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呼伦贝尔学院笃学楼、图书馆等部分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5/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呼伦贝尔学院笃学楼、图书馆等部分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函
呼伦贝尔学院就 呼伦贝尔学院笃学楼、图书馆等部分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活动。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学院笃学楼、图书馆等部分路面硬化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HLBEXY2022-05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共一包: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 |
预算价格 |
1 |
呼伦贝尔学院笃学楼、图书馆等部分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等附件
|
79.83万元 |
5.采购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井晓莹
联系电话:0470-3103222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和国家及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的;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黑名单、失信名单中的。
3.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2年5月14日—2022年5月19日
获取方式:呼伦贝尔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gz.hlbrc.cn)信息公告栏下载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和磋商评审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评审时间:2022年5月19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磋商评审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43号(原呼伦贝尔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学楼)三楼321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井晓莹
联系电话:0470-3103222
呼伦贝尔学院
2022年 5月14日
- 附件【呼伦贝尔学院笃学楼、图书馆等部分路面硬化工程项目采购文件.doc呼伦贝尔学院笃学楼、图书馆等部分路面硬化工程项目采购文件.doc】已下载次
呼伦贝尔学院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学院笃学楼、图书馆等部分路面硬化工程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 HLBEXY2022-056
呼伦贝尔学院
2022年5月制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5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一、供应商6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
三、响应的准备7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0
五、无效响应11
六、磋商、评审12
七、竞争性磋商终止14
八、成交14
九、质疑15
十、投诉16
十一、成交通知16
十二、合同的签订16
十三、履约保证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 合同范本18
第二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21
格式一 响应文件封皮21
格式二、法人授权委托书22
格式三、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函23
格式四、开标一览表24
格式五、响应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25
格式六、同类项目业绩表26
格式七、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一览表27
格式八、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28
格式九、技术服务方案29
格式十、服务承诺及措施30
第三部分 供应商资质文件及有关证明材料31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呼伦贝尔学院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函
呼伦贝尔学院就 呼伦贝尔学院笃学楼、图书馆等部分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活动。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学院笃学楼、图书馆等部分路面硬化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HLBEXY2022-05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共一包: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 | 预算价格 |
1 | 呼伦贝尔学院笃学楼、图书馆等部分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等附件 | 79.83万元 |
5.采购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井晓莹
联系电话:0470-3103222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和国家及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的;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黑名单、失信名单中的。
3.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2年5月14日—2022年5月19日
获取方式:呼伦贝尔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gz.hlbrc.cn)信息公告栏下载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和磋商评审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评审时间:2022年5月19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磋商评审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43号(原呼伦贝尔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学楼)三楼321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井晓莹
联系电话:0470-3103222
呼伦贝尔学院
2022年 5月14日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项目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呼伦贝尔学院校园部分路段硬化-第三部分 | 标段:呼伦贝尔学院校园部分路段硬化 | 第 1 页 共 2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暂估价 | |||||||||||||||||||
1.笃学楼(原职教楼)南侧道路混凝土路面恢复及路缘石铺设 | |||||||||||||||||||||||||||
1 | 040101001005 | 挖一般土方 | 挖土方1、挖土深度:0.4m;2、土壤类别:一二类土;3、土方装车;4、锯缝机锯缝,修整路面交界; | m3 | 900 | ||||||||||||||||||||||
2 | 040103002005 | 余方弃置 | 余方弃置1、土方种类:一二类土;2、弃土运距:10km | m3 | 900 | ||||||||||||||||||||||
3 | 040202009005 | 砂砾石 | 路面垫层1、垫层材质:砂砾石;2、垫层厚度:20cm; | m2 | 900 | ||||||||||||||||||||||
4 | 040203007005 | 水泥混凝土 | 路面铺设1、路面材质:C30混凝土;2、路面厚度:20cm; | m2 | 900 | ||||||||||||||||||||||
5 | 040204004002 | 安砌侧(平、缘)石 | 路缘石安砌1、材质:混凝土预制;2、规格:50cm×20cm×10cm; | m | 200 | ||||||||||||||||||||||
分部小计 | |||||||||||||||||||||||||||
2.图书馆西侧及北侧道路混凝土路面硬化 | |||||||||||||||||||||||||||
6 | 040101001004 | 挖一般土方 | 挖土方1、挖土深度:0.4m;2、土壤类别:一二类土;3、土方装车;4、锯缝机锯缝,修整路面交界; | m3 | 2048.5 | ||||||||||||||||||||||
7 | 040103002004 | 余方弃置 | 余方弃置1、土方种类:一二类土;2、弃土运距:10km | m3 | 2048.5 | ||||||||||||||||||||||
8 | 040202009004 | 砂砾石 | 路面垫层1、垫层材质:砂砾石;2、垫层厚度:20cm; | m2 | 2048.5 | ||||||||||||||||||||||
9 | 04020300700 | 水泥混凝 | 路面铺设 | m2 | 2048.5 |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呼伦贝尔学院校园部分路段硬化-第三部分 | 标段:呼伦贝尔学院校园部分路段硬化 | 第 2 页 共 2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暂估价 | |||||||||||||||||||
4 | 土 | 1、路面材质:C30混凝土;2、路面厚度:20cm; | |||||||||||||||||||||||||
