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雁峰区智慧廉政文化广场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雁峰区智慧廉政文化广场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6日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 雁峰区智慧廉政文化广场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HYJC-2022-A036
采购编号: 雁财采计 2022-010001
合同编号:
中国●衡阳
2022年 10 月
政府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雁峰区天马山街道办事处 合同编号:
卖方(乙方):湖南皖湘科技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2022年10 月 22 日
甲方与乙方根据公开招标的招标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招标项目中所需标的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履行:
一、采购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
二、施工内容:
1.本项目乙方须在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采购货物的安装、调试、保管及其他相应的工作内容,该项目管理机构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 5 人,项目拟投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证书和类似项目的管理、安装经验。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需与甲方积极沟通协调,因沟通不及时,协调不到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之前因乙方原因造成对项目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4.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甲方。
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乙方须承诺免费提供。
三、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
1.1 定期维护计划。
1.2 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2.1 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3.1 7*12 小时的故障受理服务,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接到故障电话通知后及时响应,1 小时 内上门服务进行维修。如因设备设施暂时无法修复,须由乙方免费提供备用产品,直至修复 好为止。
3.2 乙方接到故障信息后及时反馈上门维修,并在约定时间内排除故障,设备设施最长维修期限不得超过 1 天。
4、设备材料保修及售后服务条款:设备材料均包含安装调试,因质量原因,质保期内包修包退;并终身给予配件和技术支持。
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6、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7、乙方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体系、质量保证期限、故障响应时间、售后维护保障措施、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备品备件服务保障等方面。
四、备品备件的供应:
1、乙方交货时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出厂标准规定或乙方承诺的备品备件;
2、乙方应保证在货物的使用寿命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优惠优先供应甲方附件及配件,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五、交货:
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天内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价款的 3%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总合同价款的 97%。
2、付款方式:转账方式。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货物(或延期付款)的总额的0.5%交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交付货物(或延期付款)的5%;
2、在履约过程中和保质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不能及时更换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地震、台风、灾害、战争等)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履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乙方应将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延期履约。无法履约的,甲、乙双方应将具体情况向政府采购办报告,由政府采购办负责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从《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和衡阳市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八、纠纷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衡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政府采购法》、《民法典》、本次《招标文件》和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两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约时间: 2022 年 10 月 22 日
合同签约地点:
政府采购办(签章):
电话:
地址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6日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 雁峰区智慧廉政文化广场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HYJC-2022-A036
采购编号: 雁财采计 2022-010001
合同编号:
中国●衡阳
2022年 10 月
政府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雁峰区天马山街道办事处 合同编号:
卖方(乙方):湖南皖湘科技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2022年10 月 22 日
甲方与乙方根据公开招标的招标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招标项目中所需标的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履行:
一、采购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
标的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雁峰区智慧廉政文化广场建设 | 批 | 1 | 747622.52 | 747622.52 | |
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 |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人民币柒拾肆万柒仟陆佰贰拾贰元伍角贰分(¥:747622.52元) | ||||
备注 | |
二、施工内容:
1.本项目乙方须在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采购货物的安装、调试、保管及其他相应的工作内容,该项目管理机构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 5 人,项目拟投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证书和类似项目的管理、安装经验。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需与甲方积极沟通协调,因沟通不及时,协调不到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之前因乙方原因造成对项目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4.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甲方。
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乙方须承诺免费提供。
三、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
1.1 定期维护计划。
1.2 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2.1 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3.1 7*12 小时的故障受理服务,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接到故障电话通知后及时响应,1 小时 内上门服务进行维修。如因设备设施暂时无法修复,须由乙方免费提供备用产品,直至修复 好为止。
3.2 乙方接到故障信息后及时反馈上门维修,并在约定时间内排除故障,设备设施最长维修期限不得超过 1 天。
4、设备材料保修及售后服务条款:设备材料均包含安装调试,因质量原因,质保期内包修包退;并终身给予配件和技术支持。
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6、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7、乙方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体系、质量保证期限、故障响应时间、售后维护保障措施、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备品备件服务保障等方面。
四、备品备件的供应:
1、乙方交货时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出厂标准规定或乙方承诺的备品备件;
2、乙方应保证在货物的使用寿命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优惠优先供应甲方附件及配件,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五、交货:
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天内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价款的 3%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总合同价款的 97%。
2、付款方式:转账方式。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货物(或延期付款)的总额的0.5%交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交付货物(或延期付款)的5%;
2、在履约过程中和保质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不能及时更换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地震、台风、灾害、战争等)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履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乙方应将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延期履约。无法履约的,甲、乙双方应将具体情况向政府采购办报告,由政府采购办负责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从《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和衡阳市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八、纠纷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衡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政府采购法》、《民法典》、本次《招标文件》和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两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约时间: 2022 年 10 月 22 日
合同签约地点:
甲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0734-8869382 单位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项目11栋写字楼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衡阳华新支行 账 号:438899991010003097317 |
政府采购办(签章):
电话: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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