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Y24JX03014731 | ||
项目名称: | 原市造纸厂经营性国有资产公开招租(5年) | ||
标的名称: |
原市造纸厂经营性国有资产5年租赁权,挂牌价3,286,83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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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0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2月17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原市造纸厂位于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街新岭社区,临近130县道,主要有峡山口街道新岭居委会,新村小学等生活及商业配套设施,可乘66路等公共交通路线。 本次公开招租的原市造纸厂经营性国有资产共二十一处物业,房屋设计用途为办公楼、宿舍楼、厂房、钢架棚、钢棚厂房、简易棚,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17208㎡。招租底价为3286834元,租赁期限为五年,竞价保证金90万元。 标的按现状整体招租,面积仅供参考,如与实际面积有差异不影响此次最终的租赁成交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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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一、标的交付 标的交付日期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 二、租金 1、第1年和第2年的年租金为按中标价计算的租期首年租金,自第3年第一个月开始的年租金按3%递增。 2、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当月交清本季度租金,每逾期一日须按年租金的0.3%向招租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日未支付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招租方除按规定收取房屋占用费外,另没收承租方缴交的全部房租押金。 三、租赁押金 承租方必须在竞标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还须向招租方交纳30万元作为租赁押金,房屋租赁押金在经营期内不予退还且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交清所有费用且无违约的情况下,租赁押金由招租方向承租方一次性无息退还。 四、房屋装修 承租方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消防改造时,需向公司书面申请,并报备相关部门同意后方能施工。承租方自行承担竞得房产的装修费用及对资产的维修维护费用,其装修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租赁合同到期后,店面的固定装修部份承租方应无偿移交给招租方。自房屋交付后,承租人享有3个月的装修免租期,装修期不计算至合同期限内。 五、经营要求 1、标的承租方需自行承当经营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燃气及其他费用。 2、承租方报名前需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标的为现状交割。承租方如因水、电、燃气的现状未达到经营要求,后期进行改造或扩容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报名前需提前了解场地使用条件是否符合自身经营项目要求,并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的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因相关证照办理不及时导致不能正常营业生产的,不得申请延长免租期,由此发生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不得利用厂房从事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行业,不得非法经营,不得将标的进行对外分割出租、整体转租的,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承租方缴交的租赁押金。 六、违约责任 租赁经营期内,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招租方将没收租赁押金,双方无偿解除合同,并由招租方重新招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 承租方利用租赁标的从事违法违规生产活动的; 2、 承租方中途无故单方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的; 3、 承租方未征得招租方同意,将标的进行转租、转让、转借的; 4、承租方拖延缴纳或不缴纳相关费用超过30日的。 违约方除了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需要承担守约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 七、报名、咨询、标的展示时间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7日17:00时止。 八、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0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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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记录。 (3)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时间为竞价截止当日前一个月)。 2、意向人须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网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如未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请先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萍乡地区办理CA证书请联系江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地址:安源区武功山中大道13-7号财富公馆610室(市人民医院斜对面);联系电话:0799-6328477)。 3、意向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价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报名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账号:报名时自行在系统中生成)。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12月17 日17时前到帐为准。 4、意向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竞价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的网上竞价流程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或参考服务指南(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service.html),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6、如不可预测的原因或竞价中网络系统出现问题,致使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和成交,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与招租方和交易中心无关。竞价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则视为接受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风险以及交易系统披露的其他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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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按现状招租,承租意向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招租方勘查标的。报名竞租,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 2、承租意向人应认真阅读招租文件,在报名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竞价保证金,按时参加网上竞价。 3、未竞得人保证金在成交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原途径退还。受让人竞价保证金在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并报中心存档后,由转让方向交易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原途径退还。 4、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务费按5年租赁年限成交总价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文件规定计算,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须在成交基准日(竞价日为基准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的还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书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承租方将交易服务费缴纳至萍乡市财政局(户名:萍乡市财政局;帐号:1504200109024903818;开户银行:工行萍乡安源支行),并在备注处注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承租方须在成交基准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7、网络竞价规则: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竞价阶梯为1000元/次或其整数倍。挂牌价即为竞价起始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成交价为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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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招租方名称:萍乡市国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贤东路投发大厦B座21层2108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9907998191 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玉湖东路行政中心2号楼二楼 联系人: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0799-6881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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