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浦口区]2019G31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裙楼商业装饰装修工程
金额
67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5/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700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浦口交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永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海青134000661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25
公告正文
[缺少]2019G31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1001810000778502 | 项目名称 | 2019G31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 | |||||||||||||||||||||||||||||||||||||||||||||||||||||||||||||||||||||||||||||||||||||||
标段编号 | PKFJ2500235-01SGGH | 标段名称 | 裙楼商业装饰装修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2月25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浦口分中心)2019G31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裙楼商业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PKFJ2500235-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G31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已由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以浦行审备[2021]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浦口交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浦口交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裙楼商业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至宁合快速公路、南至现状、西至文德西路、北至光明路
2.2 招标范围:2019G31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裙楼商业装饰装修工程,装饰工程面积为32399.24?,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为特大型工程。
2.3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670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该项目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856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及公寓,其中地上部分面积约119000平方米,地下部分面积约66600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与地铁雨山路站2号口连接通道面积约600平方米)。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上述“2.5工程规模”修改为:装饰工程面积:32399.2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仓储、厂房、轨道交通除外)。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投标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注:含有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独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工程总承包除外)项目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7)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内容、格式及要求须符合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材料。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2〕40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9)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07月-2024年1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均须满足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2-25 09:30:00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试点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南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025-68505814;QQ:3979558114;QQ:763240925;QQ:3332365139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10. 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浦口区建设局(电话:025-58151332)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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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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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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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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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缺少]
(浦口分中心)2019G31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裙楼商业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PKFJ2500235-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G31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已由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以浦行审备[2021]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浦口交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浦口交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裙楼商业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至宁合快速公路、南至现状、西至文德西路、北至光明路
2.2 招标范围:2019G31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裙楼商业装饰装修工程,装饰工程面积为32399.24?,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为特大型工程。
2.3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670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该项目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856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及公寓,其中地上部分面积约119000平方米,地下部分面积约66600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与地铁雨山路站2号口连接通道面积约600平方米)。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上述“2.5工程规模”修改为:装饰工程面积:32399.2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仓储、厂房、轨道交通除外)。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投标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注:含有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独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工程总承包除外)项目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7)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内容、格式及要求须符合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材料。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2〕40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9)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07月-2024年1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均须满足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2-25 09:30:00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试点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南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025-68505814;QQ:3979558114;QQ:763240925;QQ:3332365139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10. 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浦口区建设局(电话:025-58151332)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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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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