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汇达丰电力科技园后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汇达丰电力科技园后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递交时间:2021-04-16 16:3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分类编号:SG-DZ版本编号:2021-01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二〇 年 月生效日期:2021-03-20第 1 页/共 55 页标准文本使用说明 3.“[ ]”及“ ___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 ] ” 及“___”。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随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5.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 6.本标准文本适用于使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标准文本中所称交易系统均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zhuhai.gov.cn”或“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下载。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 ”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第 2 页/共 55 页汇达丰电力科技园后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2021 年 04 月 16 日招标文件第 3 页/共 55 页招标文件目录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4.投标保证金5.投标资格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7.评标8.定标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10.招标议程安排11.投标有效期限12.投标费用13.投标文件14.各类人员组成15.投标报价16.合同17.签订合同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9.废除中标20.附件列表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二、要素与规则1.资格审查要素表2.经济标评标要素表3.技术标评标要素表4.业绩信誉要素表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6.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8.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9.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10.分级选取法规则11.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12.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第 4 页/共 55 页13.集体议事法规则14.竞争性磋商法规则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2.拒绝投标的情形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4.围标串标的情形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四、通用条款1.总则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3.施工合同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5.招标议程安排6.投标有效期限7.投标资格8.投标费用9.投标保证金10.投标报价11.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13.细微偏差修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5.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8.签订合同19.废除中标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1.开标2.资格审查3.评标环节入围会4.评标5.定标六、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七、附件第 5 页/共 55 页1、附件1《承包人采购的部分材料品牌、厂家一览表》2、附件2报价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八、施工合同范本第 6 页/共 55 页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 招标人名 称: [ 珠海汇达丰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振国巷2号供电发展大厦 ]邮政编码: 519000联系人: 陈亮联系电话: 0756-2633109传真:电子邮箱:网址: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珠海市唐家湾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二期4栋(H座)10层邮政编码: 519000联系人: 陈洁莹联系电话: 15916247340、0756-2605952传真: 0756-2605900电子邮箱:网址:1.3 项目名称 汇达丰电力科技园后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1.4 项目地址 前山商贸物流中心05-2-2地块、三台石路北侧、青松路东侧1.5 项目类别 建筑工程 / 公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电力工程 / 矿山工程 / 冶金工程 / 石油化工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通信工程 / 机电工程 / 民航工程 /其他1.6 招标内容[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2310.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630.21平方米(包括:1#仓库建筑面积5877.15平方米,2#仓库建筑面积16981.12平方米,宿舍楼建筑面积8701.1平方米,地下室出地面楼梯间及风井(2处)建筑面积35.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680.25平方米,总停车位356个,建筑高度40米。本次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施工总承包工程,基础(含桩基础,不含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土石方工程(地下室标高-5.00以下及地下室回填的土方)、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通风消防工程、生活水泵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人防工程(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书》或分包给有《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书》的单位进行安装)、园区地坪漆及标识系统工程等。【但不含变配电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低压电缆敷设及桥架安装工程(电表箱安装、电井内及地下室桥架安装及电缆安装)、空调工程、光纤入户工程、智能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中标人的承包范(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工程范围等),由此而引起工程造价的调整,按本合同补充条款有关约定执行,中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费用的补偿。 ]。1.7 预算金额[ ]元。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120,653,712.07]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其它事项 [ ]第 7 页/共 55 页1.8 使用财政性资金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其它事项 [ ]1.9 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1.10 勘察单位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1 设计单位 [珠海艺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12 监理单位 [ ]1.13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城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14可以提供查阅的相关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规划勘察要求。地形图。建设用地红(蓝)线图。项目位置示意图。地质资料。水文资料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其他文件 [ ]。其它事项 [1、勘察文件及设计文件提供电子版。2、投标人自行搜集所需资料并自行承担风险,招标人予以协助,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投标人漏报或者不报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价中,结算时,招标人不予补偿。]。1.15可以提供的施工现场条件施工用水 招标人提供接驳点,以现场为准。施工用电 招标人提供接驳点,以现场为准。施工道路 以现状为准。施工场地 已平整/未平整,可供堆放材料及搭设临时设施场地[ ]平方米。剩余土方、建筑垃圾堆放地点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其它事项 1、招标人只提供现场现状,招标人只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施工用水、用电(含接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在投标报价内综合考虑。 2、本工程使用的市政道路路口已开通; 施工现场用于施工临时道路由中标人自行修建并维护,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人有义务应招标人要求,保障其它借道车辆的通行顺畅。 3、供材料、机具堆放的场地、搭设临时设施的场地、施工临时用场地由中标人负责整理及维护,所使用的场地必须报请招标人批准;若中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场地不能完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中标人可使用其他场地,为本工程施工提供服务。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主张。 4、施工场地的临时排水、排污,由中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设置;施工场地内已有的排水、排污设施,在施工期间由中标人使用、管理及维护,如有损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所需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5、剩余土方及建筑垃圾不得弃置在项目范围内,需由中标人外运及处置,所需费用在投标报价内综合考虑。1.16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各标段定标顺序为[ ]。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一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但每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项目负责人。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其它事项 [ ]。1.17 招标次数 本项目为第[ 1 ]次招标。第 8 页/共 55 页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2.2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自行招标。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3.1 最高投标限价[ ]元。暂定[120,653,712.07]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它事项 [ ]。3.2 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其它事项 [超出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文件视为无效。]。4.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00]元。无需投标保证金。4.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提交方式 现金 / 纸质保函/ 电子保函、保单 。保函、保单类型 银行保函 / 担保公司保函 /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其它事项 [1.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帐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 2.采用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类型须为银行保函,且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如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无法开具、基本账户的保函业务是由其隶属的上级银行托管并统一开具的,可由基本账户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银行保函。资格函件中提供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的关于保函业务统一管理的情况说明函(如由基本账户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银行保函的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投标保函原件纸质版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其它部分一起提交招标人。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进行审查,如发现有虚假则有权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再在资格函件中提供。 4.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5.投标资格第 9 页/共 55 页5.1 投标人资格条件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 [叁]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一方。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其它事项 [ ]。港澳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颁发的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专业[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注册建造师(香港企业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业绩(澳门企业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一方。其它事项: [ ]。5.2 拒绝投标情形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为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施工类别最低等级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珠海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其它事项 [拒绝珠海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D级或无信用评价信息的投标人]。5.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其它事项 [ ]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6.1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6.2至6.4项规定方式选取[ 20 ]名(10至20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其它事项 [ ]。6.2 部分推荐入围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直接推荐[ ]名(不大于5名且不大于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的30%)。票决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其它事项 [ ]。第 10 页/共 55 页6.3 价格竞争方式较低价排序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参数T值为[ 20 ]%(0至20%),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 2 ]%(1%至5%),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二: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入围基准价组成及计算方式: [ ]。其它事项 [ ]。6.4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直接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按照排名由前至后选择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 ]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 3 ](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一轮[7 ]名,第二轮[ 7 ]名,第三轮[ 6 ]名(各轮入围投标人数量之和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级选取法规则》其它事项 [ ]。7.评标7.1 评标内容经济标。技术标。其它事项 [ ]。8.定标8.1 定标方法价格竞争定标法(较低价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第N低价法):修N为[ ](不大于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票决规则为 一次票决法/逐轮淘汰法/其它[ ]。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集体议事法规则》。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为[ ]名(不少于3名)。