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
二、采购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对洞泾镇所有居住小区进行垃圾分类巩固提升督导服务,包括宣传入户、培训指导、日常巡查、督促整改、实效监督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四、最高限价:35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报名投标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联系:李剑伟、杜宇薇021-67720522),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文本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和法人签章)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在本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法人证明书(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七、提交谈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06日15时00分
八、提交谈判(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
九、谈判(磋商)时间:2023年4月06日15时00分
十、谈判(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届时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如未能按时参加磋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十一、本次采购公告及变更事项(若有)仅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洞泾“https://www.songjiang.gov.cn/shsj_dongjing/”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其他网站转载、复制、其他途径发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采购人都不予认可。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周家浜路255号
邮编:201600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021-5767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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