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与内业质量控制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cg-f23013-shdl-3
预算金额59万元
招标公司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泽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兰兰0561-3380005
中标公司安徽农业大学5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与内业质量控制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F23013-SHDL-3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与内业质量控制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农业大学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130 号
成交金额:59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娟、马利华、张启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共计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0561-60799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濉溪县沱河路
联系方式:0561-6077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泽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古城路153号原日报社二楼
联系方式:0561-3380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兰兰
电 话:15205615818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报价表
附件信息: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报价表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F23013-SHDL-3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与内业质量控制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农业大学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130 号
成交金额:59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与内业质量控制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内容 服务要求:本服务覆盖外业质量控制:制定濉溪县外业调查采样外部质控工作方案;开展第三方能力验证;外业调查采样培训、源头质控与指导;外业样品采样与调查关键内容及环节质控;外业样品采样与调查数据审核、现场质量检查及协调配合各级质控检查。内业质量控制:中标检测机构内部质控方案审核、县级外部质控方案制定;样品制备、保存、流转质量控制;内业分析检测机构培训与源头质控、关键内容及环节质控;内业分析测试内部质量控制报告审核;检测结果100%数据审核。 服务时间:项目签订合同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娟、马利华、张启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共计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0561-60799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濉溪县沱河路
联系方式:0561-6077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泽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古城路153号原日报社二楼
联系方式:0561-3380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兰兰
电 话:15205615818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报价表
附件信息: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报价表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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