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兴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安防工程施工项目TX2023SHNL-AF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泰兴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安防工程施工项目TX2023SHNL-AF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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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安防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发改投〔2023〕232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泰兴市交通运输局 以 泰交建发〔2023〕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泰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泰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泰兴市 2023 年四好农村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含 4 个乡镇(元竹镇、古溪镇、宣堡镇、黄桥镇)94 条农路,总里程约 95.898 公里。总投资1500万。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泰兴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安防工程施工项目 ,共设一个标段,即TX2023SHNL-AF 标段。
招标范围为:泰兴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注明的标牌标线、减速带、立面标记、护栏、轮廓标、里程碑、限高门架等安全设施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4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如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影响整个工期,业主有权对剩余工程进行切割分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 企业资质:
(1)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处于有效期内。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财务要求: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 企业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的公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以备案业绩为准)
3.1.5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资格:
(1)项目经理(1名):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注册资格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c.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的公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d.具有在投标人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3年7月-2023年9;其他要求:社保缴纳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e.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总工(1名):
a.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b.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以投标报表“表3 ”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c.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的公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d.具有在投标人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3年7月-2023年9月;其他要求:社保缴纳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3)专职安全员(1人):
a.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b.具有在投标人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3年1月7-2023年9月;其他要求:社保缴纳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运输厅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泰兴市车站路1号
联 系 人:张萍
电 话:0523-87726601
招标代理: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滨江国际C幢18层
联 系 人:包艳红
电 话:0523-84950098 13515166296
邮 箱:1035787656@qq.com
8.其他说明事项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8.4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7:00,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2日18:0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 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14:3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15: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188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8.8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 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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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安防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发改投〔2023〕232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泰兴市交通运输局 以 泰交建发〔2023〕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泰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泰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泰兴市 2023 年四好农村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含 4 个乡镇(元竹镇、古溪镇、宣堡镇、黄桥镇)94 条农路,总里程约 95.898 公里。总投资1500万。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泰兴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安防工程施工项目 ,共设一个标段,即TX2023SHNL-AF 标段。
招标范围为:泰兴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注明的标牌标线、减速带、立面标记、护栏、轮廓标、里程碑、限高门架等安全设施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4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如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影响整个工期,业主有权对剩余工程进行切割分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 企业资质:
(1)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处于有效期内。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财务要求: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 企业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的公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以备案业绩为准)
3.1.5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资格:
(1)项目经理(1名):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注册资格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c.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的公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d.具有在投标人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3年7月-2023年9;其他要求:社保缴纳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e.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总工(1名):
a.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b.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以投标报表“表3 ”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c.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的公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d.具有在投标人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3年7月-2023年9月;其他要求:社保缴纳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3)专职安全员(1人):
a.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b.具有在投标人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3年1月7-2023年9月;其他要求:社保缴纳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运输厅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泰兴市车站路1号
联 系 人:张萍
电 话:0523-87726601
招标代理: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滨江国际C幢18层
联 系 人:包艳红
电 话:0523-84950098 13515166296
邮 箱:1035787656@qq.com
8.其他说明事项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8.4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7:00,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2日18:0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 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14:3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15: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188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8.8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 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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