磋商内容为 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第一轮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第二轮票决规则为逐轮淘汰法。其它事项 [ ]。8.2考察、质询、清标定标前招标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评标后定标前招标人将所有对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进行 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内容为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其它事项 [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9.1 招标公告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在[ ]发布。其它事项 [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准。]10.招标议程安排第 11 页/共 55 页10.1 招标议程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zhuhai.gov.cn)查询。其它事项 [ ]。11.投标有效期限11.1 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之后 90天。其它事项 [ ]。12.投标费用12.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元。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2.2 其他费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13.投标文件13.1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报价。(直接在交易系统中填写并加密)。投标保函/保单,正本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以适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其它事项 [ 除以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为纸质文件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13.2 格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其它事项 [ ]。13.3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一致。13.4 资格函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5 技术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技术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6 经济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7 业绩信誉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内容编制。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其它事项 [ ]。14.各类人员组成第 12 页/共 55 页14.1 招标人工作人员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0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3 ]名。其它事项 [ ]。14.2 招标人监督小组招标人监督小组由[ 2 ]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 3 ]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3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0 ]名(一般项目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委派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它事项 [ ]。14.4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5 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本项目不组建定标委员会,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其它事项 [本项目不组建定标委员会,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15.投标报价15.1 投标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其它事项 [■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项目费、项目措施费、税金、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施工配合费、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勘察、设计文件等资料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错报、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均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而不予支付。 ■建筑面积按建筑总图标注的面积计算,结算时不做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实际施工面积与建筑总图标注面积的差异,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数量及格式不得修改。否则,一旦中标,中标人将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对造价进行调整。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费用。 ■投标人应当参照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质量等级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一旦中标,中标人将必须无条件使用招标人指定的材料及设备品牌,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对造价进行调整。 ■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相关资料和数据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投标人有责任获取更多更详细的需要的相关资料。 ■投标前,投标人自行实地考察现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被认为是已掌握了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所作的承诺。投标人提交报价文件时即表明对拟建场地及其周围的环境、周围建筑及公共设施情况等条件已充分了解,施工中的环保措施以及场区内外的安全防护费用,均在其投标报价中已有考虑。投标报价如有错漏或施工中发生其他费用概由投标人负责。 ■本次发出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详见附件)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范围暂定或工程量暂定的清单项目,结算时按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计算。 ■其它事项: 不论投标人是否填报此报价,均认为其已考虑下述情况的风险,结算时不再调整: 1、中标人驻地建设为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需要及维持周围交通的场地处理、临时道路修建、养护、拆除及其清运、临时工程设施、施工场地平整、防暴雨、防台风措施、施工现场地面障碍物清除及地面、地下构造物的保护费用,各类机械的进退场费、工程完工后的清场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投标人为完成招标内容,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 3、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防台风、防暴雨、安全文明等施工措施及招标人委托的工作,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审查后认为不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时,中标人应按建设、质量、安全等行政管理部门或招标人的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修改,但工程费用不调整。但招标人和政府在项目施工期间另外提出的高于原投标相关要求的给予调整。 4、各项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运费,材料二次运输由投标人自行在报价中考虑,结算不调整。 5、在施工过程中,若招标人或监理认为中标人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则招标人或监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采取赶工措施,因此造成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工程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市政管网损坏的处理及相关赔偿由中标人承担。 7、施工现场范围内的降水排水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8、工地可能出现的临时停水停电,中标人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及相关费用。 9、因工程施工而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中标人负全责,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的风险,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招标清单的桩基础工程量暂按图纸设计长度计算,结算时工程量按合同附件十六进行结算。 11、机械进退场费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不因工程量变化而调整。 12、泥浆、土方运距和弃置场地由投标人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13、本工程采用的泵送商品砼,其塌落度和运距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混凝土单价不因塌落度和运距的不同而调整。 14、工程验收后第 13 页/共 55 页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投标单位必须注意施工及交通安全,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16、因施工需要而发生沿途所经过道路的洒水、清扫、保洁由中标人负责; 17、中标人须在开工前按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购买自有人员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为办公和生活区、自有施工设备、自有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购买保险,承担相关保险费用,购买保险的费用由其投标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当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及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招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8、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因工程需要而增加施工设备或采用其他方法,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己承担; 19、中标人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满足招标人的安全、质量、工期和进度要求而被招标人要求退场而造成招标人和中标人的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0、中标人除竣工备案资料外,须另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2套,电子版1套; 21、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防台风、防暴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措施,经招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后,认为不能保证工程安全、工程质量及施工工期时,中标人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整改,但费用不予调整。 22、中标人必须保证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居民、工厂及在建项目的交通运输,保证周边工厂、居民和在建项目的车辆进出通畅,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23、中标人负责基础工程等质量检测及监测的跟踪和协调工作并对结果负责,不得以此类检测或监测工作不及时为理由向招标人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检测合同及费用由招标人负责,但配合第三方开展检测的配合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支付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4、现有施工条件可能造成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由于雨水偏多需增加的抽水台班费用;必要时需进行有组织排放雨水而增加的措施和设施费用等。 25、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及临时水电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均由中标人承担。以上费用均被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26、投标人应当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符合政府的要求,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7、临时设施、临建场地、预制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28、中标人须为招标人、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提供交通便利,还需为监理、招标人等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场所、住宿用房,其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9、散装水泥押金和墙改押金均由中标人自行缴纳和办理退还手续。 30、施工期间的噪音排污费,扬尘治理、交通疏导等措施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3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周边场地条件、环境限制、材料或构件场内外运输及损耗、施工场地障碍条件和现场各种不利条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施工中各种不利因素导致的降效损失等所带来的风险及费用增加,投标人应在其他清单项目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 3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交通条件、水电条件、场地条件、临时用地、与当地协调事项等,发生的费用在其他清单项目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15.2 成本参考线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线。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不设成本参考线。其它事项 [ ]。15.3 项目措施费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以“项”列清单报价。由于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产生的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 ]结算。其它事项 [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以“项”、“工程量”或“费率”列清单报价。 1.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列清单报价。 2.工程变更、签证引起措施项目变化的,按照以下规定调整项目措施费:a、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可计算工程量子目的措施费,如发生变化,工程量按变更前后的工程量差计算,单价调整方式按合同约定变更单价调整方式;b、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定的计价费率及对应计价基数调整;其它所有以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其基数变化乘以相应投标费率调整。除上述约定外,本工程招标图纸范围内措施费不予调整。 3.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偏差及漏项导致的措施费变化不予调整。 4.因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全部工程停建:措施项目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比例计算。]。15.4 暂列金额按照[10968519.28]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其它事项 [1. 暂列金额不参与竞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 暂列金额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计算,按签证增加工程的结算原则计算。]。15.5 暂估价按照[2010000.00]元报价。暂估价使用范围 [玻璃幕墙及雨棚、屋顶玻璃结构、地下室交通设施]。暂估价部分发包方式: 由中标人发包。 暂估价部分预算金额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应当招标范围的,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发包。第 14 页/共 55 页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 5422378.35 ]元报价,不得竞争。其它事项 [1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 (1)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的内容和范围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详见本合同补充条款。 (2)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总金额为/元。 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根据2007年《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预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额的30%,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根据每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核定的施工进度,支付当期完成工程量相对应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剩余部分(扣除预付款已付比例)。 