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海上风电场无人智能运维装备试制采购及现场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9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日 期:2024年8月21日
招标编号:0877-24GZTP3QY0614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就利用其自筹资金的“海上风电场无人智能运维装备试制采购及现场示范”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2.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3.1 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注册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完善供应商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工作日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注册地址:http://www.biddinge.com/aeps/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2)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biddinge.com/aeps/login_bidder.html);3)按照《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用说明》(http://www.gztpc.com/content/detail.html)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咨询梁工:18925053631
3.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3.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3.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课题任务书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无人自主技术(无人机或无人艇或水下机器人)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课题任务书等)
4.4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在无人自主技术领域或类似研究方向的经历及取得结果的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的合同、课题任务书等材料证明及项目取得结果的材料证明)。
4.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的行贿案件刑事判决书的查询结果)
4.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方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查询企业状况,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7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11投标人应非在执行的广东省能源集团黑名单或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灰名单单位。
4.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13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一)被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二)因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环境犯罪,或受到环保部门处罚但未按期整改的。
(三)一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四)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或者节能目标要求的。
(五)未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
(六)当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不达标的。
(七)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
(八)具有其它违反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要求的。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其资格合格的文件供审查确认,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24年9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与开标仪式。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且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异议。
7.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
8.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广东能源商务网(https://www.gdydb2b.com/home)供应商注册。若投标人不是广东能源商务网会员(原粤电商务网会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能源商务网办理注册会员。
9.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10.招标公示:本公开招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tpc.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广东能源商务网(https://www.gdydb2b.com)上同时发布。
1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12.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广东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8号粤电广场A座
联系人:吴工(技术);李工(商务)
电 话:020-85137171;020-85137167
1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自编01单元
联系人:伍工
电话:020-37816286-811
传真:020-37816137
邮箱:wujieying@gztpc.com
招标编号:0877-24GZTP3QY0614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就利用其自筹资金的“海上风电场无人智能运维装备试制采购及现场示范”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序号 | 招标范围 | 项目开展地点 | 工期 | 最高限价 |
1 | 海上风电场无人智能运维装备试制采购及现场示范 | 甲方认可的实验室、科研场所及指定的风电场等 | 设备试制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设备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396万元 |
2.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3.1 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注册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完善供应商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工作日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注册地址:http://www.biddinge.com/aeps/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2)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biddinge.com/aeps/login_bidder.html);3)按照《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用说明》(http://www.gztpc.com/content/detail.html)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咨询梁工:18925053631
3.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3.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3.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课题任务书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无人自主技术(无人机或无人艇或水下机器人)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课题任务书等)
4.4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在无人自主技术领域或类似研究方向的经历及取得结果的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的合同、课题任务书等材料证明及项目取得结果的材料证明)。
4.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的行贿案件刑事判决书的查询结果)
4.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方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查询企业状况,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7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11投标人应非在执行的广东省能源集团黑名单或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灰名单单位。
4.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13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一)被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二)因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环境犯罪,或受到环保部门处罚但未按期整改的。
(三)一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四)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或者节能目标要求的。
(五)未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
(六)当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不达标的。
(七)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
(八)具有其它违反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要求的。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其资格合格的文件供审查确认,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24年9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与开标仪式。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且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异议。
7.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
8.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广东能源商务网(https://www.gdydb2b.com/home)供应商注册。若投标人不是广东能源商务网会员(原粤电商务网会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能源商务网办理注册会员。
9.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10.招标公示:本公开招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tpc.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广东能源商务网(https://www.gdydb2b.com)上同时发布。
1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12.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广东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8号粤电广场A座
联系人:吴工(技术);李工(商务)
电 话:020-85137171;020-85137167
1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自编01单元
联系人:伍工
电话:020-37816286-811
传真:020-37816137
邮箱:wujieying@gztpc.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