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巢湖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置主体采购(三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MMFJ00004
二、项目名称:2021年巢湖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置主体采购(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嘉朋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长丰县杨庙镇四树工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单价):人民币伍仟元每吨(5000.00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1年巢湖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置主体采购 服务范围:2021年巢湖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置服务,在全市12个乡镇、5个街道内承担农药废弃包装物(包括农膜)回收点和农药经营单位回收的废弃包装物的无害化处置工作,处置量约120吨,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 [endif]评审专家名单:李晓兵、吴柱、周逢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柒仟贰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天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德胜中央城小区7号楼二楼,联系人:金林,联系电话:0551-8235733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巢湖市党校路与石桥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
联系方式:张主任、13856599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天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德胜中央城小区7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金工、0551-82357333、18056061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 话:0551-82357333、18056061733
十、附件
1.公开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正文)
2.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