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款专用,每月单独计算并支付,不计入当期进度款中,中标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实际投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与财务账目相符,否则得不到该款项,同时中标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由中标人承担。]。15.7 计算误差风险投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计算错误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天或在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共同认可的时间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一旦中标,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在+[ ]%或-[ ]%之内的不予调整。其它事项 [ ]。16.合同16.1 合同文本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使用广东省建设厅监制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其它事项 [1、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合同版本。 2.一旦中标,中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及投标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签订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承诺实质性条款的合同(笔误或缺陷修正除外)。 4.由于中标人原因延误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6.2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其它事项 [1、本工程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 2、固定总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合同总价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范围进行包干。 3、本工程结算价款=合同总价+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外工程量偏差(总价超出±3%部分)计算的造价+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外的价格调差金额+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增减费用+有效签证增减费用+暂估价增减造价+甲供采保费±招标人或中标人因违反合同需支付对方的赔偿费及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误期补偿金额。]。16.3 分包规定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分包条件 [ ]。其它事项 [如果中标人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招标人有权另择承包单位进场施工,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且中标人对另择的承包单位的施工后果承担责任]。16.4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条件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粤建管字[2004]10号文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其它事项 [1、施工管理人员至少满足粤建管字[2004]10号文及珠规建建[2010]48号文的有关规定,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2、投标文件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接受资格审查,其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仅需在《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列表》列明,中标后按本条项目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报招标人审批。 3、按照珠规建招[2010]7号文的规定,“中标后更换本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更换备案之日起一年内,被更换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参加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投标。 4、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否则须向招标人缴纳10万元违约金,除《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粤建管字[2004]10号)的有关规定外,变更项目负责人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5、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若需变更应征的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所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承诺要求。]。第 15 页/共 55 页16.5 主要机械设备要求[(说明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其它事项 [投标人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需满足施工要求]。16.6 工期要求合同工期为施工合同签订生效并签发开工令之日起630日历天。措施: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提前[ ]天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拖延[ ]天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1、开工令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经招标人确认。 2、非上述原因且未提供工期签证,中标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另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每栋楼需支付违约金为10000元/天。招标人可从应向中标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中标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3、由于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监理单位、招标人确认后,仅顺延工期]。 4、中标人开工前20天提交施工组织方案(经监理单位及招标人书面核定后,严格执行)。 5、合同工期调整条件:由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的不可抗力事件(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工期顺延;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认的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竣工日期约定:以各方责任主体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质量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从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 6、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签订施工合同,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施工报建等资料。16.7工程质量要求及目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优良样板工程。措施:达到质量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如果不能达到质量要求而返工,中标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中标人拒绝返工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完成,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费用,并不得有异议。]。第 16 页/共 55 页16.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措施: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1、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内容如果不能达到要求而返工,中标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中标人拒绝返工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完成,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费用,并不得有异议。 3、中标人必须保证施工时不影响到周边建筑物和在建项目的交通运输,保证周边建筑物和在建项目的车辆进出畅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4、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相关行业、属地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管理要求,中标人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卫生、应急处置全面负责。 5、需设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制度、消防管理制度、防风防汛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防尘治理(六个100%)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制度工作要求并形成管理档案。 7、总承包单位应当与所有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加强履约管理。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单位进行审批。 8、中标人按相关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取得竣工备案证之日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9、开展施工风险源辨识,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0、安全生产费用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需专款专用,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11、项目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施工现场带班安全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档案。 12、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防台风、防暴雨、安全文明等施工措施及招标人委托的工作,经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认为不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时,中标人应按建设、质量、安全等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单位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及时免费完善和修改,但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工期不因此而顺延。招标人、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并不能免除中标人的责任。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安全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引发的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13、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及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政府文件要求设置安全隔离措施等。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14、中标人应当遵守有关禁止通行的规定,包括禁止进入工作场地以及临近工作场地的特定区域。中标人应要求进入该场地所有人员须遵守有关规定。当事各方人员未能遵守此项规定,所造成的伤害、损坏以及损失,由各方分别负责。 15、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包括其分包人的现场。中标人应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中标人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16、中标人实施爆破、放射性、带电、毒害性及使用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作业时(含运输、储存、保管),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并提交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认可后实施。 17、安全防护检查。中标人应在作业开始前,通知监理人对其提交的安全措施方案,及现场安全设施搭设、安全通道、安全器具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合格的部位,应报监理人和招标人备案。招标人和监理人有权随时对备案部位进行重新检查或抽查。18、按要求制定消防、防风防汛、及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与招标人制定的应急预案相对应。 1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妥善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行业及属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内容如果不能达到要求而返工,中标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中标人拒绝返工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完成,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费用,并不得有异议。 21、中标人需执行珠海市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设置洗车槽,按要求搭设施工围挡并设置喷淋系统,施工车辆出入口设置雾炮机,定期洒水降尘,出入现场的车辆必须冲洗。如违反相关规定,中标人须全部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清理现场等相关费用以及相关处罚所带来的后果。 22、本工程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如下所列(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1)危险源:脚手架;可能产生的事故:坍塌、高坠、高空落物; 2)危险源:高支模;可能产生的事故:坍塌、高坠、高空落物; 3)危险源:钢结构吊装及相关胎架拆除;可能产生的事故:坍塌、高坠、高空落物。 4)危险源:幕墙工程;可能产生的事故:坍塌、高坠、高空落物。 脚手架工程、钢结构吊装、高支模工程、幕墙工程等相应方案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后才能实施,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3、中标人需充分考虑本项目的气象、水文及周边构建筑物和既有市政管网的影响,本项目涉及的周边构建筑物、市政管网为(包括不限于):供水、供电、燃气、电塔等。 24、执行招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企业文化宣传管理要求。 25、中标人应采取措施,并负责控制或(和)处理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发生的赔偿、罚款等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6、施工现场残留、废弃的垃圾,应及时或定期清理,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及对作业的影响。中标人违反上述要求导致的罚款、赔偿等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 27、中标人必须科学组织施工、采取必要措施降低施工对周边厂房、宿舍的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周边厂房宿舍车辆进出通畅,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第 17 页/共 55 页16.9材料设备性能及使用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具有检验资格的部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之后方可使用。辅助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其它事项 [1.招标人若有推荐品牌范围的,选择的材料设备档次、参数、性能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推荐品牌(详见附件2《材料设备品牌表》)。 2.所有材料需经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场用于施工。]。16.10设计以及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招标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予以执行。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变更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其它事项 [ 一、投标报价文件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招标人若有推荐品牌范围的(招标人推荐品牌范围见附件2),选择的材料设备档次、参数、性能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推荐品牌,需经招标人同意,并保证通过相关验收要求,采购时必须在不少于90天前报招标人审核确认。 二、原则上中标人必须遵守投标书中的材料、设备要求,不得替换,若确定在缺货、停产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可提出替换。