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8 21: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盐城市开创路东、周游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革新路东地块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开创路东、周游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盐行审投资备【2021】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师山招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市开创路东、周游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革新路东地块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区革新路以东、小马沟西路以西、周游路以南、北港河以北。具体详见规划红线图。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盐城市开创路东、周游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革新路东地块,革新路以东、小马沟西路以西、周游路以南、北港河以北,拟项目建筑面积约10万㎡。招标内容包含住宅、配套建筑、商业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28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800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8月2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8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8日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同时装配式建筑须按照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行业要求,实行专项审查且确保通过审查(如有)。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盐城市开创路东、周游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革新路东地块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设计配合服务及相关服务等;
2.2.2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住宅建筑(含地下车库)、及配套用房的土方、桩基、主体及配套、室内外装饰、幕墙、安装工程及小区管网配套、园林园建、市政设施、停车场、围墙等工程;
2.2.3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消防工程等专项检测、基坑监测、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R3.3.1自2019年07月0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2自2020年07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3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2家(且必须为1家设计资质企业和1家施工资质企业联合)。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5.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6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下列类似工程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08月0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6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业绩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08月0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6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业绩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08月0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6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该业绩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若中标通知书、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代理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09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系电话:0515-68086088。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师山招海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盐都区鹿鸣路988号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2号
金航财富大厦6楼604紫薇曼哈顿713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唐玲玲联 系 人:张晶
电 话:15905151728 电 话:0515-83075377/1806886698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445339593@qq.com
2021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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