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3.00元
招标联系人余振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捷坤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武0578-76663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龙泉市高塘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项目代码:
2303-331181-04-01-914618
招标人:
名称:龙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人:余振
电话:13735915091
代理机构:
名称:丽水捷坤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叶武
电话:0578-7666369
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填埋库区库容约 2.0 万立方米、局部库区封场平面面积约 3.54 万平方米(Ⅳ类)、库区垂直防渗系统、浓缩液处理设施、场区内辅助设施提升改造等相关专业设计内容),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
招标条件:
招标内容、范围:
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时采用方案设计招标。 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填埋库区库容约 2.0 万立方米、局部库区封场平面面积约 3.54 万平方米(Ⅳ类)、库区垂直防渗系统、浓缩液处理设施、场区内辅助设施提升改造等相关专业设计内容),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填埋库区库容约 2.0 万立方米、局部库区封场平面面积约 3.54 万平方米(Ⅳ类)、库区垂直防渗系统、浓缩液处理设施、场区内辅助设施提升改造等相关专业设计内容),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
招标规模:
项目位于龙泉市高塘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内容包括对高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综合治理。在高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用地范围内建设应急填埋库区库容约 2.0 万立方米、局部库区封场平面面积约 3.54 万平方米(Ⅳ类)、库区垂直防渗系统、浓缩液处理设施、场区内辅助设施提升改造等,总用地面积约 148亩。项目总投资约6966.2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为6000万元(最终以初设批复为准)。
标段(包)划分:
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时采用方案设计招标。 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填埋库区库容约 2.0 万立方米、局部库区封场平面面积约 3.54 万平方米(Ⅳ类)、库区垂直防渗系统、浓缩液处理设施、场区内辅助设施提升改造等相关专业设计内容),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填埋库区库容约 2.0 万立方米、局部库区封场平面面积约 3.54 万平方米(Ⅳ类)、库区垂直防渗系统、浓缩液处理设施、场区内辅助设施提升改造等相关专业设计内容),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
标段(包)名称:
龙泉市高塘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11011160013764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192.50元
资金来源:
财政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暂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0-08至2023-10-30,获取方法: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3年10月08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0-30,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 http://dzjy.lssggzy.lishui.gov.cn
行政监督机构:
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8-2292509
信息来源:
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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