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再保业务咨询机构选聘的结果公示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鑫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标题: 再保业务咨询机构选聘的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发布时间: 2021/11/5
截止时间: 2021/11/8 决标时间:
资讯类别: 地区: 广州市
所属行业: 发布时间:
公告类型: 单一来源公告 采购预算: 0
开始时间: 2021-11-05 17:00 结束时间: 2021-11-08 17:00
采购控制价(元): 300000 特别事项说明:
采购理由: 为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8号)(以下简称“再保新规”),根据我司内部需求并结合市场动态,为推动再保新规在我司落地、并规范再保险风险管理职能及再保险业务经营行为,采购再保险业务咨询的相关服务。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8号粤电广场A座8楼 采购联系人: 王鑫
采购手机号码:
中标单位: 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标金额(元): 280,000.00
招标单位 广东能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
1.咨询服务范围根据我司内部需求并结合市场动态,采购再保险业务咨询的相关服务,主要需求如下:根据监管再保新规,梳理形成公司再保险战略及相关制度。2.选聘方式在了解外部机构的相关信息,充分考虑我们的工作目标、方案与资源,并结合再保新规方会议的讨论及后续工作的开展,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服务。公司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出于专业性的考虑,从与保险业务部、量化风险部的两个部门中指定2人(满足公司40%评委可指定的标准)、再从全公司范围内随机抽签3人作为本次打包选聘工作小组(合共5人;公司领导、经办人及纪检监督人员予以回避),要求成员提前熟悉项目情况,具备与议标项目相匹配的保险业务知识或相关合规法律专业能力。根据公司《服务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服务费用预估在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不足人民币30万元的,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聘服务中介机构:(一)因服务内容性质特殊,没有第二家服务中介机构可选的”,因此结合服务商的经验及我们的需求,建议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并通过谈判会,采购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相关服务。3.选聘结果经采购工作小组评审、谈判,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有专业再保险咨询经验,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项目时间安排较合理且服务内容基本满足公司现有需求,报价较合理且在预算范围内,确定其为中标单位。经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项目采购全程均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进行,采购过程未发现异常。现对再保业务咨询机构选聘的采购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8日,共3天。受理单位:自保公司再保业务咨询机构选聘监督小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8号粤电广场A座911联系电话:020-85137670传真电话:020-85137667电子邮箱:wujunyi@geg.com.cn广东能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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