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新市公安局智能案件卷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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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103.8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900-01683
预算金额103.88万元
招标联系人-0418-553241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行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超0418-5924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市公安局智能案件卷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3-10-31 至 2023-11-02
撰写单位: 辽宁行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超
  
(阜新市公安局智能案件卷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公安局智能案件卷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900-01683
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智能案件卷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38,888.34
最高限价(元):1,038,888.34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0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除须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之外,还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备份电子文件的存储采用U盘的方式递交可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间自解密开始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五号
联系方式: 0418-5532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行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8号2号(银通国际花园北门)
联系方式: 0418-5924999
邮箱地址: hc5924999@sina.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风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行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00100008102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超
电  话: 0418-5924999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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