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碱渣综合利用——盐石膏项目主装置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8/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315-8193411
标书截止时间2018/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18/11/05
公告正文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碱渣综合利用——盐石膏项目主装置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碱渣综合利用——盐石膏项目(一期)主装置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碱渣综合利用——盐石膏项目已由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备案证号:南开经发投资备字【2017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主装置厂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侧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以碱渣废清液、粗盐水与化纤副产元明粉为原料,制备二水石膏代替天然石膏,用于生产α型、β型石膏产品。一期新建(试验线)年产1.5万吨α型高强石膏、5万吨β型石膏生产装置;二期建设年产3万吨α型高强石膏、10万吨β型石膏生产装置;三期建设年产3万吨α型高强石膏、14.5万吨β型石膏生产装置。项目整体建成后年产7.5万吨α型高强石膏,29.5万吨β型石膏和副产浓盐水(折盐24万吨)。其中一期主装置厂房工程,建筑面积10039.00㎡,高23.9m,建筑层数:地上4层,结构形式:框架-排架结构。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联系单)范围完成主装置厂房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等工程施工(不含桩基工程、消防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2015年以来至少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分别指建筑面积≥6000㎡且地上层数≥2的房屋建筑工程和跨度≥30m的钢结构厂房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有效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其相关专业中级或高级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15年以来至少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要求同投标人业绩);

3.7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其相关专业中级或高级职称,2015年以来至少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要求同投标人业绩);

3.8 投标人提供近二年完整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时间为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成立不足二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9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本单位连续缴纳月数≥320186月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16日至20181022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地址:曹妃甸工业区中山路与置业道交叉口西南角,曹妃甸正圆大厦写字办公楼四层报名大厅)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壹佰元,邮寄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地址:曹妃甸工业区中山路与置业道交叉口西南角,曹妃甸正圆大厦写字办公楼四层报名大厅)。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之前须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直接报名并领取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15930分,地点为曹妃甸正圆大厦写字办公楼曹妃甸工业区中山路与置业道交叉口西南角)4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

邮 编:063305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315-8514605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开 户 银 行:工商银行南堡开发区支行

账 号:0403013209221003372

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南港新城1111单元101

邮 编:063305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315-819341115530851455

传 真:0315-8193411

电 子 邮 箱:zczb03@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账 号:9576034700004652

201810 1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