材料设备替换时按以下原则进行:1、材料设备性能、参数和质量不低于原定品牌;2、需取得招标人同意: 3、原则上不调价,取得招标人书面意见或双方商务洽商协议的除外。]。16.11 承包风险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项目终止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由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工程规模缩减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由于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超过索赔限额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的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含本数)/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之内的部分,招标人将不予调整。其它事项 [(1)投标人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的拆除及清运工作。 (2)投标人应当仔细了解各种当地自然地貌、水文、地质、气象、地下不明障碍物等情况,招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仅作为一般性参考。 (3)招标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招标人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予以执行。中标人不能以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导致损失为理由要求招标人赔偿。 (4)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无权要求招标人对中标人因项目终止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5)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费用,由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无权要求招标人对中标人因工程规模缩减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在施工作业时,须注意对施工范围内给排水管道、电缆、通信等管线进行保护,如对上述管线造成损坏,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7)本项目范围之内中标人承包合同范围之外其它工程的施工工作,比如招标人分包工程等,中标人必须全力配合,做好协调工作,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调整。 (8)本项目施工要满足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政府相关规定要求。 (9)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设施费由中标人负责;施工期间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对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高压线(杆)、各类地上地下管线等的保护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各类机械的进退场费、工程完工后的清场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由中标人采购的各项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运费和保管保护由中标人负责;防台风、暴雨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所需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10)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得损坏招标人原有设施,如有发生,应尽快修复或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修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防台风、防暴雨、安全文明等施工措施及其他招标人委托的工作,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认为不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或工期时,中标人应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修改。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工程价款不调整,工期不顺延。 (12)中标人应当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符合政府的要求,并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13)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资料及现场情况,土方和石方类别、外运土石方运距、泵送混凝土运距及塌落度由中标人自行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14)中标人施工作业的机械、人员必须服从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调度,并且按照规定交纳规费、押金等费用。 (15)中标人必须足额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16)在本项目建设红线内为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需要及维持周围交通的临时道路修建、养护、拆除(经招标人同意后)及其清运;招标人提供的接驳点之后的临时供水、供电设施以及排污设施(均含报装费、设计费、设备费、施工费、维修费、拆除费);临时工程设施、招标人及监理施工现场办公场地、施工场地平整、防台风措施、通讯设施(至工程完工止)、施工现场地面、地下构造物的保护费用;为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的合同约定的各种试验费和检测费、绿化及市政设施恢复费用、图纸以及合同(范本)文本中所述的中标人应作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17)中标人为完成图纸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及广东省和珠海市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要求,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18)满足本工程的工期条件及可能发生的赶工措施费,抢工状况下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费。施工现第 18 页/共 55 页场施工条件的改变、施工技术组织方案的改变以及各种外界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中标人施工费用增加的风险费用。 (19)土源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本场地内二次搬运费、赶工费用、夜间施工费、施工期间所发生的雨水和污水的排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水泵排水、排水槽、积水坑等排水措施费用)已在合同价款中综合考虑。地下室施工过程中的降水和基坑排水费用为包干费用,结算不予调整。 (20)中标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确保招标人免于遭受因此产生的诉讼或追索。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1)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中标人除满足当地质监部门的渗漏水试水检验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外墙所有墙身、每个外墙门窗、地下室顶板、屋面、露台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逐一试水要求,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2)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按照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建设施工围挡图集的通知》及《珠海市城市建设施工围挡图集》进行设置,围挡样式在围挡施工前报招标人核准,若招标人认为围挡不满足使用要求,或有关部门检查后需中标人整改的,所产生的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3)因施工需要而发生的运输道路的维护或修筑(含重新修筑)、沿途所经过道路的洒水、清扫、保洁、以及航道、运输、交管、环保、水务、等国家强制性收费均由中标人负责。 (24)为了响应珠海文明办[2018]39号文《关于落实全市建筑围挡公益广告要求》一旦中标,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落实建筑围挡公益广告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5)根据《珠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含有结建式人防工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含有结建式人防工程的工程项目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时,其申报材料的内容须包含结建式人防工程的内容,中标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办理施工许可。(26)一个合格承包商应考虑到的风险。]。16.12 支付担保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 ]。16.13 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 10 ]%(不大于10%)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1、若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履约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 2、若中标人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当天起算30个日历天内提交,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必须以中标人的名义转入招标人帐号。 单位名称:珠海汇达丰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人民路支行 账 号:4440000990180011048933 退还时限:本工程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退还保函原件(无息)。 4、中标人不能按照本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5、各投标人须认真考虑并核算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所产生的资金成本增加的费用及投标的风险,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资金成本增加的费用及投标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 6、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原件,保函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 7、中标人需保证履约保函在整个合同工期内有效,如遇合同超期,中标人应在原保函失效15个工作日前完成履约保函续保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在保函到期前将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账号。]。第 19 页/共 55 页16.14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施工合同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范围之内不予调整。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调整超过的部分。/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调整超过的部分。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参照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珠海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参考价对比的价差调整人工单价。其他事项 [1、材料价差调整(材料价差调整只限于《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所列的主要材料,包括预拌砂浆、钢材、水泥、中砂、碎石、砌块、商品混凝土、钢制防火门、防水材料、给排水管材、电线电缆、抗震支架等,其它辅助材料价格不调整): 1)施工期间信息价与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应的信息价相比其波动范围不超过±5%时,差价不予调整;当波动范围超过±5%时,结算时仅调整超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应的信息价±5%部分差价; 2)价差调整金额只计取规费、税金列入总造价(不参与下浮); 3)材料价差调整:按施工当月信息价中的材料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时信息价中材料单价的差额调整(±5%以内部分不调整),调差材料数量按施工当月完成的工作量以定额相应子目抽料计算,施工当月完成的工作量须经招标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共同确认; 4)信息价是指《珠海工程造价信息》。 2、人工价差调整::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按珠海市造价站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进行调整。计算出来的价差调整计取规费、税金列入总造价(不参与下浮)。施工期间各期动态人工调整系数按以下原则执行:土建工程按开工时间开始至竣工验收时间各月《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公布动态人工调整系数的算术平均价;安装工程按结构封顶时间开始至竣工验收时间各月《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公布动态人工调整系数的算术平均价。 3、签订施工合同后,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或中标人如对招标工程量有异议的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核对工程量。若核对后工程量的误差和漏项引起总价的增减对比投标总价(不含暂列金额)误差在±3%以内(含±3%)的,总价不调整。若误差超过±3%的,只调整±3%(不含±3%)以外的部分。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认为中标人默认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含了《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预算编制标底说明中明确不计的内容除外),招标人不再支付因工程量误差和漏项引起的费用。 4、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计算范围暂定并注明“结算按实计算”的清单项目,其工程量按实计算。 5、其它: 1)地下室及塔楼墙柱如果是用止水螺杆来固定模板,止水螺杆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项,中标人自行投标报价,此项为包干价,实际如固定模板方案调整或实际止水螺杆数量变化,结算时不调整造价; 2) 砌体的拉结筋和二次构件钢筋统一按植筋计算,植筋项目(不含钢筋)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项,中标人自行投标报价,此项为包干价,结算时不调整造价;3)钢筋连接方式按照施工图要求计价,相应项目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项,中标人自行投标报价,此项为包干价,实际连接方式或数量有变化时,结算时不调整造价; 4) 桩基础招标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以招标人及监理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以及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计算。]。第 20 页/共 55 页16.15 造价调整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的综合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相对预算降幅=(预算价-中标价格)/(预算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中标降幅=(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格)/(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计算,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及中标降幅计算。本工程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或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其它事项 [暂估价、设计变更项目、工程签证项目、漏项、缺项及项目特征描述错误项目的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中标降幅=(招标文件列明的预算价格-中标价格)/(招标文件列明的预算价格-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该部分结算价=按预算编制原则计算的造价*(1-中标降幅)。预算编制原则详见《投标报价说明》。 ■招标工程量清单未列项目主要材料价格:参考施工当月的《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单价计算,未列的材料由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确认。在询价中若出现双方询价不一致的情况,协商不一致时,招标人可改为甲供,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其它事项: 1、如果因为非中标人原因,招标人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结算时将调减此项目。 2、本工程不接受不平衡报价,投标人中标后,经招标人审核发现中标人的报价书中已列项目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则有权按照标底中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时的中标费率进行造价调整,并调整总价。 3、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项目终止、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并支付相关费用,未实施项目,不管是工程直接费、措施费、规费或税金,结算时按实核减,招标人不做任何赔偿。 