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3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受保山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升级改造项目。
2.1.2项目性质:改建。
2.1.3项目估算总投资:230.00万元。
2.1.4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2.1.5项目建设单位:保山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2建设规模: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造需在B座一、二楼升级改造增值服务专区、24小时自助大厅、企业服务洽谈区、招商引资洽谈区、办公区等区域,在利旧的基础上配备必要的办公家具。
(一)增值服务专区:不低于100㎡,设置群众等候区、办公人员后台等。
(二)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不低于160㎡,设置群众等候区、信息化设备摆放区、绿植区等。
(三)民政婚姻登记大厅:不低于180㎡,设置导办台、群众等候区、工作人员办公区(满足至少6人工位)、档案室、离婚登记室、家庭辅导室、拍照打卡主题墙、办公室(不低于9㎡)等。
(四)企业服务洽谈区:不低于120㎡,设置洽谈区、绿植区、等候区等。
(五)招商引资洽谈区:不低于120㎡,设置洽谈区、绿植区、等候区等。
(六)母婴室:不低于18㎡,设置婴儿床、幼儿嬉戏区等满足母婴需求的功能。
(七)审批室:不低于90㎡,满足不低于18名工作人员办公。
(八)税务专区:不低于75㎡,满足不低于12名工作人员办公。
(九)办公室:共9间,除1间不低于50㎡外,其余不低于14㎡。
(十)12345政务热线专区:不低于25㎡,满足不低于2名工作人员办公。
(十一)职工之家:不低于75㎡,用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休闲。
(十二)档案室:不低于50㎡,按照档案室建设标准建设。
(十三)其余公共区域配置群众休息椅及绿植等。
2.3建设周期:
2.3.1项目建设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完工。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范围:本项目招标建设规模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所有的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并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若发生图审费用时,由中标人承担。
2.4.2施工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招标工程建设规模内全部内容、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工程。土建施工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关服务内容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行业要求,施工图通过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取得相关专项审查,满足使用功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确保达到相关部门的审核,并通过审批。
2.5.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不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资料。
3.5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求:本项目设置一个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1)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划分的责任配置相应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6信誉要求:(特指禁止投标的单位)(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行为。(2)在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报告中没有被禁止投标的不良信息。(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3.7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
1.自然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单位或其他法人组织投标的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加盖鲜公章一份。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其他形式。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伍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受保山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升级改造项目。
2.1.2项目性质:改建。
2.1.3项目估算总投资:230.00万元。
2.1.4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2.1.5项目建设单位:保山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2建设规模: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造需在B座一、二楼升级改造增值服务专区、24小时自助大厅、企业服务洽谈区、招商引资洽谈区、办公区等区域,在利旧的基础上配备必要的办公家具。
(一)增值服务专区:不低于100㎡,设置群众等候区、办公人员后台等。
(二)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不低于160㎡,设置群众等候区、信息化设备摆放区、绿植区等。
(三)民政婚姻登记大厅:不低于180㎡,设置导办台、群众等候区、工作人员办公区(满足至少6人工位)、档案室、离婚登记室、家庭辅导室、拍照打卡主题墙、办公室(不低于9㎡)等。
(四)企业服务洽谈区:不低于120㎡,设置洽谈区、绿植区、等候区等。
(五)招商引资洽谈区:不低于120㎡,设置洽谈区、绿植区、等候区等。
(六)母婴室:不低于18㎡,设置婴儿床、幼儿嬉戏区等满足母婴需求的功能。
(七)审批室:不低于90㎡,满足不低于18名工作人员办公。
(八)税务专区:不低于75㎡,满足不低于12名工作人员办公。
(九)办公室:共9间,除1间不低于50㎡外,其余不低于14㎡。
(十)12345政务热线专区:不低于25㎡,满足不低于2名工作人员办公。
(十一)职工之家:不低于75㎡,用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休闲。
(十二)档案室:不低于50㎡,按照档案室建设标准建设。
(十三)其余公共区域配置群众休息椅及绿植等。
2.3建设周期:
2.3.1项目建设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完工。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范围:本项目招标建设规模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所有的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并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若发生图审费用时,由中标人承担。
2.4.2施工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招标工程建设规模内全部内容、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工程。土建施工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关服务内容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行业要求,施工图通过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取得相关专项审查,满足使用功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确保达到相关部门的审核,并通过审批。
2.5.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不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资料。
3.5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求:本项目设置一个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1)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划分的责任配置相应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6信誉要求:(特指禁止投标的单位)(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行为。(2)在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报告中没有被禁止投标的不良信息。(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3.7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
1.自然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单位或其他法人组织投标的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加盖鲜公章一份。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其他形式。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伍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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