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轨道交通3、4、7、15号线车站站务助理(第二次)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zx-zb-sh-2023-002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阮方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凌榕538224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6
公告正文

公告类型
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15
公告编号
JYZX-ZB-SH-2023-00205
截止日期
2024-01-22
招标代理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轨道交通3、4、7、15号线车站站务助理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发布了招标公告,2023年12月11日08时30分进行了开标,由于通过否决投标评审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故现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为积极协调各车站高峰时期人力资源配置问题,确保车站高峰时期能更行之有效的进行安全疏导,在各线路的相关车站配置站务助理,保障早晚高峰运营安全而立,涉及工作内容主要有:
1.人力资源服务
a)站台服务: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和管理,涉及工作内容主要负责站台巡视、接待乘客问询、接发列车、发现危及乘客和行车安全的情况予以及时处置;服从车站值班站长管理,突发情况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等。
b)疏导服务:负责车站公共区域的疏导,发现危及车站、乘客安全的情况予以及时汇报和处置;接待乘客问询,服从值班站长管理,突发情况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等。
2.人力资源管理
a)做好与甲方的协调沟通,根据甲方作业要求和标准监督、管理派驻站点作业人员的作业质量。
b)完成对站点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包含考勤、工资及休假管理、绩效考核、业务培训等。
c)负责所属员工流动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员工安全与健康管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300万元;
3.2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派遣业绩或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3.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 60 分(满分 100 分),可参与本次投标。
各单位的信用分,请以 “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3.4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6)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4.2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投标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名单及投标人相互间的股权、管理关系,以评标当日“天眼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为准,若冲突以后者为准。
4.3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6时00分(具体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6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40000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6日08时30分。
6.2 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桂林路909号7号楼3楼4号会议室。
6.3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4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
6.5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6.7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6.8特别说明
1)成功线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购买文件时须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
2)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48小时内,以邮件和短信形式再次提醒各潜在投标单位联系人准时到场等各项投标准备事宜,各单位联系人应回复是否准时参与投标,如未回复,则视作已确认参与投标。
3)各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递交投标文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书面放弃函除外),将予以信用扣分并记录在案(信用处罚告知函格式见附件),如累计达二次,将被视为干扰正常采购招投标秩序行为,列入申通集团黑名单。
如因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文件,导致招标失败的,则对该投标单位予以信用分扣分20分的处罚;
如因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文件,虽未导致失败的,但仍对该投标单位予以信用分扣分10分的处罚;
4)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63189188-603303,邮箱:232811902@qq.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东宝兴路369号
联 系 人:阮方
电    话:63189188
 
 
 
 
招标代理: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徐汇区虹梅路2007号7号楼3楼
联 系 人:凌榕
电    话:53822457、18149719976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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