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常州锡联夹山项目2023年度CEMS系统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cq20230012-001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常州锡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7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WXCQ2023001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锡联夹山项目2023年度CEMS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业主为常州锡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州锡联夹山项目2023年度CEMS系统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30万元。
2.1.2 其他: 无
2.2 招标范围:常州锡联夹山项目2023年度CEMS系统运维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的相关烟气在线监控系统维保的业绩合同一份(与招标人签订的除外)。
3.1.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17时00分至2023年2月27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61.160.96.14:9107/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7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锡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五楼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0510-82832368-8017
系统技术人员电话:15370275560;
国信CA客服电话:0510-85541366、窗口办理电话:0510-818277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锡联夹山项目2023年度CEMS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业主为常州锡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州锡联夹山项目2023年度CEMS系统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30万元。
2.1.2 其他: 无
2.2 招标范围:常州锡联夹山项目2023年度CEMS系统运维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的相关烟气在线监控系统维保的业绩合同一份(与招标人签订的除外)。
3.1.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17时00分至2023年2月27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61.160.96.14:9107/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7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锡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五楼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0510-82832368-8017
系统技术人员电话:15370275560;
国信CA客服电话:0510-85541366、窗口办理电话:0510-81827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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