评审要求提供。关于承诺部分,投标人须保证其真实性,须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证明材料供招标人复核,如不满足,招标人有权清退相关人员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
”修改为“
序号 |
岗位 |
资格 |
人员 配额 |
经历及业绩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数 |
55人 |
|||
注: 1.附表人员在本项目服务期间要求常驻合肥市,直至全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 2.中标人中标后需按照上表中人员要求配置。项目负责人资格作为初审指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作为初审指标,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如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项目负责人外,上表2~4条内容,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提供承诺,详细评审中有相关要求的,按详细评审要求提供。关于承诺部分,投标人须保证其真实性,须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证明材料供招标人复核,如不满足,招标人有权清退相关人员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
”。
附件1:2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专业主要设备参数明细序号 |
主要设备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位置 |
备注 |
1 |
隧道风机 |
台 |
NXT-17R№20A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2 |
排热风机 |
台 |
NXT-17№18A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3 |
送排风机 |
台 |
NXT-17№10A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4 |
射流风机 |
台 |
NSL-71R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5 |
大系统风机 |
台 |
NXT-17№16A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6 |
小系统风机 |
台 |
NXT-17№4A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7 |
空调机组 |
台 |
MKZ1821CC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8 |
组合式空调 |
台 |
MKZ2433CC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9 |
控制柜(就地手操箱) |
台 |
MKZ-QD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0 |
空气净化装置 |
台 |
DZ62-AU-D-GJ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1 |
风机盘管 |
台 |
FP-204WA-3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2 |
室外机 |
台 |
MDV-224W/DSN1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3 |
室内机 |
台 |
MDV-D71T2/N1-C3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4 |
冷水机组 |
台 |
WCFX38TRC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5 |
全程水处理器(冷却水) |
台 |
JYT-ZQD-200B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6 |
全程水处理器(冷冻水) |
台 |
JYT-ZQD-200B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7 |
在线清洗装置 |
台 |
JYT-JQQX-200S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8 |
加药装置 |
台 |
JYT-J-2B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9 |
群控系统 |
台 |
无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20 |
电动二通阀 |
个 |
VB3102 DN50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21 |
金属外壳片式消声器 |
台 |
3000×4000×200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2 |
结构片式消声器 |
台 |
6700×4550×200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3 |
管道式消声器 |
台 |
2200×1000×200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4 |
电动组合风阀 |
台 |
5000*400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5 |
电动调节阀 |
个 |
2200*100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6 |
70℃防烟防火阀 |
个 |
800*50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7 |
280℃排烟防火阀 |
个 |
2200*100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8 |
电动280℃防烟防火阀 |
个 |
1600*50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9 |
电动70℃防烟防火阀 |
个 |
630*50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30 |
电动蝶阀 |
个 |
D941X-16Q DN150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31 |
潜污泵 |
台 |
1310S-50W.S60 2.4kW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32 |
自耦装置 |
台 |
1310S-50W.S60 2.4kW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33 |
控制柜 |
台 |
CCEA2-D-I/B-2.4+S+V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34 |
密闭污水提升装置 |
台 |
Macro500 NT3102.160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35 |
消防泵 |
台 |
GLC100-160 11KW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36 |
消防泵控制柜 |
台 |
ZY3/20-22-XG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37 |
冷冻水泵 |
台 |
GLC125-315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38 |
冷却水泵 |
台 |
1325S-80W.S60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39 |
污水处理设备 |
套 |
WQ-12-10-0.75 |
场段 |
含附属设施 |
40 |
压差旁通阀 |
个 |
ZYC DN150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41 |
电动二通阀 |
个 |
VB3102 DN50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42 |
冷却塔 |
台 |
SFB-225SL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43 |
消火栓箱 |
套 |
4-MF/ABC5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44 |
移动泵 |
台 |
1305S-50T.S62 1.2KW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45 |
环控柜 |
台 |
Blokset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46 |
EPS应急电源 |
套 |
LY-D-15KW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47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台 |
TFRC128-EFMP-ET02 |
车站、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48 |
配电箱 |
台 |
550x650x25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49 |
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 |
台 |
HSE-3F |
车站、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附件2:3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专业主要设备参数明细
序号 |
主要设备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位置 |
备注 |
1 |
隧道风机 |
台 |
DTF(R)-20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2 |
排热风机 |
台 |
DTF-14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3 |
送排风机 |
台 |
DTF-9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4 |
射流风机 |
台 |
SDS-63T-2P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5 |
组合式空调机组 |
台 |
GZK3220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6 |
柜式空调机组 |
台 |
GZK1212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7 |
室外机 |
台 |
GMV-H112WL/A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8 |
室内机 |
台 |
GMV-NR28PLS/B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9 |
风机盘管 |
台 |
FP-204WA/G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10 |
冷水机组 |
台 |
LSBLG705HE/Nb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1 |
