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23-00121
预算金额30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31
公告正文
   (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23-00121
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60,000.00
最高限价(元):3,0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指标及功能要求
数量
1
侧上料斗(核心产品)
 
1、 ★设备组成与用途
主要由料斗、液压系统和电器系统组成,设备用于垃圾的收集和投料,侧上料斗能与压缩设备配套使用。
2、性能要求
★1)侧上料斗的容积满足采购人现有中型自卸车的一次性卸料,侧上料斗的提升力能满足采购人现有中型自卸车的一次性卸料后的提料;
2)侧上料斗的关键部件举升机构材料采用≥5mm的高强度耐磨耐腐蚀材料制造。
★3)提料机构在负载3000kg的工况下,能够连续运转平稳。
★4)侧上料斗设有安全装置。
3、设备规格参数要求
1)侧上料斗外形尺寸(长x宽x高):
≥3250x2100x3800mm
2)侧上料斗单次上料时间≤55s;
3)侧上料斗单次回落时间≤40s;
4)举升机构旋转卸料角度≥45°
5)电机功率≤7.5KW
2个
 
2
 
压缩设备
1、★设备组成与用途
主要由压缩头、箱体、液压系统和电器系统组成,设备整体可根据需要随时移动,压缩设备能与侧上料斗配套使用。
2、性能要求
★1)压缩设备的密闭门采用非手动启闭方式。
2)压缩设备的关键部件材料采用高强度材料制造,板材厚度≥6mm。
★3)压缩设备配置控制软件。该软件具有故障判读功能,可远程更新升级。
★4)电气系统采用无负载启动及末端卸荷换向功能,确保设备长时间高效工作。
★5)有紧急制动和强退功能、出现安全隐患时能自动停机。
★6)压缩设备可预留自动称重系统接口;具有远程控制、数字化管理平台接口;与外部设备、互联网实时通讯接口。
★7)压缩设备上方安装监控系统,用于监视卸料和垃圾压缩工作的状况。
8)监控系统配置 ≥7 英寸的显示屏,像素≥800(w)xRGBx480(H),显示屏与设备控制按钮盒集成于一体。
3、技术参数要求
1)压缩设备外廓尺寸(长×宽×高)
≥7200x2500x2500 mm
2)受料腔容积≥7.5 ?
3)电机功率≤5.5KW
4)压缩力≥360KN
5)系统压力≥24Mpa
4台
3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1、★底盘发动机排放标准达到国六燃油排放标准,柴油车底盘;
2、车辆外廓尺寸(长×宽×高) ≤9840×2500×3140mm
3、整车公告总质量:≥31000kg
4、整车公告额定载质量:≥17450kg
4、轴距:1800+3800+1350(±50)mm
5、前悬/后悬≤1430/1460 mm
6、接近角/离去角≤20/36°
7、底盘发动机功率:≥257kw
8、拉臂额定提升能力:≥26t
9、★拉臂的举升臂与翻转架采用锲块式锁紧方式;
10、★车辆后部装有后滚轮支撑装置,确保车辆拉箱作业时车辆不会倾翻;
11、★中标供应商负责车辆上牌。
12、★中标供应商负责第一年车辆保险、购置附加税、车辆上牌费用、运费等相关费用。
1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
14、★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与本次招标的压缩设备配套使用,驾驶员在驾驶室内可以完成压缩设备的起吊、放置及垃圾的倾倒。
2台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及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光盘或U盘)现场递交至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康平县胜利街道中心路63号
联系方式: 024-87367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地  址: 康平县胜利街道朝阳街
联系方式: 024-31181277
邮箱地址: 1141134478@qq.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康平支行营业厅
账户名称: 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账号: 06160001040037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龙
电  话: 024-8733909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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