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沈河区古城综合保护利用EPC总承包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董鸿志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海涛024-245050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施工][沈阳市·沈河区]2023年沈河区古城综合保护利用EPC总承包项目
【发稿时间 :2023-01-13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 |||||||||||||||||||||||||||||||||
2023年沈河区古城综合保护利用EPC总承包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备案。以沈河发改备字【202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沈河区古韵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沈河区古城综合保护利用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项目主要是对古城地区沈阳路、北中街、正阳街、朝阳街、九门路多项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同时,针对三益胡同、长安寺胡同、孙祖庙胡同、耳朵眼胡同以及张学良旧居周边4条胡同进行升级改造。还将针对区域内部分路段立面、亮化、街路管网等设施进行提质升级。建设游客中心、古城旅游漫道、口袋公园、景区3A公厕、生态停车场等一系列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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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3年02月10日 开工至 2023年12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并且[设计·专项资质·照明工程·照明工程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古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一级]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 2 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5 家(含)。 3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其它要求:1.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 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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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3年02月03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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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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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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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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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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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20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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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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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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