全程水处理器 |
台 |
SYS-200B1.0NS-P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2 |
群控系统 |
台 |
无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3 |
电动二通阀 |
个 |
VB7200-10 DN100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4 |
管道式消声器 |
台 |
2000*800*1500(2.4)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15 |
压差旁通阀 |
个 |
P74JA-10 DN150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6 |
电磁流量计 |
个 |
FEW321.150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17 |
金属外壳片式消声器 |
台 |
3000*4000*2000(24)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18 |
结构片式消声器 |
台 |
3700*4500*2000(33.3)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19 |
余压阀 |
个 |
1250*80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0 |
电动组合风阀 |
台 |
3000*2500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21 |
电动风阀 |
个 |
630*50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2 |
电动风量调节阀 |
个 |
630*50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3 |
防烟防火阀 |
个 |
630*50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4 |
排烟防火阀 |
个 |
630*40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5 |
电动防烟防火阀 |
个 |
630*32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6 |
电动蝶阀 |
个 |
D942X-10Q DN200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27 |
潜污泵 |
台 |
WQK15-20-2.2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8 |
自耦装置 |
台 |
ZGA50-1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29 |
控制柜 |
台 |
JSK2.2/2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30 |
密闭污水提升装置 |
台 |
NZ3102.160 SH255 4.2KW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31 |
移动排水泵 |
台 |
QD10-10-1.1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32 |
消防泵 |
台 |
XFB-201-B1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33 |
稳压泵 |
台 |
WYB-201-B1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34 |
主泵控制柜 |
套 |
XFB-201-B1/B2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35 |
稳压泵控制柜 |
套 |
WYB-201-B1/B2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36 |
气压罐 |
台 |
WYB-201-B1/B2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37 |
冷冻水泵 |
台 |
KQL125/315-15/4T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38 |
冷冻水泵就地手操箱 |
台 |
KQK-DZC2-15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39 |
冷却水泵 |
台 |
KQL125/315-15/4T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40 |
冷却水泵就地手操箱 |
台 |
KQK-DZC2-15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41 |
冷却塔 |
台 |
SFB-225SL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42 |
冷却塔减震装置 |
台 |
SFB-225SL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43 |
冷却塔温度传感器 |
台 |
SFB-225SL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44 |
冷却塔浮球液位器 |
台 |
SFB-225SL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45 |
冷却塔就地手操箱 |
台 |
SFB-225SL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46 |
消防电动蝶阀 |
台 |
D941X-16Q DN150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47 |
污水处理设备 |
套 |
Q=10m3 H=10m,W=1.1KW |
场段 |
含附属设施 |
48 |
环控柜 |
台 |
MODAN6000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49 |
EPS应急电源 |
套 |
易事特25KVA EPS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50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套 |
SRTC+SRUF |
车站、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51 |
配电箱 |
台 |
800*600*250 |
车站、主变电所、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52 |
智能照明系统 |
套 |
ABB |
正线车站 |
含附属设施 |
53 |
消防设备电源系统 |
套 |
HS-V1000 |
车站、场段各单体库 |
含附属设施 |
本项目延期部分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1年11月12日 11:00:00”;
本项目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谢工
联系方式:0551-62665235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35、66223831
2021年11月5日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三期)及3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二期)-2标段项目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三期)及3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二期)
原项目编号:2021BFFBZ02277
原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三期)及3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二期)-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BZ02277-2
第一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具体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谢宇星
电 话:0551-626628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2021年10月30日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三期)及3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二期)-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pdf
项目编号:2021BFFBZ02277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11月12日
标段(包)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三期)及3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二期)-2标段
标段(包)编号:2021BFFBZ02277-2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创业街7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贰佰玖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1291680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09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 谢宇星
联系方式:0551-6266287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溯 联系电话:0551-66223935、66223831
公示期: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三期)及3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二期)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1BFFBZ02277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三期)及3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二期)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公示公告如下:
标段(包)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三期)及3号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设备维保(第二期)-2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1BFFBZ02277-2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1291680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余轶鹏,吴云,越清忠,韩振峰,刘晓波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