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驻衡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库采购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金额
9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whbhs-f1002
预算金额9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311-680980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1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某部招标代理: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3-20 0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1 09:00

某部驻衡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库采购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驻衡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库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某部驻衡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库采购项目(四次)
二、项目编号:2023-JWHBHS-F1002
三、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驻衡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库采购,选取3家供应商进行配送服务。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预算金额:900万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三)供应商具有相应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取得时间在3年以上(若存在到期更换等现象,则可提供两份许可证)。(四)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五)本项目不允许外包、分包,提供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六)投标人需自有检测场所或者有固定服务检测机构,能确保供应食材全部经过安全检测,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书;(七)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我方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泄露我方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如出现违约,并造成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签署保密承诺书)。(八)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军队采购网供应商黑名单中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的。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5.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资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供应商。(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0至2024-03-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八)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7.严格按要求填写好的《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xhhbcw@126.com (张女士/李女士:0311-68098009 ),发件后等待审核结果,每日17:00前收到的报名申请,当日回复审核结果;17:00后收到的报名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0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11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桥西区红旗大街与建国路交口仓安商务2008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 地址:
石家庄桥西区红旗大街与建国路交口仓安商务2006室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司先生
联系人:
张女士、李女士
电话:

15131870696
电话:
0311-68098009/15032782550/1773114974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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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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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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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xhhbcw@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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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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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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