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能源万利一矿2024年6月液压锚杆钻车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53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包头能源万利一矿2024年6月液压锚杆钻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包头能源万利一矿2024年6月液压锚杆钻车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649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6497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陈劼 电话:010-58134664
邮箱:13707509@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包头能源万利一矿2024年6月液压锚杆钻车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649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6497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河北景隆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中贵重工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53.000000 | 269.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0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本项目不适用 | / |
业绩 | 1、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采购、神东集团、2020年10月 2、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采购、淮河西部色连二矿、2022年4月 3、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采购、淮河西部泊江海子、2022年8月 4、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采购、常州科试唐家会矿、2022年9月 5、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采购、蒙泰不连沟矿、2024年4月 6、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采购、中垠融资租赁公司 (兖矿)、2021年11月 7、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采购、山西临汾蓝宝煤业有限公司、2021年12月 8、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采购、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 9、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采购、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9月 10、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采购、延长石油 巴拉素煤矿、2021年4月 11、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采购、陕西煤化工 龙华煤矿、2022年3月 12、两臂锚杆钻车采购、国能三道沟、2024年7月 | 1、玉华井锚杆钻车采购、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2022.6.27 2、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采购、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2022.9.20 3、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采购、柴家沟井锚杆钻车设备采购、2022.9.26 4、铜川矿业公司玉华井矿用液压锚杆钻车设备采购、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2022.11.15 5、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采购、神木市建武商贸有限公司、2022.12.23 6、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采购、神木市建武商贸有限公司、2023.1.4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陈劼 电话:010-58134664
邮箱:13707509@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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