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京港澳高速公路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孝感段通信杆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XGTXQG-1标段(HBSJ-202201GL-005015001)招标公告
金额
69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201gl-005015001
预算金额6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京港澳高速公路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孝感段通信杆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XGTXQG-1标段(HBSJ-202201GL-005015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201GL-005015001
1.招标条件
    京港澳高速公路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孝感段通信杆线迁改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省豫鄂界至君山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714号)批准建设,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京港澳高速公路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孝感段通信杆线迁改工程委托代建框架协议书》,招标人为孝感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通信杆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孝感市
建设规模:京港澳高速公路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起于路线起自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九里关(豫鄂界),接京港澳高速河南段,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大悟县、孝昌县、孝南区,武汉市东西湖区、蔡甸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止于武汉西枢纽互通,全长157.790公里。全线新建阳平、府河、天鹅湖3处互通立交,改扩建大新、大悟、大悟南(枢纽)、小河、孝昌、杨店、孝南(枢纽)、孝感东、灯塔(枢纽)、东西湖(枢纽)、武汉北、蔡甸(枢纽)、武汉西(枢纽)13处互通立交。同步建设府河互通连接线,长3.760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小河互通立交段58.595公里,路基宽度41.5米;小河互通立交至终点段99. 195公里,路基宽度42米。新建和拼宽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 2014)执行。本工程主要是为了解决京港澳高速公路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孝感段通信杆线等设施的迁改施工,主线共需通信迁改195处、光缆1841条。其中部队产权需要迁改的通信线路干线9条;传输局产权需要迁改的通信线路干线56条;电信产权需要迁改的通信线路693条(其中干线27条);移动产权需要迁改的通信线路581条(其中干线34条);联通产权需要迁改的通信线路122条(其中干线10条);广电产权需要迁改的通信线路324条(其中干线9条);电力产权需要迁改的通信线路9条;公安产权需要迁改的通信线路46条,铁塔产权需要迁改的通信线路1条,确保通信畅通和道路建设的实施。(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迁改设施数量及范围以实际施工图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京港澳高速公路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孝感段通信杆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通信杆线迁改工程的相关资料收集调查,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以及设计的审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等工作。(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信杆线迁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报批、迁改工程的组织、协调、施工、验收、移交产权单位以及其它与本通信杆线迁改施工项目相关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XGTXQG-1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29
合同估算价:6900.00万元
  2.3其他:总工期 210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 3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开工令规定日起算)。计划服务期起始日期为:2023 年11月(具体起始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2)承担本项目初步设计任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bggzyfwpt.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www.hbbidcloud.com/)、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孝感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孝感市交通西路393号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712-2329168
电话:
027-8361330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113232560@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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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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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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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
附录: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XGTXQG-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分别满足上表第(1)、(3)、(4)项的资质最低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2)项的资质最低要求。
4、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变更记录扫描件。
7、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XGTXQG-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注:1、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2、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XGTXQG-1
同时具备:
(1) 近5年独立承担过1项通信设施工程设计或者1项通信迁改工程设计工作。
(2) 近5年独立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通信迁改工程施工工作。

注: 
1、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项目,由1家单位承担该项目全部设计任务的,则该设计业绩予以认定。由2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设计业绩不予认可。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项目,由1家单位承担该项目全部施工任务的,则该施工业绩予以认定。由2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施工业绩不予认可。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表第(2)项的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项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按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联合体成员不承担其相应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承担的具体任务,应提供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5、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若某项业绩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则该项业绩可分别计算。
8、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XGTXQG-1
信 誉 要 求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标段/数量
资格要求
XGTXQG-1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1
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的通信迁改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的通信迁改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设计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项通信工程设计或者1项通信迁改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注:
1、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等)的彩色扫描件。
2、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则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
4、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6、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上述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人员及业绩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不包括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一)~(七)项、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5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
(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6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
工期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
质量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低于“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的规定
9
安全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10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12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
资质证书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14
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如有)、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情况(如有)
不适用
15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对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要求)
16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以上第②项的资质最低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①项的资质最低要求。
(4)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变更记录扫描件。
17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①近5年独立承担过1项通信设施工程设计或者1项通信迁改工程设计工作。
②近5年独立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通信迁改工程施工工作。
(2)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项目,由1家单位承担该项目全部设计任务的,则该设计业绩予以认定。由2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设计业绩不予认可。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项目,由1家单位承担该项目全部施工任务的,则该施工业绩予以认定。由2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施工业绩不予认可。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以上第②项的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以上第①项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按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联合体成员不承担其相应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承担的具体任务,应提供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5)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若某项业绩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则该项业绩可分别计算。
18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19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的;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未按给定的内容填报或未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0)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未全部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20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3)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4)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的通信迁改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的通信迁改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3、设计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担任过1项通信工程设计或者1项通信迁改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等)的彩色扫描件。
(2)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则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
(4)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5)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上述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人员及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21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2)承担本项目初步设计任务的单位。
22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2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价格清单、合同用款估算表
3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价格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3)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4)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4
价格清单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价格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5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分项限价。
7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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