10 | 040204004001 | 安砌侧(平、缘)石 | 路缘石安砌1、材质:混凝土预制;2、规格:50cm×20cm×10cm; | m | 151 | ||||||||||||||||||||||
11 | 04B003 | 维修台阶 | 1.维修台阶 | 个 | 4 | ||||||||||||||||||||||
分部小计 | |||||||||||||||||||||||||||
3.1号锅炉房院内地面硬化,砖墙拆除及水房前人行路面硬化 | |||||||||||||||||||||||||||
12 | 040101001006 | 挖一般土方 | 挖土方1、挖土深度:0.4m;2、土壤类别:一二类土;3、土方装车;4、锯缝机锯缝,修整路面交界; | m3 | 921.31 | ||||||||||||||||||||||
13 | 040103002006 | 余方弃置 | 余方弃置1、土方种类:一二类土;2、弃土运距:10km | m3 | 921.31 | ||||||||||||||||||||||
14 | 040202009006 | 砂砾石 | 路面垫层1、垫层材质:砂砾石;2、垫层厚度:20cm; | m2 | 921.31 | ||||||||||||||||||||||
15 | 040203007006 | 水泥混凝土 | 路面铺设1、路面材质:C30混凝土;2、路面厚度:20cm; | m2 | 921.31 | ||||||||||||||||||||||
16 | 041001007001 | 拆除砖石结构 | 拆除砖墙1.拆除材质:红砖砌体;2.拆除高度:2.2m;3.墙体厚度:240mm;4.垃圾清理及运输; | m3 | 24.03 | ||||||||||||||||||||||
分部小计 | |||||||||||||||||||||||||||
措施项目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
表—08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呼伦贝尔学院校园部分路段硬化-第三部分 | 标段:呼伦贝尔学院校园部分路段硬化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1 | 04110900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1.1 | 0411090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 | ||||||||||||||||||||||||
1.2 | 041109001002 | 临时设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 | ||||||||||||||||||||||||
2 | 041109004001 | 雨季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 | ||||||||||||||||||||||||
3 | 04110900700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 | ||||||||||||||||||||||||
4 | 04B001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 | ||||||||||||||||||||||||
5 | 041109003001 | 二次搬运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 | ||||||||||||||||||||||||
6 | 04B002 |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 | ||||||||||||||||||||||||
7 | 041109002001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
8 | 041109002002 | 白天在地下室施工增加费 | |||||||||||||||||||||||||
9 | 041109004002 | 冬季施工增加费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
表-11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呼伦贝尔学院校园部分路段硬化-第三部分 | 标段:呼伦贝尔学院校园部分路段硬化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20000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2.2 | 材料暂估价 | 一 | 明细详见表-12-2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5 | 材料检验试验费 | ||||||||||||||||||||||||||||||||||||||
6 | 建筑工程能效测评费 | ||||||||||||||||||||||||||||||||||||||
7 |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 | ||||||||||||||||||||||||||||||||||||||
8 | 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 ||||||||||||||||||||||||||||||||||||||
9 | 无负荷联合试运转费 | ||||||||||||||||||||||||||||||||||||||
10 | 停窝工损失费 | ||||||||||||||||||||||||||||||||||||||
11 | 施工期间未完工程保护费 | ||||||||||||||||||||||||||||||||||||||
12 | 企业自有工人培训管理费 | ||||||||||||||||||||||||||||||||||||||
13 |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 | ||||||||||||||||||||||||||||||||||||||
合计 | 20000 | — |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
表-12 |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
工程名称:呼伦贝尔学院校园部分路段硬化-第三部分 | 标段:呼伦贝尔学院校园部分路段硬化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 | 元 | 20000 | ||||||||||||||||||||||||||||||||||||
合 计 | 20000 | — |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
表—12—1 | |||||||||||||||||||||||||||||||||||||||
计 日 工 表 | |||||||||||||||||||||||||||||||||||||||
工程名称:呼伦贝尔学院校园部分路段硬化-第三部分 | 标段:呼伦贝尔学院校园部分路段硬化 | 第 1 页 共 1 页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位 | 单位 | 暂定 | 实际 | ||||||||||||||||||||||||||||||||
1 | 人工 | ||||||||||||||||||||||||||||||||||||||
1 | 计日工 | 工日 | 1 | ||||||||||||||||||||||||||||||||||||
人工小计 | |||||||||||||||||||||||||||||||||||||||
2 | 材料 | ||||||||||||||||||||||||||||||||||||||
材料小计 | |||||||||||||||||||||||||||||||||||||||
3 | 机械 | ||||||||||||||||||||||||||||||||||||||
机械小计 | |||||||||||||||||||||||||||||||||||||||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
总 计 |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
表—12—4 | |||||||||||||||||||||||||||||||||||||||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呼伦贝尔学院校园部分路段硬化-第三部分 | 标段:呼伦贝尔学院校园部分路段硬化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
1 | 规费 |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水利建设基金+环境保护税 | |||||||||||||||||||||||||||||||||||||
1.1 | 社会保险费 | 养老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
(1) | 养老失业保险 | 分部分项人工费+组织措施项目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分部分项人工费调整+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调整 | |||||||||||||||||||||||||||||||||||||
(2) | 基本医疗保险 | 分部分项人工费+组织措施项目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分部分项人工费调整+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调整 | |||||||||||||||||||||||||||||||||||||
(3) | 工伤保险 | 分部分项人工费+组织措施项目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分部分项人工费调整+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调整 | |||||||||||||||||||||||||||||||||||||
(4) | 生育保险 | 分部分项人工费+组织措施项目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分部分项人工费调整+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调整 | |||||||||||||||||||||||||||||||||||||
1.2 | 住房公积金 | 分部分项人工费+组织措施项目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分部分项人工费调整+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调整 | |||||||||||||||||||||||||||||||||||||
