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山市隆阳区颗粒物移动监测及污染源精细化排放清单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sh-zc-2024-019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联系人邵先生0875-213997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生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875-28678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保山市隆阳区颗粒物移动监测及污染源精细化排放清单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SH-ZC-2024-01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隆阳区颗粒物移动监测及污染源精细化排放清单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8.00万元,招标人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保山市隆阳区颗粒物移动监测及污染源精细化排放清单编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市隆阳区颗粒物移动监测及污染源精细化排放清单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山市隆阳区颗粒物移动监测及污染源精细化排放清单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小型、微 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 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 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 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 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云南生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街道保岫东路永 昌兰湾1幢1-13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生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保岫东路永 昌兰湾1幢1-13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生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街道保岫东路永 昌兰湾1幢1-13号) 七、其他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 理(2023〕397号)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2.1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云南生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花支行 账号:2300018232700012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2867877 联系人:赵先生 注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 称或项目编号。 2.2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供磋商保证金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其 中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可实行线下购买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也可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 “金融服务”的模块进行操作。 3.公告发布媒体 3.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 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磋商文件费:人民币0.00元/份。 3.3申请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或磋商文件如有变 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3.4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并以中标金额为计算费用基数,以下计费规则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1.5%)。 3.5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0875-221604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0875-2139971 电子邮件:75090444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生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保岫东路永昌兰湾1栋1-13号 联系人: 赵先生 电 话: 0875-2867877 电子邮件: 99620476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贫责人):秒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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