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加“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展览活动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金额
3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更好宣传昆明文化旅游形象,展示昆明文旅产业发展成就,促进昆明文旅行业疫后恢复生产,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明确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6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旅游文化馆展览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我局研究,计划参加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6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旅游文化馆展览活动。
一、项目编码及名称
项目编码:B1205
项目名称: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6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旅游文化馆展览活动
二、项目开展时间
2022年11月中下旬
三、经费预算及来源
经费预算:34万元
经费来源:由昆明市“不可预见及新增预留支出专项”经费列支。
四、项目基本情况
(一)依据“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旅游发展要求,以“中国春城、历史文化名城、国际大健康名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发展定位为主线,突出“昆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主题,集中展现“中国美好生活城市十大向往之城”魅力;
(二)布展设计力求风格简约、大方、大气和通透,利于通行;主题突出,形象鲜明,合理利用空间;合理规划展区内容,展示内容丰富饱满;整个展台设计方案具有视觉震撼力、冲击力;
(三)展区设计搭建主体风格突出昆明中国春城、历史文化名城、美好生活向往之城的旅游城市形象,用现代风格与昆明特色结合的方式进行展示。展区内设置旅游文化产品展示区、商业洽谈区、资料存储区等。在设计上考虑LED视频展示、宣传资料储藏间、资料摆放架、咨询洽谈桌、昆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平台展示应用等;
(四)专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有序组织洽谈及各项互动活动,派专人引导客户与公众;重视疫情防控及环境卫生,做到资料摆放整齐,展区卫生清洁,防护措施到位,促销人员精神面貌良好;
(五)认真组织昆明展区内的各企业参展,尽可能为企业参展创造条件,切实解决企业参展的实际困难,充分体现参展企业的主体地位,力争企业成为参展主力。加强对参展人员的管理,参展期间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体现一流的职业风范,做到恪尽职守,形象统一,资料齐全,服务周到,活动有序;
(六)周密部署,组织企业准备数量充足的优惠旅游产品,加大旅游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力度,在博览会期间开展现场销售活动,共同推出具有吸引力的旅游线路和产品,并提前做好宣传报道;
(七)组织昆明旅游宣传营销洽谈活动
按照博览会组委会和省文化和旅游厅安排,做好博览会的宣传报道,做好国内旅游文化主要买家接洽工作;
(八)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或资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六)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六、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规定,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磋商)的形式完成。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其他事项
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515室
单位法人:杨明俊
购买主体: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及电话:赵占良 0871-63163718
监督人及电话:颜 虹 63965130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实有商家报价组织实施。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21日
一、项目编码及名称
项目编码:B1205
项目名称: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6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旅游文化馆展览活动
二、项目开展时间
2022年11月中下旬
三、经费预算及来源
经费预算:34万元
经费来源:由昆明市“不可预见及新增预留支出专项”经费列支。
四、项目基本情况
(一)依据“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旅游发展要求,以“中国春城、历史文化名城、国际大健康名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发展定位为主线,突出“昆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主题,集中展现“中国美好生活城市十大向往之城”魅力;
(二)布展设计力求风格简约、大方、大气和通透,利于通行;主题突出,形象鲜明,合理利用空间;合理规划展区内容,展示内容丰富饱满;整个展台设计方案具有视觉震撼力、冲击力;
(三)展区设计搭建主体风格突出昆明中国春城、历史文化名城、美好生活向往之城的旅游城市形象,用现代风格与昆明特色结合的方式进行展示。展区内设置旅游文化产品展示区、商业洽谈区、资料存储区等。在设计上考虑LED视频展示、宣传资料储藏间、资料摆放架、咨询洽谈桌、昆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平台展示应用等;
(四)专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有序组织洽谈及各项互动活动,派专人引导客户与公众;重视疫情防控及环境卫生,做到资料摆放整齐,展区卫生清洁,防护措施到位,促销人员精神面貌良好;
(五)认真组织昆明展区内的各企业参展,尽可能为企业参展创造条件,切实解决企业参展的实际困难,充分体现参展企业的主体地位,力争企业成为参展主力。加强对参展人员的管理,参展期间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体现一流的职业风范,做到恪尽职守,形象统一,资料齐全,服务周到,活动有序;
(六)周密部署,组织企业准备数量充足的优惠旅游产品,加大旅游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力度,在博览会期间开展现场销售活动,共同推出具有吸引力的旅游线路和产品,并提前做好宣传报道;
(七)组织昆明旅游宣传营销洽谈活动
按照博览会组委会和省文化和旅游厅安排,做好博览会的宣传报道,做好国内旅游文化主要买家接洽工作;
(八)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或资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六)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六、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规定,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磋商)的形式完成。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其他事项
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515室
单位法人:杨明俊
购买主体: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及电话:赵占良 0871-63163718
监督人及电话:颜 虹 63965130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实有商家报价组织实施。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2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