1.3 | 水利建设基金 | 分部分项人工费+组织措施项目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分部分项人工费调整+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调整 | |||||||||||||||||||||||||||||||||||||
1.4 | 环境保护税 | ||||||||||||||||||||||||||||||||||||||
2 | 税金 | 税前工程造价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3 |
二、其他要求
1.采购条件:
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授权委托书。
对招标使用单位的服务承诺。
(4)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或服务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货物或服务。
(5)保证货物在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具有等于或优于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
1、合格的供应商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专业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1.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承认和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响应委托
2.1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
2.2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3供应商代表无有效的身份证明的视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2.4法人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负责人。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说明、格式、条款、条件及技术要求)。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4、不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在响应准备、编制、递交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书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由商务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资质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四部分组成。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服务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磋商采购单位。磋商采购单位仅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正和补充
7.1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间前,采购人不论由于自己的考虑或由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都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用补充方式进行修正。
7.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与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不符时,以补充或修正为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7.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正或补充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的准备
8、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可能被拒绝。
9、响应语言及计量单位
9.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响应事宜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一律用中文书写,如响应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必须翻译成中文,如果中英文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若响应文件中仅提供外文资料视为无效资料。
9.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
10.1商务部分
10.1.1响应文件封皮;
10.1.2法人授权委托书;
10.1.3 响应函
10.1.4供应商资格、资信文件及有关证明;
10.1.5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2价格部分
10.2.1开标一览表;
10.2.2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3技术部分
10.3.1响应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10.3.2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结算或进度审计报告);
10.3.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一览表;
10.3.4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10.3.5技术服务方案;
10.3.6服务承诺及措施;
10.3.7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4其它部分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1、响应文件格式和签署
11.1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写,要求编写目录、页码连续、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响应文件不至于散开或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随意更换。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订书钉、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没有牢固装订的响应文件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11.2响应文件正本须用永久性字迹的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和打印,供应商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副本可用复印件。
11.3响应文件的数量是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根据分包标段每一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单独编写一套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写的视为无效响应。
11.4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公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1.5响应文件书写必须工整清楚,资格、资信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清晰,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资信及其他资料如出现过期及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
11.6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2、报价
12.1除有特别规定外,每包响应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报价,或报出两个及以上报价,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12.2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包含采购人对采购项目(服务)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如出现报价失误及缺项、漏项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12.3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采购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2.4特别说明,有效响应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2.5结算及调整原则
12.5.1结算时按人民币结算;
12.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缺、漏项结算时不予调整;
12.5.3有采购人提出新的咨询服务内容根据相应的折扣据实调整。
1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3.1响应有效期从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前附表3项所述的”响应有效期内有效,供应商不得修改报价,也不得就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13.2磋商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服务商同意延长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服务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性文件,服务商也可以拒绝磋商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响应保证金
