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681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1/03/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中新生态城土地出让有关工作会议纪要》(津政纪[2014]42号)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第三方转让土地,需通过滨海新区土地有形市场按规定公开转让”相关要求,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由中新天津生态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津滨生转让(挂)2021-1号即中新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7号住宅、商业、幼儿园地块(以下简称“挂牌转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转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转让地块相关情况

17号住宅地块位于生态城南部片区。其四至为:东至规划用地边界,南至和意路,西至生态谷,北至规划用地边界。

17号商业地块位于生态城南部片区。其四至为:东至中天大道,南至和意路,西至生态谷,北至惠风溪。

17号幼儿园地块位于生态城南部片区。其四至为:东至规划用地边界,南至和意路,西至生态谷,北至规划用地边界。

挂牌转让地块土地权利人为中新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7号住宅地块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津(2020)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不动产权第1009643号;17号商业地块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津(2020)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不动产权第1009642号;17号幼儿园地块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津(2020)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不动产权第1009645号。该三宗地块权属无纠纷、无查封、无抵押。转让人将按现状移交土地,三宗地块现状如下:

1、    该三宗地块已达到场清地平并已完成围挡建设。

2、    17号住宅地块内存在的小构筑物,需按相关规定要求予以保留和保护,并在规划设计阶段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3、    17号商业地块东北角靠近边界处有3根电线杆,目前正在办理迁移手续,转让人将协调并推动相关部门尽快予以迁移。

4、    地块内北侧存在惠风溪公园现状绿化,由受让人在规划设计阶段与相关部门协调,建议在方案中予以保留。若需对该现状绿化进行拆除,由受让人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未办理土地移交手续之前,若需提前开展前期工作的,可依据《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支持已出让项目提前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津规资利用发【2020】236号)要求执行,与转让人签订《协议书》。受让人须在支付剩余土地转让价款后、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前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土地移交确认书》

二、挂牌转让地块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转让地块土地面积总计202759.6平方米,挂牌转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51210万元(不包括相关税费及各项配套费用)。

挂牌转让地块规划指标见下表,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

宗地

编号

土地面积(㎡)

规划用地性质

土地

性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17

住宅

98722.9

二类居住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1.0且≤2.0

≤20

≥35

54

≤197400

2081-10-10

17

商业

98043.2

商业

用地

商服

用地

≤1.0

≤60

≥10

24

≤98000

2051-10-10

17

幼儿园

5993.5

服务设施用地

教育

用地

≤0.7

≤30

≥35

24

≤4190

2061-10-10

其它要求:

1、受让人须在17号商业地块内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6.5万平方米的大型集中式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专业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艺、游乐场),并整体经营,不得进行分割销售。同时该大型商业综合体须取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认证机构颁发的二星级公共建筑《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2、17号幼儿园地块由受让人投资建设,按照《天津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及生态城相关主管部门的交付标准执行,竣工后须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移交接管办法》(津建房[2014]648号)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

3、受让人须完全遵照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6年10月11日颁布的《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T29-195-2016)、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6年4月5日颁布的《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以及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7年10月颁布的《市建委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和施工。

4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转让价款。

5、挂牌转让地块应不晚于2021年11月12日之前开工建设(以取得《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不晚于2024年11月12日之前竣工(以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时间为准)。

同时,17号商业地块内大型集中式商业综合体须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以取得《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

如受让人未能按上述约定期限开工或竣工,则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土地管理现行规范政策进行处罚,由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按照17号地住宅、商业、幼儿园的转让金总额作为基数向受让人主张违约金。

6、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关于另行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津生发〔2019〕17号)、《关于印发中新天津生态城基础设施配套收费标准的通知》(津生发[2009]26号)、津生纪26号会议纪要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与建设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津政办发〔2018〕71号),配套费用由受让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专业部门申请缴纳,其中:

(1)大配套费用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于土地变更登记前向生态城管委会建设局按照津生发[2009]26号文规定缴纳,缴纳费用收据将作为土地变更登记要件之一。

(2)通讯及集中供热配套由受让人向生态城有关专业部门申请解决,并在取得开工许可证前与专业部门签订协议,按津政办发〔2018〕71号文规定及协议的约定缴纳相应费用。

(3)气力公网及收集站建设配套由受让人向生态城有关专业部门申请解决,并在取得开工许可证前与专业部门签订协议,按照津生发[2009]26号文件及津生纪26号会议纪要规定及协议的约定缴纳相应费用。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本次挂牌转让竞买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6815万元(不包括相关税费及各项配套费用)。

当挂牌转让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226815万元(不包括相关税费及各项配套费用)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阶段。竞报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最多的竞买人确定为竞得人。

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194900平方米,竞买人竞报的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为转让地块内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

受让人对竞报自持的住房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受让人对自持住房须集中设置,不得办理销售许可,对自持住房整体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对自持住房若实施整体转让、整体抵押等处置的,处置后仍为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本次挂牌转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先向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承诺依照生态城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的标准进行建设、不进行规划条件修改,依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按时开工、竣工。该承诺由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进行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的同时,须与生态城管委会签订《天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17号商业地块合作协议》,由生态城管委会提出相应具体要求。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已在中新天津生态城的,自签订《挂牌转让地块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与转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中新天津生态城的,应在中新天津生态城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全资公司在竞得人签订《挂牌转让地块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转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按照2016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土地转让价款除成交价外,还包括以成交价计算的增值税,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依据现行政策,初步判定该三宗地块的增值税税率为5%,最终缴纳税率以届时国家相关税务政策和主管税务机关判定为准。

竞买人需向转让人缴纳保证金人民币45363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16:00;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16: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3月12日。自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1号楼)获取挂牌转让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在报名之前务必详细阅读《挂牌转让文件》。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转让地块于2021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24日10:00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1.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2.竞买人竞报自持住房起始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竞报阶梯为1000平方米及1000平方米的整数倍。

、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或最高限价加最高自持面积确定竞得人。

、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转让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转让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66328935

联系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2)25265555-6104

联系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2)66286474

 

 

中新天津生态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新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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