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5.15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福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沙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志飞199878139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7
公告正文
红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6ae0fc0-7544-49e1-815c-347af29ec00e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f6ae0fc0-7544-49e1-815c-347af29ec00e
建设规模: 一标段: (1)宝华镇嘎他片区(嘎他-朝阳村方向)面积3400亩; 1、灌溉工程 宝华镇嘎他片区(嘎他-朝阳村方向)改建渠道5条,总长2.807km,其中同前灌溉渠长0.887km,断面为0.3m×0.3m,新建取水口1座、人行盖板2处、挡墙3处,总长22m;都红灌溉渠长0.376km,断面为0.4m×0.4m,新建取水口1座、人行盖板1处;扩基灌溉渠长0.327km,断面为0.4m×0.4m,人行盖板1处、跌水坎1座;红们灌溉渠长0.427km,断面为0.4m×0.4m,新建取水口1座、人行盖板1处、挡墙2处,总长13m;规针总东灌溉渠长0.79km,断面为0.4m×0.4m,新建取水口1座、人行盖板2处、分水口3座。 2、田间道路工程 宝华镇嘎他片区(嘎他-朝阳村方向)改扩建道路共1条,长5.959km,其中茨东硬化机耕路长1.865km,为3.5m宽硬化路,错车道5处,靠山一侧设0.4×0.4m排水沟;作咪硬化机耕路长3.337km,为3m宽硬化路,错车道9处,靠山一侧设0.4×0.4m排水沟;作咪硬化机耕路支路长0.757km,为3m宽硬化路,错车道1处,靠山一侧设0.4×0.4m排水沟。 二标段: (2)宝华镇嘎他片区(嘎他-期垤村方向)面积1800亩; 1、灌溉工程 宝华镇嘎他片区(嘎他-期垤村方向)改扩建道路共7条总长5.336km,桃作上灌溉渠长0.616km,断面为0.4m×0.4m,新建人行盖板1处、挡墙3处,总长22m;桃作灌溉渠长0.847km,断面为0.4m×0.4m,新建人行盖板6处;桃作下灌溉渠长0.654km,断面为0.4m×0.4m,新建背水桥3座、人行盖板1处、挡墙1处,总长4m;拖玛上灌溉渠长1.344km,断面为0.4m×0.4m,桩号0+000—0+353为DN200热镀锌钢管,新建取水口1座、管道进口沉砂池1座、出口消力池1座、镇墩7个、背水桥1座、挡墙1处,总长5m;拖玛上1#支灌溉渠长0.405km,断面为0.4m×0.4m;拖玛上2#支灌溉渠长0.33km,断面为0.4m×0.4m;拖玛下灌溉渠长1.14km,断面为0.4m×0.4m,新建人行盖板2处、挡墙6处,总长27m。 2、田间道路工程 宝华镇嘎他片区(嘎他-期垤村方向)改扩建道路共2条,总长3.549km,美垤1#硬化机耕路长1.17km,为3.5m宽硬化路f6ae0fc0-7544-49e1-815c-347af29ec00e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1-15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0873-4621373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经办人: 郭福强
办公电话: 1376935508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沙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廖志飞
办公电话: 19987813991 移动电话: 1998781399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300878001001
标段名称: 红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23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07 08:30
开标地点: 红河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49.2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①工程设计: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咨询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②工程施工: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能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含中级),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委派。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在2022年新成立的拟投标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此项不作为废标条件)。
2.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②自行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
③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达到)。
④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良好,无工资拖欠情况;提供“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若查询到投标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⑤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要求:“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2-07 08:30

标段 2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300878001002
标段名称: 红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23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07 08:30
开标地点: 红河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26.5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①工程设计: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咨询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②工程施工: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能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含中级),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委派。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在2022年新成立的拟投标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此项不作为废标条件)。
2.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②自行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
③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达到)。
④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良好,无工资拖欠情况;提供“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若查询到投标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⑤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要求:“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2-07 08:30

标段 3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300878001003
标段名称: 红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三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23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07 08:30
开标地点: 红河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67.2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①工程设计: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咨询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②工程施工: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能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含中级),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委派。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在2022年新成立的拟投标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此项不作为废标条件)。
2.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②自行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
③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达到)。
④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良好,无工资拖欠情况;提供“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若查询到投标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⑤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要求:“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2-07 08:30

标段 4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300878001004
标段名称: 红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四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23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07 08:30
开标地点: 红河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15.1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①工程设计: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咨询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②工程施工: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能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含中级),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委派。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在2022年新成立的拟投标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此项不作为废标条件)。
2.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②自行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
③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达到)。
④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良好,无工资拖欠情况;提供“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若查询到投标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⑤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要求:“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2-07 08:30

标段 5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300878001005
标段名称: 红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五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23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07 08:30
开标地点: 红河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727.4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①工程设计: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咨询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②工程施工: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能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含中级),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委派。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在2022年新成立的拟投标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此项不作为废标条件)。
2.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②自行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
③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达到)。
④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良好,无工资拖欠情况;提供“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若查询到投标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⑤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要求:“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2-07 08:30

标段 6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300878001006
标段名称: 红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六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23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07 08:30
开标地点: 红河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94.9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①工程设计: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咨询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②工程施工: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能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含中级),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委派。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在2022年新成立的拟投标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此项不作为废标条件)。
2.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②自行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
③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达到)。
④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良好,无工资拖欠情况;提供“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若查询到投标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⑤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要求:“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2-07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8.招标文件公平性竞争审查表.pdf2023-11-14 16:49:54
210.招标公告.pdf2023-11-14 16: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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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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