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澄清公告)东莞市桥头镇光明路支路道路工程(第一批次)答疑回复(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澄清公告)东莞市桥头镇光明路支路道路工程(第一批次)答疑回复(一)

发布时间:2024-03-15 09:3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问1:代理和业主单位内部操作本项目,给与金钱利益社会专家和业主安排的专家进行带记号,暗箱操作第一中标候选人.希望交易中心检查好本次开标项目流程,不能给违法分子穿空子! 问2:本项目东莞市桥头镇光明路支路道路工程,代理串通业主单位指定中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贿赂某些意志不坚定的专家,指定中标单位,从而排斥其他投标人,令其他公司没有中标机会!望监督部门进行严厉的监督 问3:本次工程投标存在重大受贿嫌疑,业主收受企业的钱财,进行腐败!如果监督单位不把工作做好,监督好这些腐败行为,迟早是扰乱投标市场! 问4:业主和代理可以使用金钱收买评标专家,指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拥有定标的决策权,这是垄断行为造成投标市场的衰落!。望严查 答:关于以上提出的问题,本项目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22〕28 号)、东莞市市政路桥工程电子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40221版)试行等国家、省、市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所有招标、开标评标、投标等规定和流程均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贵公司提出的异议事项,请按相关规定提供合法合理的事实依据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