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9.1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预算:591200.00元/两年 。
2、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3、选定一家成交供应商有专人负责韭菜园街道进行业务对接(以八一路为界分为两个标的,二标的为八一路以南,韶山北路、八一路、芙蓉路、五一大道合围的区域),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并开展相关工作,且能做到随叫随到。如遇到紧急工作任务,能配合加班等相关工作。
4、监督检查及处理
韭菜园街道及采购监管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必要措施,直至取消供应商服务资格。
 
二、相关标准:
1、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墙壁、地面无污迹、痰迹,窗台玻璃擦拭干净。楼梯过道、楼梯扶手、楼层公共过道的玻璃窗和地面整洁干净,垃圾要及时清理,包含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按照“清洁化、秩序化、制度化”标准,专项治理,切实解决辖区内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等城市“五乱”问题,达到“广告规范、墙体干净、门店整洁、停车有序、交通便畅”的目标,营造出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2、违规广告招牌整治:拆除破坏城市天际线、影响城市容貌的建筑物顶部及外立面的户外广告、牌匾设施。拆除权属人弃管的户外广告设施和废业的牌匾。拆除违规设置在道路、桥梁、绿地、设施等城市视觉空间内的各类广告设施。整治规范影响城市环境容貌的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行为。
3、违章建筑拆除:保证辖区内违章建筑安全、高效拆除到位,定期对所在地进行巡视,确保区域违章建筑在起步阶段得到控制。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维持秩序,确保人员人身安全,防止不法侵害的事件发生。
4、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安装及维护:确保公共设备在使用中完好状态,满足服务要求,延长其使用寿命,保证其使用功能得到正常发挥。
5、夜间市容秩序整治:强力整治违法夜市。对辖区违法夜市摊点依法予以清理,拆除临时违章搭建,遏制违法夜市流动摊点群占道经营,确保城市主次干道无非法夜市摊点群,无机动车占道现象,道路畅通。规范沿街商铺店外经营秩序。不准将桌椅、冰柜、烧烤炉等物品摆放在店外,不准违章乱搭乱建。引导合法夜市摊点经营商户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区域内经营,配置密闭垃圾、泔水收集容器,保持市场环境卫生。
 
三、技术规格:
拟采购设备租赁和劳务派遣服务清单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普工

628
270
169560
2
技术工(水电氧割高
空)

39
380
14820
3
5 吨货车

5
540
2700
5
氧割

15
600
9000
6
电镐
台班
49
300
14700
9
小 13 吨挖机(含进
出场费)
台班
5
2400
12000
10
垃圾外运车(小型环卫车)(5 吨内,含
卸装车)

50
495
24750
11
云车(26米)
台班
5
2400
12000
13
5 吨铲车
台班
5
2300
11500
15
吊车(25 吨)
台班
5
2400
12000
16
餐补

628
20
12560
合计
295600

 
注:1、以上单价均为含税价格。
2、该预算为预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用量结算,最终结算不高于预算控制价。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2年;地点:采购人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本项目为紧急情况下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采购人下达任务计划后,人员及小型机械在1小时之内,大型机械在2小时内到达任务现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采购人将对此次任务不予验收付款,如出现三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成交供应商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承包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完全承担。
3、所租赁设备由成交人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4、成交人在合同期内应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5、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成交人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成交人需承诺所供租赁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
7、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
8、在施工作业时如有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成交人负全责,采购人免除一切责任。
9、成交人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成交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人完全承担。
10、成交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经济损失的, 成交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单位的相关经办人员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 服务期限:二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每月根据实际提供劳务服务和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及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最终付款时间按财政拨款进度支付)。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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