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240032
各受邀询比价响应人: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中国水电十五局南水北调中线北拒马河暗渠北支应急抢险加固工程项目部需要的商品混凝土,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合同签订由材料所需的施工项目部负责并执行,材料款支付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现邀请入围的供应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报价,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3月22日12时00分前将询价响应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一、工程项目简介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为南水北调中心干线除险加固工程。北拒马河暗渠是南水北调中线干线穿越北拒马河中支和北支的大型交叉建筑物,是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北京段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渠首枢纽、输水暗渠、退水系统三部分组成。输水暗渠设计流量为50m³/s,加大流量为60m³/s;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对北拒马河暗渠北支工程进行水毁修复及防护加固。具体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北支暗渠段防护加固工程、北支右岸至惠南庄泵站间漫滩段防冲桩工程(防冲桩平面长700m)、北支暗渠下游河道护岸工程(护岸长710m)。
本项目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5日,2024年6月15日前涉及度汛主体工程全部完工,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2024年3月-2024年6月15日 | 7406 |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郑家铺村中国水电十五工程局南水北调中线北拒马河暗渠北支应急抢险加固工程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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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20细石 | m³ | 1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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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1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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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30W6F150 | m³ | 6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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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30W6F150 | m³ | 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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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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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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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作为竞标的依据。最终结算以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采购人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单价不变,询价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3.1交货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郑家铺村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北拒马河暗渠北支应急抢险加固工程施工现场。
3.2交货期:(约2024年3月-2024年6月),与采购人工程施工时间匹配,采购人各时段所需混凝土规格、数量将提前2天通知供货人。供货时间和规格调整的,供货人不得拒绝供货。
四、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4.1询价响应人应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负责,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货物的任何缺陷,询价响应人对此负责。询价响应人保证提供的全部货物符合国家标准,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和标准要求,与合同约定、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并保证货物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质量合格认证,货物的运输符合国家和行业通行的规范和技术条件。
4.2询价响应人保证其所采用的材料符合以下标准:
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和《白色硅酸盐水泥》GB2015-2017的规定。
细集料: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11的规定。
粗集料:碎石、卵石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的规定,重矿渣应符合YB/T4178-2008的规定,轻集料应符合GB/T17431.1-2010的规定。粗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砌块最小壁或肋厚度的2/3,且不大于35mm。
掺合料:粉煤灰应符合GB/T1596-2017的规定,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2017的规定。
外加剂:应符合GB8076-2008或JC/T2477-2018的规定。
拌合水:混凝土拌合水应符合JGJ63-2015的规定。
4.3询价响应人保证所供商品混凝土达到《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规定的等级标准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21)的要求,商品混凝土实验结果评定应满足《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及其他规范标准的规定。若相关规范更新按最新规范执行。
4.4商品混凝土配合比
4.4.1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满足本工程的设计要求及相关国家规范和现行标准中规定,具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强度、耐久性、良好的施工和易性及适宜的塌落度标注,同时混凝土拌合物必须拌和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4.4.2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执行JGJ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有关规定,优选材料并进行试配;混凝土拌合物要严格控制水灰比和水泥含量,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必须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商品混凝土实验结果评定以《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为准。若相关规范更新按最新规范执行。
4.5拌制混凝土其他技术要求
4.5.1询价响应人所使用的砂石骨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全部原材料,必须坚持三证(合格证、材质证、准用证)齐全,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送至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检测合格或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询价响应人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砂石骨料、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等)检验合格试验报告,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具的报告。
4.5.2同时询价响应人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外加剂等造成环境污染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询价响应人承担因此给工程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4.5.3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国家现行标准GB/T50107-2010的规定。若相关规范更新按最新规范执行。
4.5.4商品混凝土的塌落度要求。商品混凝土的塌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及合同中的约定。
4.5.5商品混凝土的含气量要求
商品混凝土的含气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工艺的要求,必须符合GB50164-2015标准中的相关条款规定。