4、措施费:1)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措施项目费不调整,投标单位漏报或少报,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内而不予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引起措施项目变化的,应按照如下规定调整项目措施费:a、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可计算工程量子目如模板、脚手架等按实际工程量调整(含在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范围内的不予调整);b、所有以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如安全防护绿色施工措施费按其基数变化进行相应投标费率调整;c、其他如抽水台班、赶工措施费及按项报价的费用等按投标报价包干不做调整。 2)因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全部工程停建:措施项目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比例计算。 5、其他项目费:按其他项目费的投标报价计算(暂列金额按实发计算)。若不报则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如投标人报价金额超过按预算工程量清单计费原则计算结果时,则按预算工程量清单计费原则计算并乘以中标降幅。 6、规费及税金:按投标人报价计算,若不报则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如投标人报价计费原则超过按预算工程量清单计费原则时,则按预算工程量清单计费原则计算。]。第 21 页/共 55 页16.16 合同价款支付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 1、按已完工程量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具体如下: 地上主体结构封顶前,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当期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5 %(含本数);地上主体结构封顶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当期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在外墙脚手架全部拆除时,支付主体结构封顶前累计完成工程量价款的2.5%;工程整体竣工初验完成,支付主体结构封顶前累计完成工程量价款的2.5%;工程竣工备案完成后30日内,累计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90%。 2)中标人每月10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上月10日至当月9日)已完成工程量清单和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审核完毕后在下月月底前向中标人支付。 3)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工程商洽等增减的造价不在进度款中支付,在合同工程结算确认后支付。 4)若累计超过合同总造价10%以上的,则应签订补充协议,按本合同专用条款81.1相关约定支付款项。 2、工资预储金: 招标人参照《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和预储金管理办法》(住规建建[2014]59号)支付工资预储金。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招标人开工前支付工资预储金(按珠海住规建建[2014]59号要求),在支付给中标人第一笔工程进度款中全额扣回。 2)招标人应支付的其它工资预储金,按《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和预储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支付。结算款 1、结算经招标人、中标人及造价咨询公司盖章确认后30日内支付到结算价格的97%。 2、中标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竣工备案后30日内须根据本招标文件、合同及其它有关资料提交工程结算相关资料,在本工程结算资料齐全的前提下6个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有争议的情况下,则结算时间可顺延)。因中标人原因逾期不提交结算相关资料,招标人有权根据现有资料进行结算,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为了工程竣工备案能够顺利实现,在竣工档案验收阶段,招标人与中标人同意共同按签订关于后补相关结算资料的承诺书。该承诺书需双方签字盖章(公章)后有效。承诺书主要约定如下:“汇达丰电力科技园后续建设项目目前已竣工验收完成,目前档案验收正在进行中。由于时间紧张目前结算工作正在进行中,招标人及中标人协商一致,在竣工备案完成后尽快完成结算工作,届时双方共同承诺将完整结算书提供存档。现申请给与我司办理“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回执”,招标人及中标人承诺结算书在结算完成后提供给贵室,后续档案若有缺失,我司将配合贵室尽快补充完成。保修金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审定工程结算价款的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保修期为五年,按规定扣除后的质量保证金在工程整体竣工备案合格之日起计满五年后30天内无息支付剩余全部质量保证金。其它事项 中标人在提交进度款申请时需同时报送以下资料:①上期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签证、联系单、预算及照片等资料; ②本期工程月报及下一期工程计划;③上期如未提交签证、联系单等资料的,不再补签。17.签订合同17.1 签订合同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 30天。其它事项 [ ]。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8.1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将该情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仅适用非第一次招标的情况)。其它事项 [ ]。19.废除中标19.1 废除中标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其它事项 [ ]。第 22 页/共 55 页19.2 废除中标处理办法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被废除中标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其它事项 [ ]。20.附件列表20.1 附件项目建议书[ ]份,附件编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份,附件编号:[ ]。规划设计要求[ ]份,附件编号:[ ]。地形图[ ]份,附件编号:[ ]。建设用地红(蓝)线图[ ]份,附件编号:[ ]。项目位置示意图[ ]份,附件编号:[ ]。地质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水文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勘察文件[ 1 ]份[ ]页,附件编号:[ ]。设计文件[ 1 ]份[ ]页,附件编号:[ ]。招标工程量清单[ 1 ]份,附件编号:[ ]。其它文件 [ ]。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21.1 说明事项说明内容 [ ]。其它事项 [1、进场:■中标人应及时办理相应的开工手续。 2、总包责任:■中标人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总包单位,应负责督促、收集、汇总、整理各分部工程的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并负责竣工验收,相关的费用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费用。 ■总包配合:中标人需配合招标项目范围之内承包合同范围之外的其他专业工程施工所需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协调、垂直运输机械使用、临时水电使用、已完工程或设备保护等。 ■其它说明:由招标人依法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所产生的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3、其他事项:1)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核,中标人有义务和责任对招标人就投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作出澄清和解释。如中标人拒绝对质疑作出解释,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中标人拒收中标通知书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则有权取消中标人该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由于天气及外部因素引起的为保证清单内容完成引起的费用增加(包括防台风措施、防暴雨、排水费、换填等费用),均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4)施工中如因现有道路不满足施工需要,中标人需自行拓宽并恢复,此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5)施工中如图纸与招标清单中存在矛盾的地方,需在相关部位施工或对相关部位施工存在影响的工序前3天内以书面形式报招标人,由招标人决定具体做法。 6)中标人需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兴建洗车槽,出入现场的车辆必须冲洗,如因施工车辆未冲洗而造成市政道路有污泥或污染等违反珠海市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规定的,中标人须全部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清理现场等相关费用以及相关处罚所带来的后果及费用,此费用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中。 7)中标人提供现有垂直运输及外脚手架供各专业工程分包人运输材料、设备、机械(各专业工程分包人的大、中型设备、机械除外),中标人须协调好各专业工程分包人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及外脚手架的时间,在本合同工期内确保垂直运输机械及外脚手架供各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使用时间能满足各专业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且在整个外墙装修完成前不得拆除外脚手架。各专业工程对垂直运输、外脚手架的使用须符合中标人主体工程进度的整体安排。 8)中标人搭设的外脚手架应满足涂料、幕墙、铝板、格栅等所有外墙装修工程的施工安装,若中标人的外脚手架不能满足涂料、幕墙、铝板、格栅等工程施工安装,则须中标人自行维修外脚手架至满足施工要求,若中标人提前拆除外脚手架或拒绝维修,则因此造成后续工程须重新搭设脚手架、采用吊篮或维修脚手架的所有费用将从中标人的当期工程款中按实转扣。 9)附件中《施工合同范本》的合同条款原则不得修改,合同条款与本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21.2 ; ;:第 23 页/共 55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二、要素与规则提示招标人:本章第(一)至(五)节表格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要素设置规则》自行设置评审要素。本章第(六)至(十四)节不得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需在招标文件备案前将相关规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后,增加新的章节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的相关条款中进行标识。 (一)资格审查要素表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4.1项要求,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4.2项和第四章第9项要求。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交易中心系统到账情况为准;以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外,资格函件中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的关于保函业务统一管理的情况说明函(如由基本账户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银行保函的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格式;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再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需要签到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与参与签到人员一致。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3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若为电子证书,则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4 资质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若为电子证书,则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5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6安全生产许可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若为电子证书,则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第 24 页/共 55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7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8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9投标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10其它不合规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做无效投标情况处理的情况。囗合格囗不合格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第 25 页/共 55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不合格原因1 特征码检查 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和软件狗号非空白且唯一。 囗合格 囗不合格2 符合性检查1.工程量清单编码与招标文件一致2.工程量清单名称与招标文件一致3.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招标文件一致4.工程量清单单位与招标文件一致5.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一致6.没有出现漏项、增项情况囗合格 囗不合格3 一致性检查1.清单合价=清单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 2.分部分项合计=全部清单的合价; 3.单位工程总价=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它项目+税金; 4.工程项目总价=全部单位工程总价 其它费用; 5.投标书税金费率=最高投标限价税金费率; 6.投标书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最高投标限价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7.投标书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 8.投标书计日工数量=最高投标限价计日工数量; 9.投标书专业工程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囗合格 囗不合格4 投标报价 交易系统内投标报价与XML文件报价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5 单位名称 XML文件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6 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7 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8 其他不符合情况 不存在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其它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 囗合格 囗不合格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并按照评审要求编制经济标书,经济标书应使用XML2.0格式 。3.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本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中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 (三)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第 26 页/共 55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技术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技术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 (四)业绩信誉要素表 序号 要素名称 内容说明 参考证明材料 备注1 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及获奖情况过往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情况及其获奖情况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获奖证书等。 投标文件中提供不超过三项2 其他代表性业绩 投标人的其他代表性业绩及其获奖情况 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获奖证书等。 不超过三项3 财务状况 投标人近年来的财务状况。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关键页等。4 纳税状况 投标人近年来的纳税状况。 纳税证明等。5 企业获奖情况 投标人近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获奖证书等。 不超过三项,仅提供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获奖。6 机构或团队状况 投标人派驻项目地机构或团队状况。 营业执照或项目人员配备表等。 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投标人自拟。7 项目负责人资历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职称、工程业绩、获奖情况等。相关证书或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 备注:1.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投标人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信誉编制业绩信誉标书,投标文件中业绩、信誉数量超过本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项数选取投标文件中顺序靠前的的业绩、信誉编入定标资料一览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业绩信誉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业绩信誉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评标委员会不对业绩信誉标书进行评审。