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庆市怀宁县产教园和石如大道一期建设EPC项目HN03-0804地块劳务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工程二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 标 公 告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产教园和石如大道一期建设 EPC 项目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工程的HN03-0804地块主体劳务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工程(二标段)进行施工招标。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产教园和石如大道一期建设 EPC 项目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工程的HN03-0804地块主体劳务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工程(二标段)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招标人名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 |
2 2.1 2.2 2.3 2.4 2.5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产教园和石如大道一期建设 EPC 项目HN03-0804地块主体劳务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工程(二标段) 建设地址:安庆市怀宁县 工程规模:主要工程量为混凝土浇筑13970.72m3;钢筋制作安装2048.4t;电渣压力焊5064个;模板10461m2;二次结构模板11523.01m2;脚手架31396.32m2。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确保“振风杯”争创“黄山杯”。 工期要求:符合招标人网络进度要求。 |
3 | 招标范围:HN03-0804地块8#-10#实训楼所涉及到的所有蓝图内的主体劳务工程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工程。 本工程仅分为 三个标段,本次仅针对二标段进行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
4 | 承包方式:主体劳务部分为劳务分包;模板脚手架部分为专业分包,并对承包范围内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消防、现场文明施工等负责。 |
5 |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参照领取招标文件中对应分包合同范本的付款方式。 |
6 6.1 6.2 6.3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劳务资质及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经五矿供应链管理平台的合格分包商,进行资质审查通过后方能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标的分包单位应按照中国一冶的规章制度办理一冶施工许可证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无不良信誉记录;经五矿供应链管理平台的合格分包商,进行资质审查通过后方能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标的分包单位应按照中国一冶的规章制度办理一冶施工许可证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7 7.1 7.2 7.3 7.4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3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五矿供应链管理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以五矿供应链管理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投标人登录五矿供应链管理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以下简称电商平台)系统后报名 |
8 8.1 8.2 |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投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以银行汇款形式向公司财务部缴纳标书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产教园和石如大道一期建设EPC项目HN03-0804地块主体劳务工程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工程(二标段)标书费。中标与未中标单位标书费均不予退回。 投标人须以银行汇款形式向公司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产教园和石如大道一期建设EPC项目HN03-0804地块主体劳务工程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工程(二标段)投标保证金。 缴纳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两笔费用需分开汇款,请务必注明上述划横线信息) 帐户名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任家路支行 银行账号:4200 1248 6080 5000 1560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不接受个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即个人账户汇入保证金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或采用我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交齐履约保证金。 |
9 |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俊林联系电话:18395585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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