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文化墙灯箱及图板制作安装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示(2023-JLZLZD-W4014)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zlzd-w4014
预算金额7.4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先生19513312014
中标公司南阳市鸣山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文化墙灯箱及图板制作安装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示(2023-JLZLZD-W4014)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文化墙灯箱及图板制作安装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2023-JLZLZD-W4014
3.采购范围:采购8个不锈钢灯箱和14个镀锌材质图板(28.95平米),须按设计图纸施工制作和安装,确保产品尺寸合适、安装牢靠;材料规格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包含宣传画面制作安装、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设备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4.最高限价:74958.92元;
5.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付完成;
6.交货地点:河南省南召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合格;
8.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9.开、评标日期:2024年1月12日
二、评审结果及成交候选人名单: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南阳市鸣山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报价总价(元):62600.00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隽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报价总价(元):69200.00
第三成交候选人:奥美广告有限公司 报价总价(元):71960.00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张桂生、关萌、王晓力;
四、信息发布:本招标项目相关公示信息在《军队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五、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763917087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中兴南路健安街河南商会大厦11层
联 系 人:崔先生、闫先生、李女士
电话:19513312014、18537115285/0371-60110677
电子邮件:guoxinzhaobiao666@163.com
某单位监督部门联系方式:酒先生 电话:17639264401
备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18日)。如对评审结果公示存在异议,可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应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三)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四)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五)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七)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文化墙灯箱及图板制作安装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2023-JLZLZD-W4014
3.采购范围:采购8个不锈钢灯箱和14个镀锌材质图板(28.95平米),须按设计图纸施工制作和安装,确保产品尺寸合适、安装牢靠;材料规格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包含宣传画面制作安装、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设备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4.最高限价:74958.92元;
5.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付完成;
6.交货地点:河南省南召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合格;
8.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9.开、评标日期:2024年1月12日
二、评审结果及成交候选人名单: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南阳市鸣山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报价总价(元):62600.00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隽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报价总价(元):69200.00
第三成交候选人:奥美广告有限公司 报价总价(元):71960.00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张桂生、关萌、王晓力;
四、信息发布:本招标项目相关公示信息在《军队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五、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763917087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中兴南路健安街河南商会大厦11层
联 系 人:崔先生、闫先生、李女士
电话:19513312014、18537115285/0371-60110677
电子邮件:guoxinzhaobiao666@163.com
某单位监督部门联系方式:酒先生 电话:17639264401
备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18日)。如对评审结果公示存在异议,可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应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三)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四)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五)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七)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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