4.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五)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第 27 页/共 55 页考察序号 考察要素 具体考察内容 备注质询序号 质询要素 质询对象 质询内容 备注清标序号 清标要素 清标内容 备注 备注: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2项规定进行考察、质询或清标工作的,考察、质询和清标工作在评标后、定标前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报告。 (六)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相同数量的投标人。投标人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规定数量的推荐入围投标人。3.投票结果排序出现并列情形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者。若仍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二次投票确定入围者,票数为这些投标人中的入围名额,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全部入围名额。若此过程中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入围名额时,改用逐轮淘汰法确定入围者,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4.资格审查委员会投票时应当注明投票理由。 (七)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较低价排序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将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其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5.1 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第 28 页/共 55 页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6.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八)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一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中确定的基准价下浮率P,计算入围评审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P))。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九)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二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第 29 页/共 55 页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以X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X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Y,以Y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分级选取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采用分级选取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和价格竞争环节中按照修整系数去掉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和入围,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本规则所称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排序。4.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入围轮次和各轮入围人数,选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的方法如下:4.1 在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一轮入围投标人。4.2 在剩余的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和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二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二轮入围投标人。4.3 以此类推,完成后续轮次的选取,直至完成所有轮次选取,产生完整的入围名单。4.4 在任一轮选取中可供选取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本轮入围人数的,所有可供选取的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不足名额在下一轮选取时补足。第 30 页/共 55 页4.5 在任一轮抽取中,存在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6.4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和本轮选取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一)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较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后,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第N低价法的(N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中确定),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第N名者中标。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合理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若投标报价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该算术平均值者中标。若投标报价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第二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两次算术平均值计算中若出现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即按照本规则第5点规定原则在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人中产生中标人。5.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时,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中标,若信用等级也相同或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时,由投标人进行抽签,签号最大者中标。 (十二)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一次票决法的,票决方式如下:2.1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2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最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出现平票且影响二次投标范围的情形时,所有平票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参与最后一轮票决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规则同本规则3.2。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逐轮淘汰法的,票决方式如下:3.1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3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3个投标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3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平票的,则得票相同的投标人一并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3.2 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淘汰单位时,下一轮投票中定标委员会每人增加一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4.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选票范本参照以下格式。 一次票决定标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 第 31 页/共 55 页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首轮选票招标项目名称: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1 2 3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淘汰阶段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淘汰的投标人 淘汰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 (十三)集体议事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适用本规则。2.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十四)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与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候选投标人数量相同的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规定数量投标人成为候选投标人进入磋商环节。若出现平票且影响候选投标人产生结果时,该并列的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直至产生规定数量的候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规则处理,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投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平票的投标人中确定候选投标人,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3.由定标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各候选投标人进行磋商,定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候选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候选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内容之中。4.磋商完成后,候选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结果,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之前,在招标公告规定地点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候选投标人未提交二次响应文件的,视为候选投标人放弃二次响应机会,所有磋商内容均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5.完成磋商和二次响应后,定标委员会以逐轮淘汰的票决方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6.定标委员会成员每次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第 32 页/共 55 页三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如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1.1 拒绝服从招标议程安排;1.2 存在违反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管理制度或会议纪律的行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1.3 存在澄清与答辩情形以外的对招标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定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 2.拒绝投标的情形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2.1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2.2 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2.3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4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5 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珠海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停工情况以开标当天上午5时的情况为准,此后发生的停工或复工情况不影响投标资格;2.6 为失信被执行人(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2.7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2项规定的情形;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或者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仍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3.2 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函/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3.3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第 33 页/共 55 页3.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5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4.围标串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废标处理外,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4.7 经济标书特征码非唯一;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存在于开标过程、资格函件的情形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存在于投标报价、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定标委员会可以就存在于各类标书的情形进行复核,发现异常情况可通过招标人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要求重新评审。 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而让该投标文件退出招标程序。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5.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含电子公章),或没有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章(含电子签章);5.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5.3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5.4 投标人拒不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投标人未在限时内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5.5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5.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5.7 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5.8 未按照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9 未按照经济标评标要素表或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10 经济标或技术标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11 投标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5.12 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形。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11、5.12项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9、5.10、5.11项认定。应用5.12项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第 34 页/共 55 页四、通用条款提示招标人:本章内容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总则1.1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2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1.3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涉及货币皆为人民币。1.4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除特别注明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格条件、业绩信誉条件等内容中“前X年”、“前X月”等时间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1.5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1.6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7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将退还投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8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招标文件将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或交易系统发布。