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春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零星修缮直接采购公告
金额
13.3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B07000000ZZ20231377757
项目名称: 零星修缮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133136.1900
需求详情:
二教学楼暖气维修、食堂吊顶维修、楼宇限位器、井盖防坠网、科技楼楼梯间粉刷、科技楼礼堂暖气维修、车库门维修、操场排水沟维修。
服务周期: 6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伊春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
联系人: 安玉龙
联系电话: 13796487899
联系座机: 0458-3779038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B07000000ZZ20231377757
项目名称: 零星修缮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133136.1900
需求详情:
二教学楼暖气维修、食堂吊顶维修、楼宇限位器、井盖防坠网、科技楼楼梯间粉刷、科技楼礼堂暖气维修、车库门维修、操场排水沟维修。
服务周期: 6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伊春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
联系人: 安玉龙
联系电话: 13796487899
联系座机: 0458-3779038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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