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义乌市现代化先行示范法院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义乌市现代化先行示范法院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义乌市人民法院内。
2.工程规模:本次改造范围为接待楼三层局部空间,改造面积约290.2平方米;施工图范围的拆除、地面铺设地砖及强化地板、新砌墙体、墙面贴砖、墙饰面、天棚吊顶、柜类制作、门窗更换及图纸范围内的水电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预算造价为:63.0754万元。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投标人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6.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7.根据金华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8.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报名资料于2023年 7 月 18 日--2023年7月20 日(9∶00—11∶30, 14∶00—17∶00)前往义乌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义乌市望道路289号5楼)报名受理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由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四、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义乌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使用有效期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项目经理B类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号码及QQ邮箱。
注:投标人应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未通过,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现场评分法》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7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289号5楼新纪元开标室
八、其他
1、开标定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2、根据开标当天投标单位的签到顺序,选取签到最后五名的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评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直接返回。监标人由招标人在签到最后五名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招标人名称:义乌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义乌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81号 地址:义乌市望道路289号5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267350137 联系电话:13516930844
2023年7月
一、招标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义乌市人民法院内。
2.工程规模:本次改造范围为接待楼三层局部空间,改造面积约290.2平方米;施工图范围的拆除、地面铺设地砖及强化地板、新砌墙体、墙面贴砖、墙饰面、天棚吊顶、柜类制作、门窗更换及图纸范围内的水电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预算造价为:63.0754万元。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投标人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6.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7.根据金华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8.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报名资料于2023年 7 月 18 日--2023年7月20 日(9∶00—11∶30, 14∶00—17∶00)前往义乌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义乌市望道路289号5楼)报名受理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由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四、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义乌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使用有效期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项目经理B类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号码及QQ邮箱。
注:投标人应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未通过,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现场评分法》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7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289号5楼新纪元开标室
八、其他
1、开标定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2、根据开标当天投标单位的签到顺序,选取签到最后五名的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评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直接返回。监标人由招标人在签到最后五名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招标人名称:义乌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义乌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81号 地址:义乌市望道路289号5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267350137 联系电话:13516930844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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