4.5.6商品混凝土拌合物氯化物的含量要求。商品混凝土拌合物氯化物的含量必须符合GB50164-2015标准规定及相应规范的规定。
4.5.7商品混凝土碱集料反应的规定。地下工程为预防混凝土碱集料反应的Ⅱ级工程,用于工程桩的商品混凝土必须满足相应规范的规定(含骨料活性、水泥的碱含量等);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商品混凝土碱集料反应报告。
4.5.8商品混凝土的出罐温度控制在5~28℃之间。
4.5.9商品混凝土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要满足采购人在混凝土供应通知单上提出的具体要求。
4.5.10泵送混凝土的要求。泵送混凝土应保证混凝土泵的连续工作,受料斗内应有足够的混凝土,泵送间歇不宜超过15min,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混凝土浇筑不间断。
4.6供应时间和供应方量的要求。
商品混凝土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时间和当天方量的要求为准。采购人现场抽取供方提供的混凝土,每100m3抽取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不足100m3仍按100m3计抽取试块),每次取样不少于2组,一组进行标准养护,一组现场同施工条件养护,并符合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标准》,按国家标准GB/T14902-2012进行标准养生,做抗压检验。供方随第一车混凝土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4.7质量保证期
4.7.1质量保证期: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8】日计算,总期限【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询价响应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缺陷通知、索赔以书面函件为准。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8】日计算,总期限【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缺陷通知、索赔以书面函件为准。
4.7.2除非因买方施工或养护不当,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更换或免费修复。若卖方未能按合同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书后14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问题货物更换、修复与索赔期间,买方可以暂扣已交货未支付的货款作为担保,直至质量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5.1结算方式:本采购项目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不予调整。询价响应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采购项目特点,在投标时在应予以考虑,结算单价已包含了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落地前的一切费用。合同执行期,如遇冬防期混凝土价格涨幅超过±10%且合同结算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导致询价响应人无法履约,双方另行商议计价方式,签订补充协议。
5.2付款方式:卖方按照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3)买方收到上文所列的结算单据,按已签订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结算的依据,甲方按月办理结算,结算手续完成之日起15天内支付材料结算款85%;货物到达并验收合格之日起60天内支付到结算款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不计息一次性支付。
(4)卖方应当理解买方可能出现的临时性资金短缺,并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供货或延迟供货的理由。
六、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
询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6.1询价响应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询价响应人须取得建筑业预拌制混凝土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3询价响应人在2020年至今具有参建国家南水北调工程等大型水利工程的供货业绩,且签订的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能够证明其中标额或合同额的证明文件,一份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为1个合同);应具有负责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6.4为了确保混凝土施工质量要求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过25公里(以高德导航地图查寻为准)。
6.5询价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提供本2020年至今近3年通过审计的反映本单位经营状况的财务表。
6.6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6.7询价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8询价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含3%(或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9询价响应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人民币50000.00元),在线收取,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逾期送达的采购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退还时按原账号且不计利息退还。
八、售后服务要求:
8.1询价响应人设项目代表,负责货物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检试验、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采购单位、施工方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供询价响应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
8.2询价响应人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采购人的书面认可。采购人有权根据询价响应人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要求,询价响应人在接到撤换通知【2】日内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询价响应人代表继续承担授权委托书的职责。
九、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综合单价)为工地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费用、生产加工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装车费、运输费、过路过江过桥费、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风险金等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询价响应人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或13%),卖方根据买方增值税发票开具通知书要求的内容开票,卖方必须保证发票上购买人名称、税号、地址、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单位和金额等信息准确无误,票面信息真实有效;合同编号出口日期必须写入发票备注栏,保证开具的发票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同时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买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采用一票制结算。发票开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100004352016102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沣东二路6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 61001920900052503449
电 话:029-89502580
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写必须按照要求逐项填写内容,内容必须详细明确(可不限于上述范围),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报价文件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2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询价响人报价文件必须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格式逐项填写,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
2、竞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询价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受邀询价响应人。
十一、确定成交人
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十二、联系方式
询 价 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先生 029-88758126 刘先生 18700016632
项目联系人:司 斌 15619590309
十三、采购监督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89502500-8133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