1.9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10天通过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7天集中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招标人可以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未及时发布公告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可以于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时间及地址参加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第 35 页/共 55 页1.13出现招标失败情况时,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第一章18.1项和相关规定处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 3.施工合同3.1施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 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4.1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4.2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或疑问(适用邀请招标)。 5.招标议程安排5.1招标议程安排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5.2招标公告未安排的事项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5.3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公告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 6.投标有效期限6.1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有效,且将受招标文件约束。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6.3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7.投标资格7.1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7.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7.2.1联合体各方应在交易系统中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7.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第 36 页/共 55 页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2.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付;7.2.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7.2.5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8.2除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8.3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9.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3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相关要素应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投标保函。采用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单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出具并必须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所列内容。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公告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保单彩色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遵循交易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相关提示及操作,在相应的电子保函/保单服务机构购买电子保函/保单并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在线提交电子保函/保单到交易中心。逾期提交的或未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提交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款所称投标保函/保单,包括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规定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担保方式。9.5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将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投标人账户。9.6 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6.1招标终止;9.6.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9.6.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第 37 页/共 55 页9.7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9.7.1放弃中标的;9.7.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9.7.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9.8 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 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10.2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保留两位数值,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10.3无论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11.投标文件11.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编制,由于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文件无法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投标文件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章。11.3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报并加密,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要素表要求逐项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编制,经济标书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XML2.0格式编制。11.4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方式进行加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5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11.6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通过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在投标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11.8投标文件经济标书的制作应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软件测评结果的通知》”(粤标定函〔2019〕48号)公布的计价软件公司开发的计价软件。11.9开标、评标、定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保存,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直接下载所有已解密的投标文件。 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12.1使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由以下两者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地点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并签到:12.1.1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第 38 页/共 55 页12.1.2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上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12.2使用现金方式或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签到。 13. 细微偏差修正13.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的结果。13.2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或评标时进行认定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补正细微偏差。补正承诺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3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生需要投标人补正的情况时,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补正,由投标人在一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补正承诺,逾期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投标人应保证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畅通,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投标人时,同样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细微偏差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补正:13.4.1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除非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改小写金额。13.4.2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不一致的,除非投标总价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修改分项报价合计金额。13.4.3其他细微偏差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补正。 14.资格审查委员会14.1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3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代表组成。 15.评标委员会15.1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二人。15.2适用《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四款的情形时,取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招标人将采用自行推荐等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 16.定标委员会16.1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组建。 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7.1开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告。第 39 页/共 55 页17.2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和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2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17.3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即视为送达中标人。17.4《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8.签订合同18.1招标人、中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7项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合同。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8.2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影响合同签订时间和无争议部分的执行。 19.废除中标19.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除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之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19.1.1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19.1.2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1.3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19.1.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9.1.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19.2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围标串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承包合同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第 40 页/共 55 页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开标1.1开标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负责,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1.2开标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1.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招标人、工作人员中心及监督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开标会议注意事项。1.4招标人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5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交易中心系统显示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情况、电子保函/保单情况和收取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情况,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宣读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记录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宣读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1.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评价信息并录入交易系统。1.7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需要宣读的内容。1.8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交易系统,核查是否有投标人在系统中有属于拒绝投标情况的记录并拒绝相应的投标人投标。1.9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检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投标报价、拒绝投标情况等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均视为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限:1.9.1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2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早于12:00的项目,在开标当天15:00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当天24:00前通过交易系统回复;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不早于12:00的项目,异议提出的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2:00,招标人回复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7:00。此方式提出的异议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给招标人。异议回复应加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回复。1.10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未按本章1.9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以外的关于开标情况的异议。1.11开标结果进行公告。 2.资格审查2.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2.2资格审查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全程进行视频和音频记录。2.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后审会议开始,宣读资格审查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2.4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个审核判断投标人资格函件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审查要素要求并给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论。