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信银行哈尔滨同城营业网点尾箱保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31058fw0002007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52446220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公告
中信银行哈尔滨同城营业网点尾箱保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31058FW0002007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信银行哈尔滨同城营业网点尾箱保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31058FW0002007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信银行哈尔滨同城营业网点尾箱保管外包服务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提供的金库应符合《银行金库行业标准》(JR/T0003-2000)、《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GA858-2010)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特定行业的相关规定(提供金融机构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
6、因本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需要在项目所在地(哈尔滨市)具备经公安机关检测合格并出具《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证书;
7、有适合的存放条件( 金库应配备金库库门,金库库门包括专用库门和备用库门,金库库门、金库门锁的配置遵循《金库门标准》(JR/T0001-2000)、《组合锁标准》(JR/T0002-2000)相关规定。金库库房必须安装两种原理以上的防盗报警装置,必须配备有效使用期限内的安全防火器械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水、防火、防潮等)和高效安全的安全防卫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盗、防抢、防爆、防虫、防鼠等,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私人物品和其它无关物品等),并配有专业的武装护卫人员,能妥善、完好地保管尾箱,确保金库安全;(提供金融机构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或金库门锁检验报告);
8、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至少一个尾箱保管服务项目外包服务项目的业绩(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9、投标人应具有为服务标的购买足额现金保险的能力(提供保险单); 
10、投标人提供金库运营及服务场所应具有90天以上的监控录像保存能力(提供投标截止日前90天监控照片);
11、投标人在与中信银行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中信银行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12、最近三年内(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权威机构公开网站(信用中国)上能查询到的公开信息为准;
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
15、最近三年内(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中信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中信银行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中信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名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招标报名结束后中信银行对报名供应商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法人、出资人、股东、高管等企业管理人员存在被执行人、关联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关联失信信息等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在“中信银行门户网站(eps.citicbank.com)”报名信息登记时反馈结果为准);
16、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
17、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20%(不含)以上;
(2)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达到20%(不含)以上(其中,国家控股的供应商之间不因为其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投标人之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
(4)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20%(不含)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候选供应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1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5月1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2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信银行哈尔滨同城营业网点尾箱保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31058FW00020072)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委托,对中信银行同城尾箱保管外包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信银行哈尔滨同城营业网点尾箱保管外包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
外包工作具体内容
外包服务种类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具体服务时间
外包工作量预测
现金尾箱保管
本外币现金、贵金属、有价(重空)单证、尾箱(封包)
哈尔滨市
出库时间6:50-8:30
入库时间16:00-19:00
15(以实际发生为准)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含税采购控制单价:7.3万元/每个网点/年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提供的金库应符合《银行金库行业标准》(JR/T0003-2000)、《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GA858-2010)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特定行业的相关规定(提供金融机构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
6、因本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需要在项目所在地(哈尔滨市)具备经公安机关检测合格并出具《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证书;
7、有适合的存放条件( 金库应配备金库库门,金库库门包括专用库门和备用库门,金库库门、金库门锁的配置遵循《金库门标准》(JR/T0001-2000)、《组合锁标准》(JR/T0002-2000)相关规定。金库库房必须安装两种原理以上的防盗报警装置,必须配备有效使用期限内的安全防火器械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水、防火、防潮等)和高效安全的安全防卫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盗、防抢、防爆、防虫、防鼠等,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私人物品和其它无关物品等),并配有专业的武装护卫人员,能妥善、完好地保管尾箱,确保金库安全;(提供金融机构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或金库门锁检验报告);
8、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至少一个尾箱保管服务项目外包服务项目的业绩(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9、投标人应具有为服务标的购买足额现金保险的能力(提供保险单);
10、投标人提供金库运营及服务场所应具有90天以上的监控录像保存能力(提供投标截止日前90天监控照片);
11、投标人在与中信银行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中信银行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12、最近三年内(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权威机构公开网站(信用中国)上能查询到的公开信息为准;
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
15、最近三年内(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中信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中信银行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中信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名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招标报名结束后中信银行对报名供应商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法人、出资人、股东、高管等企业管理人员存在被执行人、关联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关联失信信息等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在“中信银行门户网站(eps.citicbank.com)”报名信息登记时反馈结果为准);
16、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
17、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20%(不含)以上;
(2)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达到20%(不含)以上(其中,国家控股的供应商之间不因为其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投标人之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
(4)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20%(不含)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候选供应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17日16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yw2@zzgj.net.cn并及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李工15244622031),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时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时不需提供)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满足要求(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投标人可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无法提供,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若无法提供上述材料,需提供公司的财务报表、利润表等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用以证明企业合法经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2023年01月-2023年03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纳税申报表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等情况可提供其证明材料);提供近期(2023年01月-2023年03月)依法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7)提供金融机构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
8)《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证书;
9)提供金融机构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或金库门锁检验报告;
10)项目业绩;
11)保险单;
1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90天监控照片;
13)投标人在与中信银行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中信银行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4)最近三年内(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权威机构公开网站(信用中国)上能查询到的公开信息为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7)最近三年内(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中信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中信银行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中信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8)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9)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①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20%(不含)以上;
②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达到20%(不含)以上(其中,国家控股的供应商之间不因为其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③投标人之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
④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20%(不含)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候选供应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⑤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中信银行门户网站(eps.citicbank.com)。
八、监督部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内部监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36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451-5555839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81888888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内部监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3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1-555583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1-81888888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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