14.1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地点。
16、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1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密封。电子文件单独密封,该包封称为内包封一;将“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密封为内包封二。将两个内包封一起装袋并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
16.2在内包封和外包封的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显著识别标志
16.2.1采购人:
16.2.2项目名称:
16.2.3项目编号:
16.2.4服务名称:
16.2.5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并写明开标前不得启封
16.3除了按本须知第16.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响应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8条规定情况发生时,采购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供应商地址将响应文件原封退回。
16.4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响应须知第16.1款、16.2款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16.5所有响应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所有响应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印章。
17、响应截止日期
17.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人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指定地点。
17.2采购人根据自己的考虑可以适当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并提前通知供应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根据延长时间而延长。
18、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9、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遗失和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撤回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应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和单位公章。
20.2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按响应文件密封方式密封后,送达采购人,在外封套上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和项目编号。
20.3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20.4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
五、无效响应
2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
(1)报价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3)超出经营范围的。
(4)响应文件密封、签署、盖章和装订不符合规定的。
(5)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7)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
(8)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盖章未签字的。
(9)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的。
(10)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的。
(11)采购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他条款的。
六、磋商、评审
22、磋商
22.1磋商顺序。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按提交响应文件签到的顺序编号依次进行磋商;
22.2如需多轮磋商,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签到顺序依次分别集体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依据磋商情况磋商小组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多轮报价,最多不超过3轮;
22.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内容;
22.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2.5磋商小组可以依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采购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时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参加本磋商项目的所有供应商;
22.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事项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2.7磋商文件中详细列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的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磋商报价;
22.8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磋商报价;
22.9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后,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承诺、中间报价、最终磋商报价等;
22.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和提交最终报价后,磋商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审。
23、评审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既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3.1磋商小组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3.2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权值及评审内容
价格的权值占总分值的30%,商务的权值占总分值的20%,技术服务的权值占总分值的50%。
评审因素 | 评分项目 | 分值 | |
商品价格(30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的,投标无效。 本项满分30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30 |
商务部分(20分) | 公司资质证明 | 投标企业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得3分,安全生产许可证得3分。 | 6 |
商务部分(20分) | 公司财务状况 | 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每提供一年度报告得2分,本项目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商务部分(20分) | 同类业绩证明 | 近三年施工完成标的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视为业绩。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加2分,本项最多加8分。 属于政府财政投资项目,业绩必须具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三项缺一不可,评标现场查验原件);属于非政府投资项目,业绩必须具备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两项缺一不可,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 8 |
技术部分 (50分) | 投标文件编制水平 | 结合本项目特点,编制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编制水平较高, 细致详尽的得10分;内容较完整、针对性不强的得9-5分;编制水平一般基本可行的得4-1分。 | 10 |
技术部分 (50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施工方案的合理性,技术措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可行、细致详尽的得10分;较完整且可行的得9-5分;基本完整可行性不强的4-1分。 | 10 |
技术部分 (50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的合理性、有针对性,细致详尽的得5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3分;基本合理可行性不强的得2-1分; | 5 |
技术部分 (50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的合理、安全可靠、有针对性,细致详尽的得5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3分;基本合理可行性不强的得2-1分; | 5 |
技术部分 (50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的合理、可靠、有针对性,细致详尽的得5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3分;基本合理可行性不强的得2-1分; | 5 |
