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过江通道、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照明工程施工项目LTYL-911标段
龙潭过江通道、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
照明工程施工项目LTYL-91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潭过江通道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案号苏交建许字〔2023〕00096号批准、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案号苏交建许字〔2022〕00094号批准,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LTYL-911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
2.1.2建设规模:
(1)龙潭过江通道
龙潭过江通道路线起自仪征境内的江北长江大堤,衔接过江通道北接线,在滁河入江口东侧以桥梁方式跨越长江,进入南京市龙潭新城境内,向南从 500KV 汊龙、汊王高压线与南京综合保税区之间穿过,止于与 338 省道交叉处,路线全长 4924.5 米。
(2)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
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路线起自与沪陕高速交叉处的铜山枢纽北侧,向南从枣林湾世博园东南侧经过,连续跨越胥浦河、宁启铁路、328国道,以隧道方式穿越扬州化工园区后,上跨356省道,穿越龙山森林公园后,止于长江北大堤,接在建龙潭长江大桥,全长约12.4公里。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即LTYL-911标段,招标范围:龙潭过江通道项目的主桥、南北引桥和龙潭互通道路照明,以及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不含青山隧道)道路照明、收费广场照明、互通枢纽照明工程。
具体工作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包括:设计、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维护工作等全套服务。
2.3工期要求:2023年9月至项目通过各项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3)其它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投标人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在本项目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中不存在因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③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④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质条件:
1)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无。
(3)其他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7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息服务系统”中进行预约并选定副联单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5.2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5.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5.5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15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电话:025-87715119
联系人:任伟佳、刘兴宇
工作QQ:2189402611(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在龙潭过江通道、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照明工程施工项目LTYL-911标段、常泰长江大桥及南北公路接线照明工程施工项目CT-911标段共计2个标段中,每家单位可对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一家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公司在上述2个标段中最多可中标数量总和为1个标段。
LTYL-911标段先于CT-911标段进行评标。如某单位在LTYL-911标段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在CT-911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一家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公司中已有单位被推荐为LTYL-91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他公司在CT-911标段中不再被推荐。
8.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