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自治区得尔布煤田东北部煤层气资源评价(续作)排采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得尔布煤田东北部煤层气资源评价(续作)排采项目
招标编号:HY-HLBE-2023-005
资金来源:其它招标人: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二三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37.66万元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得尔布煤田东北部煤层气资源评价(续作)排采项目已由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二三一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批准。
招标人为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二三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于企业,本阶段计划投资约137.66万元。
招标人承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得尔布煤田东北部煤层气资源评价(续作)排采项目
(二)建设地点:得尔布煤田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工作主要对DE-T1井组(DE-T01、DE-P01、DE-P02井)进行排采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工期
要求标段控制价
(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HY-HLBE-2023-005排采9个月137.66本次工作主要对DE-T1井组(DE-T01、DE-P01、DE-P02井)进行排采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投标人具备排采相关资格或能力;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工环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⑤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
3.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7月21日到2023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或(1)+(2)+(3)的“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
(6)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7)有效的排采相关资格或能力证明资料
(8)水工环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以上报名资料缺一不可,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料不全或者逾期递交报名资料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采用网上报名的,可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索取邮箱,将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有效报名的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款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157 1145 2078
邮箱:zhzb77@126.com
招标编号:HY-HLBE-2023-005
资金来源:其它招标人: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二三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37.66万元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得尔布煤田东北部煤层气资源评价(续作)排采项目已由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二三一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批准。
招标人为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二三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于企业,本阶段计划投资约137.66万元。
招标人承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得尔布煤田东北部煤层气资源评价(续作)排采项目
(二)建设地点:得尔布煤田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工作主要对DE-T1井组(DE-T01、DE-P01、DE-P02井)进行排采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工期
要求标段控制价
(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HY-HLBE-2023-005排采9个月137.66本次工作主要对DE-T1井组(DE-T01、DE-P01、DE-P02井)进行排采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投标人具备排采相关资格或能力;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工环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⑤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
3.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7月21日到2023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或(1)+(2)+(3)的“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
(6)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7)有效的排采相关资格或能力证明资料
(8)水工环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以上报名资料缺一不可,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料不全或者逾期递交报名资料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采用网上报名的,可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索取邮箱,将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有效报名的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款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157 1145 2078
邮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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