技术部分 (50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的合理、可靠、有针对性,细致详尽的得5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3分;基本合理可行性不强的得2-1分; | 5 |
技术部分 (50分) | 资源配备计划 | 根据承诺投入的劳动力与施工设备数量、种类的全面、合理、有针对性,细致详尽的得5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3分;基本合理可行性不强的得2-1分; | 5 |
技术部分 (50分)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管理机构如办公场所、技术人员、机械设备配备合理、齐全的得5分;配备较齐全的得4-3分;配备一般的得2-1分。 | 5 |
24、保密
24.1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综合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4.2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响应。
25、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5.2要求口头澄清及其答复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的附件,但澄清不得对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七、竞争性磋商终止
26、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磋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服务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服务商不足3家的,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的情形除外。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成交
27、评委会根据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并将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成交人由采购人依法确定。
28、采购人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9、经过评标审查,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的能力强,响应报价对采购人最有利,能够提供最佳的服务,方案的科学、合理,供应商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把成交通知书授予最佳供应商。
30、评审工作完成,成交人确定后,由采购人在呼伦贝尔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发布中标(成交)公示。
31、如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函内容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执行。若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相关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的可能。对无效质疑恕不予以答复和受理。
九、质疑
32、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报名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由采购人按采购文件公示制度的规定予以答复。 32.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可以在质疑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3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4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递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且质疑人必须为本次采购活动当事人,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人亲自递交,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质疑。 (1)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被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质疑人的签章、联系方式及提出质疑的准确时间。 32.5质疑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2.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
(1)非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对中标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质疑; (3)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投标人法人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 (4)质疑函件无实质性内容或佐证文件资料,主观臆断及推理得出结论的质疑; (5)相应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 (6)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公示期提出的质疑; (7)邮寄送达的质疑。 32.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质疑的,一经查实,将上报财政部门列入黑名单,并给以相应处罚。
十、投诉
33、供应商提出质疑后,对招标采购单位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拥有向同级政府采购部门投诉的权利。投诉程序按有关《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但未经质疑的内容不得出现在投诉函内。
十一、成交通知
34、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5、成交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采购人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36、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十二、合同的签订
37、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应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书。
38、成交人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签订采购合同或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撤销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9、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0、合同应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合同不至于散开或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随意更换,且要求加盖骑缝章。
第三章 合同范本
呼伦贝尔学院工程项目
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呼伦贝尔学院
项目编号:HLBEXY2022-052
工程名称:
供 应 商:
二○二二年 月 日
采购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甲方):呼伦贝尔学院
供应商(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东路26号
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中相关规定,由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共同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规定的通用、专用条款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全部投标文件
(3)开标一览表
(4)中标通知书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汇总表;
(8)其他合同文件。
二、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工程项目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工程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XXX章 “工程内容与要求”,分项工程内容、技术要求、单位、数量、金额合计(元)等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 | 备注 |
1 | 分项工程及内容 | ||||
1.1 | |||||
…… | |||||
2 | 措施费 | ||||
2.1 | |||||
…… | |||||
3 | 其它费 | ||||
3.1 | |||||
…… | |||||
4 | 各种规费 | ||||
5 | 税金 | ||||
6 | 投标报价合计 |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合同总金额为(大写): ;(小写): 。
五、交工期
工程地点: ;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日历天。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验收办法
乙方承诺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工程交付时,必须同时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本合同的验收责任人是采购人(甲方)。