2.5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2.6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一小时,特殊情况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第 41 页/共 55 页2.7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2.8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并按规定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2.9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 3.评标环节入围会3.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人数,选取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3.2评标环节入围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即时在资格审查地点封闭进行。3.3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人数和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规定,选取直接推荐入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无需进行此环节。3.4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排序规则,确定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3.5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规则,根据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和信用评价等级选取剩余的入围投标人。3.6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入围结果表》,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3.7直接推荐入围结果、价格竞争排序、 入围投标人的名单应当与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示。 4.评标4.1评标在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4.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4.3招标人工作人员介绍招标项目概况及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审查要素。4.4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澄清情况应当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记录。4.5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经济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5.1交易系统对各投标人的XML文件进行辅助评审。4.5.2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参考交易系统辅助评审结果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或评标要素表中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5.3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成本参考价的,评标专家应同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其是否属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情形。4.5.4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4.6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6.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对评标要素逐条评审时,应当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不可行、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4.6.2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该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4.7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4.7.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和《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评审项目”逐条进行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时,评标委员会组长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一起,集体讨论后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第 42 页/共 55 页4.7.2评标委员会集体对同一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4.7.3评标委员会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评审意见汇总表》中注明;4.7.4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4.7.5各评标要素的评审意见以及综合评价等级要求与独立评审要求相同。4.8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4.9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4.10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一小时,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4.11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4.12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后,确定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4.13进入定标环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若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即按照评标入围会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项规定排序,在被淘汰的排名靠前的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10家投标人进行评标,若经过补充选取,投标人不足十家时,对所有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不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4.14招标人工作人员根据业绩信誉标书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列表整理。4.15将评标报告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公示。 5.定标5.1定标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5.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定标会议开始,宣读定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定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直接由其担任组长。5.3招标人工作人员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和定标资料。5.4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确定的定标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相应规则确定中标人。5.5定标委员会签署定标书。5.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不组建定标委员会的,不进行本章5.1至5.5项,定标书由评标委员会签署或招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5.7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第 43 页/共 55 页六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除各格式的备注内容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 通用格式? 标书封面2. 投标保函格式? 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 投标保函(纸质)? 投标保函(电子)?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3. 资格函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4. 技术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5. 经济标书? 按照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XML2.0格式编制。6. 业绩信誉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在系统中填写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44 页/共 55 页投标文件格式:标书封面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施 工投 标 文 件(标书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备注:1. 投标保函/保单无需封面。2. 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45 页/共 55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包装内容:□投标保函/保单项目名称: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备注:1、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46 页/共 55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保函编号:致 (下称受益人):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将于年月日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 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保证人(盖章):单位地址:日期:第 47 页/共 55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保函编号:致 招标人企业名称 (下称受益人):鉴于 投标企业名称 (下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标段编号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 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保证人(盖章):单位地址:日期:第 48 页/共 55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样式由各保险公司定,但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中必须包含以下特别约定:一、投标保证保险期间至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二、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投保人在接受本投标保证保险时,视为已了解本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2.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签订合同时向被保险人提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与被保险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3.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投保人放弃中标的。5.投保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被保险人串通投标的除外。三、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保险人享有向投保人追偿的权利。四、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我方收到被保险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达成赔付意向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第二条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赔款以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为准。五、被保险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投标保证保险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七、本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被保险人支付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我方的保险责任终止。八、本投标保证保险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投标保证保险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第 49 页/共 55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50 页/共 55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51 页/共 55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的施工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投标的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2.自觉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纪律。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存在串通进行投标的行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情形。4.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司投标报价承接本项目。5.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XML2.0文件代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且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致。6.保证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自觉遵守招标文件约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7.保证接受、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查核实。8.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报价、承包合同约定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施工任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9.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承包合同。10.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密切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11.保证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和条件不低于内地建筑施工企业。12.保证在开工前办理相关商事登记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完成合同备案,开设银行账户。13.保证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满足粤建市〔2009〕8号文及珠规建建〔2010〕48号文的规定,其中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专项条款第一章第5.1项要求,同时保证中标后按招标人及横琴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执行。其中,第11条至第13条仅适用于港澳企业。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处罚。备注:本承诺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52 页/共 55 页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列表工程名称:序号 姓 名 岗 位 执业证书 证号 身份证号码1 项目负责人2 技术负责人3 安全员4 安全员5 施工员6 施工员7 质检员8 质检员9 材料员10 材料员11 造价员12 资料员… …备注:1、投标人必须按以上要求配备人员,且不少于 12人。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他人员证书可不提供,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交。2、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证书无执业单位、执业单位或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3、本表格于项目项目负责人栏中提交,附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后,但不参与资格审查。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填写,投标人中标后按此表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报招标人备案并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第 53 页/共 55 页附件1《承包人采购的部分材料品牌、厂家一览表》详见施工合同《承包人采购的部分材料品牌、厂家一览表》附件 2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第 54 页/共 55 页八、施工合同范本:(另附)《施工合同范本》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第 55 页/共 55 页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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