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某单位光缆杆路维修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采购结果公示(2024-JQWCHZ-G003)
金额
132.4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wchz-g003
预算金额132.4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15250960946
中标公司河南省通信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132.4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某单位光缆杆路维修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2024-JQWCHZ-G003)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光缆杆路维修项目(二次)于2024年08月14日下午14:0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某单位光缆杆路维修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24-JQWCHZ-G003
三、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通信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1324172.39元;
中标候选人: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1309779.91元;
中标候选人:江苏十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1312260.47元。
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评定分离的方式,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抽取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及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5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501
联系人:赵工、陈泽锐、周珍珍
电 话:15250960946、13760832944、0591-83718387
(2024-JQWCHZ-G003)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光缆杆路维修项目(二次)于2024年08月14日下午14:0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某单位光缆杆路维修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24-JQWCHZ-G003
三、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通信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1324172.39元;
中标候选人: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1309779.91元;
中标候选人:江苏十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1312260.47元。
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评定分离的方式,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抽取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及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5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501
联系人:赵工、陈泽锐、周珍珍
电 话:15250960946、13760832944、0591-83718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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