八、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采购单位支付(√)。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 %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 %工程款,剩余 %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年后如无质量、安全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3.甲方使用人民币支付货款。
4.甲方开户行名称、账号等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学院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
账号:154043816008
纳税人识别号:121521004604316610
5.乙方收取货款开户行名称、账号等信息:
供应商单位名称:
开户行名称:
行号:
帐号:
九、履约保证金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不高于采购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计小写:#######元整),待货物验收合格后无质量及服务问题,甲方无息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不能按期交货并安装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甲方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给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全部工程款的30%。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施工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6份,甲方持5份,乙方持1份,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呼伦贝尔学院(加盖公章)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26号
采购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一 响应文件封皮
呼伦贝尔学院工程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HLBEXY2022-052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供应商地址:
联系电话:
采 购 人:呼伦贝尔学院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全权代表姓名) (在本单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名称)的 项目的响应活动。代理人在响应、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 职务:
单 位: 部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三、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函
致:呼伦贝尔学院
经仔细研究贵单位的 (招标编号)HLBEXY2022-052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文件,我们认为我们有能力也完全同意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供应商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我们响应人民币报价为
假如我们成交,我们保证:
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及所要求的时间、质量和其它一切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
2、我们同意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截止日后 天,在这期间,本响应文件始终对我们有约束力。
3、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无论成交与否,我们愿意承担由响应准备直至签订合同协议前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本次响应的其它任何资料。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学院 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LBEXY2022-052
项目名称 | 人民币报价 | 备注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五、响应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
企业电话 | 传真 | |||
邮政编码 | ||||
企业性质 | 经营范围 | |||
企业组建时间 | 企业固定资产总额 | |||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人固定电话及手机 | |||
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职务 | 委托代理人固定电话及手机 | |||
企业人员状况 | 企业总人数 人 在册技术人员 人 其中: 高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初级职称 人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六、同类项目业绩表
项 目 名 称 | 服务金额(万元) | 业主评价情况 |
注:必须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七、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一览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专业 | 政治面貌 | ||||
现任职务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在本单位从业年限 | ||||||
注册证书及注册号 | 序号 | 证书名 | 证书号 | |||
注册证书及注册号 | ||||||
注册证书及注册号 | ||||||
注册证书及注册号 | ||||||
主要经历和业绩 | 工作起止时间 | 经历及主要业绩 | ||||
主要经历和业绩 | ||||||
主要经历和业绩 | ||||||
主要经历和业绩 | ||||||
主要经历和业绩 | ||||||
说明 |
注:响应文件中应附各类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八、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注册证书号 | 专业 | 职责分工 |
注:响应文件中应附各类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九、技术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内容及要求,编制技术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对项目的认识和理解,与采购人的交流与协调措施、技术服务措施;
2、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实施要点;
3、工作难点、要点;包括完成本次任务的组织计划、实施方案,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完成工作内容及服务、并如何配合采购人工作的承诺;
4、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针对性的质量保证措施,加强重要环节的控制,过程种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
5、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企业特点及响应单位综合情况介绍及人员计划方案;
6、供应商必须自备用于本项目开始至完成的相关设备和软件。响应时自报设备数量、品牌和软件版本。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十、服务承诺及措施
内容自行编制
第三部分 供应商资质文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1、说明: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服务内容的范围内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并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资格审查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负。
2、资格文件(除注明要求原件外的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2.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资质证书;
2.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人员);
2.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身份证;
2.5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6 2021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以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办公场所、机构设置、技术力量、服务能力、质量管理等;
4、企业近三年资信情况;
4.1供应商提供近期财务报告;
4.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4.3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书及中标通知书);
5、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文件及有利于供应商的证明文件;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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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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