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00.00元
招标公司长沙市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629004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体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嘿哈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社区智慧健身中心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629004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社区智慧健身中心 休闲健身娱乐服务 长沙社区智慧健身中心项目为政府公益性项目,由投标人负责设计、承建。建设完成后投标人负责健身房8年的运营、维修、维护,政府不再支出后续8年运营过程中的任何费用,中标方收取用户25元/月的健身服务使用成本费。(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20 6998000
 合计金额小写: 6998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佰玖拾玖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人民币元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物联网智能跑步机

F1-8900A-TV3HH

万年青、上海

5

13000

65000

2

坐式蹬腿训练器

F1-5203HH

万年青、上海

1

7500

7500

3

高位拉背训练器

F1-5235HH

万年青、上海

1

7500

7500

4

坐式推胸训练器

F1-5222HH

万年青、上海

1

7500

7500

5

史密斯机(配155KG杠铃片)

WNQ-5518KAHH

万年青、上海

1

8000

8000

6

物联网体测分析仪

HEHACAT-FATscale-cp20B

嘿哈猫、长沙

1

5000

5000

7

哑铃架

WNQ-HHJ

万年青、上海

1

1200

1200

8

哑铃练习凳

F1-A85HH

万年青、上海

1

1800

1800

9

哑铃

WNQ-HHY

万年青、上海

210

1500

1500

10

高弹性双耳药球 3KG

WNQ-HHYQ3

万年青、上海

1

300

300

11

高弹性双耳药球 6KG磅

WNQ-HHYQ6

万年青、上海

1

350

350

12

壶铃6KG

WNQ-HHL6

万年青、上海

1

100

100

13

壶铃8KG

WNQ-HHL8

万年青、上海

1

150

150

14

功能训练炮筒6KG

WNQ-HHP6

万年青、上海

1

500

500

15

壶铃、药球架

WNQ-HHJ

万年青、上海

1

1200

1200

16

空调系统(10匹,包安装)

GR120DW/DGE4

奥克斯、宁波

1

23000

23000

17

新风系统(包管道、安装)

JY-JH300

金优、江苏

1

9000

9000

18

自然风系统(带风雨采集传感)

MS-001

美司拓、常州

4

1200

4800

19

空气监测系统

DS-CO2-20、PMS5003T

攀藤、北京

2

1000

2000

20

烟雾报警

CS-T4-B

海康威视、杭州

2

500

1000

21

体温、人脸识别系统

HEHACAT-FATscale-cp20B

嘿哈猫、长沙

1

12000

12000

22

道闸系统

BOV-3133

宝维梧桐、深圳

1

3000

3000

23

自动感应门

ZD-150

欧太力、上海

1

5000

5000

24

监控、报警系统(6个监控点、一台网络监控录像机带1T硬盘,一个可视对讲报警,包线路、安装)

T3、DS-LPC-B12H-1WY、DS-2CD3T47EWD-L

海康威视、杭州

1

10000

10000

25

智能电视

L55M5-AZ

小米、北京

1

3500

3500

26

广告机

LY-32

互视达、北京

1

3000

3000

27

场馆智能控制盒

HEHACAT-smartbox1

嘿哈猫、长沙

1

20000

20000

28

应急灯

MF-214

谋福、南京

2

100

200

29

铝合金钢化玻璃封外墙、窗户

平方

经阁、湖南

经阁、湖南

60

280

16800

30

复合木地板

平方

Q6215

万象、湖南

35

100

3500

31

运动地板

平方

T013

优享乐、广州

35

150

5250

32

地砖

平方

8000#

路易保罗、佛山

70

100

7000

33

地面水泥找平

平方

140

50

7000

34

墙体1处理

平方

MS2598

美涂士、广东

120

70

8400

35

镜子墙面

平方

40

120

4800

现场制作

36

墙砖

平方

6000#

路易保罗、佛山

8

100

800

轻质砖

37

墙顶及墙面喷漆

平方

MS2598

美涂士、广东

192.5

20

3850

38

墙体2粉刷、油漆

平方

MS2598

美涂士、广东

100

100

10000

39

人脸识别系统户外保护

1

500

500

现场制作

40

室内屏风、隔断

平方

40

200

8000

现场制作

41

挂衣架

2

200

400

现场制作

42

洗手台

JM028

九牧、福建

1

3600

3600

现场制作

43

拖把池

1

800

800

现场制作

44

更衣间

1

1500

1500

现场制作

45

电房

1

1500

1500

46

发光字外招牌

1

4000

4000

47

铜质招牌

1

300

300

48

场馆广告灯箱(入馆须知)

1

800

800

49

场馆使用说明标识

8

100

800

50

场馆公告牌

6

100

600

51

场馆文化墙

平方

2

500

1000

52

五孔插座

M181094

欧普、中山市

20

30

600

53

网络插座

M186401

欧普、中山市

6

30

180

54

条形灯具

6105

世瑞光、江苏

30

80

2400

55

明装轨道射灯

9W10C

雷士、惠州市

20

150

3000

56

工矿灯

6106

世瑞光、江苏

1

200

200

57

电箱(含漏电开关、继电器)

2

1000

2000

58

休息凳

2

200

400

59

灭火器

MFZ/ABC4

薪薪、山东

4

80

320

60

电路安装

平方

ZCBVR、RVVPS

恒飞、金杯、湖南

140

200

28000

61

水路安装

1

1000

1000

62

灯具安装

1

1600

1600

63

洁具安装

1

500

500

64

材料运输费

1

1000

1000

65

垃圾清运费

1

2000

2000

66

超高施工脚手架租借费

1

1400

1400

67

施工前场地保护

1

1000

1000

68

场地原有墙壁、设备拆除

1

3000

3000

69

施工完整体卫生清洁

1

1000

1000

70

工地勘测及设计费用

1

5000

5000

合计

349900.00

单个健身房报价349900.00,大写叁拾肆万玖仟玖佰元整.

本次招标共计20个健身房,投标总报价:6998000.00元,大写陆佰玖拾玖万捌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50日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将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 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并将运输至各安装点的货物清单电子文件交采购人)。

2. 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 .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3.2 安装调试

1. 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99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三日内后支付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548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5,说明: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9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经济法律纠纷

4.2 收款账户: 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嘿哈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070010201000000016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捌年(有具体要求的部件按其要求执行),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采购人在接收产品时,可随机抽取部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拒绝接收。

5.3.3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按政府采购一般程序组织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负责社区智慧健身中心的地点,按合同要求支付款项。

6.2乙方必须在2020年9月20日前全部完成社区健身中心的建设,并投入运营。乙方对智慧健身中心负有八年日常运营维护、设备维修更换、系统更新升级等义务,乙方同时具有智慧健身中心自主经营权及收益权。

7.违约责任

7.1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承担未履行部分货物金额5%的违约金。

7.2乙方不能在50天内完成安装验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延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乙方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已经安装的器材供应商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供应商在超过交货期限20天内仍不能提供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安装器材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器材安装的地点、变更采购安装的货物。

7.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7.6如乙方运营不足八年的,应按每少一年给予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7.7在运营期间如发生市民受伤、投诉等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全权处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 地址: 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2栋206房2号
法定代理人: 李平 法定代理人: 喻剑兰
委托代理人: 朱振业 委托代理人: 喻剑兰
电话: 0731-89662978 电话: 0731-85237468
传真: 0731-896629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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