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经开区农村供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东县经开区农村供水管网工程 已由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东发改招[2018]48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衡东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东县经开区农村供水管网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东县大浦镇。
2.3 建设规模:拟对大浦集镇及周边村庄,现对水厂原有配水管道进行延伸,本次延伸供水范围为大浦镇三才、新石桥、狮塘、堰桥、浦泉等五个行政村29个村民小组,937户,3654人,主要是延伸供水主干管,新建供水范围内配水管网,包括土石方开挖、土方填筑、砼等工程及管网铺设。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082.49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衡东县经开区农村供水管网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信用、业绩、人员等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和PE 管材管件生产资质(要求:①是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关于发布2017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入选企业;②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批件,如卫生许可证件审批权下放的,则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审批权下放的文件和审批权下放后审批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件,且均须在有效期内。③具有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数量至少满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hnxy.cwun.org/)”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员工(均需提供从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由投标单位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有下列情况的,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缴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单位对提供的所有证书的真实性负责,招标单位检查时如发现证书(如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等)是虚假的,将向有关职能部门如实上报,追究来源和上报不良记录;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承担工程履约的所有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 2018 年 12 月 27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图纸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4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以到账为准。投标人需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开户名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银行账号:50630188000131058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 年 1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洲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衡东县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电话:0734-5223322。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衡东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东县洣水镇衡岳南路199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34-5225890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403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4-821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