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提升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5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72023000288
预算金额59万元
中标联系人-15682016603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01872023000288-1
二、合同名称: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提升
三、项目编号:N5101872023000288
四、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提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联系方式:028-60361910
供应商(乙方):吾云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花潭路8号4层407室
联系方式:156820166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提升 1(项) ¥590,000.00 ¥590,000.00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对辖区内255家药品零售企业和45家医疗机构开展专项工作。本次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供应商需根据,梳理形成《排查工作计划》。
(2)按照拟定的工作计划,对选出的255家药品零售企业和45家医疗机构中的问题进行现场查看,开展深层次检查,确认经营状态、确认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药械质量安全风险。
(3)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情况,对东部新区的药械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分析归类、研究评价,最终形成《风险隐患排查风险清单》和《东部新区医疗机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析报告》。
(4)对问题点位开展整改复查。建立“回头看”机制 ,以随机抽查等方式建立持续改进计划,巩固排查提升效果。
(5)提供至少1次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及药械化不良反应上报培训。
(二)系统服务要求
检查采用线下检查形式,检查过程原则上采用现场检查方式,检查结果可上传至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开发的“成都东部新区药械智慧监管服务平台”。
(三)其他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在充分理解项目实施背景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要求编制本项目计划。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进行现场排查工作。
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方案进行现场排查工作,现场排查人员数量不得低于2人且排查过程须保证评定人员相互独立性,不得未经采购人允许更换现场排查人员。
4.供应商应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严格进行质量控制,包括从现场排查到出具分析报告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现场检查人员需严格按照计划和标准进行现场排查,完整收集排查过程证据。
5.供应商核查人员在排查工作中应对排查过程进行拍照记录,并需被检企业(单位)与评定人员双方在系统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相关影像资料及排查记录不得进行剪辑及涂改。
6.供应商在完成采购人所下达的核查任务过程中,如存在与核查对象有业务往来且业务内容与本项目完全一致且在合同履约期内的或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向采购人提出。

合同金额: 5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8月30日
履约地点:成都东部新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 2024 年度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提升项目采购合同(服务类).pdf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2024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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