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主传动机构总成等项目(BG2024060325)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正义4782773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5
公告正文
主传动机构总成等项目 (BG2024060325)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传动机构总成等项目 (BG2024060325)(BGBCGFHGZHD240705141223)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领导,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主传动机构总成等项目 (BG2024060325)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近三年同类钻机设备新品的供货业绩。
(1)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
(2)供货业绩必须提供一份及以上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便于核对真伪)。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营收规模:供应商需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生产型金额必须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均可)
(1)营业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对应发票按原件内容提供);
(7)需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生产型金额必须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6日13时00分至2024年07月15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5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领导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地址: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
联系人:
裴立安
联系人:
邓正义
电话:
18341499989
电话:
47827734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4年07月05日
                                                                    公章Epoi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