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K2024-232(2)新疆科技学院西校区二期电子督学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5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8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科技学院
招标联系人-1819622610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991-35501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GK2024-232(2)新疆科技学院西校区二期电子督学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19日 17: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科技学院西校区二期电子督学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科技学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9日 17: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预算金额¥15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91-3550122
采购单位新疆科技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库尔勒市北京路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196226107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3550122

项目概况

新疆科技学院西校区二期电子督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4-232(2)

项目名称:新疆科技学院西校区二期电子督学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8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科技学院西校区二期电子督学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满足新疆科技学院西校区二期教学楼、实训楼使用的需求,新疆科技学院计划开展西校区二期各教学楼教室、实训室等共计210套电子督学设备的采购,本项目的建设应基于学校现有电子督学系统平台进行扩容,保证电子督学系统的统一性和可管理性。 项目工程范围包括:项目设计、实施设计、设备安装、现场管理、调试、配合其他相关系统试运行、文档和竣工图制作、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并按上述顺序于项目进行过程中移交相关文件资料;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及其附件的供应、运输、接线、调试、开通。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 30 个日历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科技学院

地 址:库尔勒市北京路89号

联系方式:18196226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联系方式:0991-3550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991-3550122









附件信息:

  • 新疆科技学院西校区二期电子督学采购项目(二次) GK2024-23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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