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局集团公司石家庄客运段普速列车、地勤食堂餐料(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hp-c19240001003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武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俊杰0311-6905201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北京局集团公司石家庄客运段普速列车、地勤食堂餐料(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京局集团公司石家庄客运段普速列车、地勤食堂餐料(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RHP-C192400010030-2)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自2024223日至2024226日(北京时间)止。

序号

标段号(如有)

包件号

物资名称

中标候选人名称

推荐顺序

1

/

RHP-C192400010030-2

北京局集团公司石家庄客运段普速列车、地勤食堂餐料(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二次)

石家庄众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1名

2

/

石家庄市欧罗旋商贸有限公司

第2名

3

/

河北悦香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第3名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函,逾期将不再受理。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实行实名制,异议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2.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人名称:北京局集团公司石家庄客运段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站南里8号
联 系 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0311-879250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名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联 系 人:高俊杰、李许静
联系方式:0311-69052016
电子邮件:rhah10@163.com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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