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固镇县仲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BB2023GZGCZ0622
金额
2174.0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2023gzgcz0622
预算金额2174.04万元
招标联系人石梦丽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汉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文质彬182518454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固镇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以皖农建(2022)1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固镇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固镇县农业农村局、固镇县大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汉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3年固镇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点位于王庄镇、连城镇、仲兴乡、湖沟镇和濠城镇5个乡镇,共分为6个标段,治理面积约5.8万亩,本标段为二标段。2023年固镇县仲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0亩,预算金额2174.045504万元(无暂列金),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田块整治、田间道路(含路基清理、障碍清除等)、灌溉与排水、新建机井、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固镇县仲兴镇。
2.3  项目规模:2023年固镇县仲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0亩,预算金额2174.045504万元(无暂列金),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田块整治、田间道路(含路基清理、障碍清除等)、灌溉与排水、新建机井、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6个标段,本标段为二标段。
2.6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企业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完工已验收的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整治或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或旱地改水田项目或农田水利或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治理或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或其他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其他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指必须同时包含土方、灌排、桥梁及道路工程内容的项目),下同;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根据皖财购〔2022〕556号文件中关于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比例的规定,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已按文件规定预留标段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标段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各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评分办法中投标人信用由联合体牵头方满足,其他人员、业绩等,联合体各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
(4)各联合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标段,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投标单位或参加其他联合投标单位在本标段中投标(可以参加本项目其他标段投标)。
3.3   各投标人若使用相同人力资源(含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参与2023年固镇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六个标段)投标,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23年7月12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5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12日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2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9  注意事项
9.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9.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GZGCZ0622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9.5  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4)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投标资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固镇县农业农村局、固镇县大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8-9楼
邮    编:233700
联 系 人:石梦丽
电    话:0552-6058067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汉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西附楼1楼
邮    编:233700
联 系 人:文质彬、夏磊、沈李
电    话:18251845465、18355433607、17775371695
11  异议受理
11.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11.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石梦丽;联系方式(电话):0552-605806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